环境噪声现状评价的主要内容
(1)以图、表结合的方式给出评价范围内的声环境功能区及其划分情况,以及现有敏感目标的分布情况。
(2)分析评价范围内现有主要声源种类、数量及相应的噪声级、噪声特性等,明确主要声源分布。
(3)分别评价不同类别的声环境功能区内各敏感目标的超标、达标情况,说明其受到现有主要声源的影响状况。
(4)给出不同类别的声环境功能区噪声超标范围内的人口数及分布情况。
环境发展趋势分析
分析在没有本拟议规划的情况下,区域环境状况/行业涉及的环境问题的主要发展趋势(即“零方案”影响分析)。零方案不仅是一种大的替代选择,而且代表了原始状态,它是各个规划方案环境效益的基点。实际上,规划方案的取舍正是参照它排序后决定的。下面是一个零方案的例子。
【例】木里河规划环评零规划方案环境发展趋势分析
(1)现状。木里县及木里河规划河段自然环境条件较差,资源较单一,随着天保林和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的实施,森工企业关停,地方财政受到极大影响。如果不实施木里河干流水电规划,木里河丰富的水能资源则得不到合理、有效的利用,地方经济的发展难以找到新的经济增长点,全县仍以第一产业农、牧业生产为主,产业结构布局不合理的现状在短期内将得不到有效的调整和改善,经济发展速度缓慢甚至退步,地方财力和人民的生活水平与内地的差距将继续拉大。
(2)分析。如果不实施木里河干流水电规划,凉山州西昌市和木里县能源结构不合理的现状将难以改变,电能和交通两大因素将继续制约木里县经济的发展,这两大瓶颈效应将越来越明显,对振兴地方经济、改变能源结构十分不利。农村仍以薪炭材作为日常生活的主要能源,人口的增加以及生产生活的需要,愈垦愈穷的恶性生产及伐薪活动势必会造成当地的植被破坏和严重水土流失,给生态环境的保护带来困难,不利于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建设。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1)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为了保障人群健康、维护生态环境和保障社会物质财富,并考虑技术、经济条件,对环境中有害物质和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规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一定时期内衡量环境优劣程度的标准,从某种意义上讲是环境质量的目标标准。
(2)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控制标准);是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以及适用的污染控制技术,并考虑经济承受能力,对排入环境的有害物质和产生污染的各种因素所做的限制性规定。是对污染源控制的标准。
(3)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为监测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规范采样、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等所做的统一规定(是指分析方法、测定方法、采样方法、试验方法、检验方法、产方法、操作方法等所做的统一规定)。环境监测中最常见的是分析方法、测定方法、采样方法。
(4)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为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对用于量值传递或质量控制的材料、实物样品,而制定的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在环境管理中起着特别的作用:可用来评价分析仪器、鉴别其灵敏度;评价分析者的技术,使操作技术规范化。
(5)国家环境基础标准:对环境标准工作中需要统一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代码)、图形、指南、导则、量纲单位及信息编码等所做的统一规定。
(6)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除上述环境标准外,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对还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包括: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监测技术、环境区划、规划的技术要求、规范、导则等等)。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般可分为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各专项或专题的环境影响评价导则、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等。
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地方环境标准是对国家环境标准的补充和完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近年来为控制环境质量的恶化趋势,一些地方已将总量控制指标纳入地方环境标准。
(1)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出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a)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b)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须报经国务院批准。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执行的其它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强制性标准以外的环境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环境标准,推荐性环境标准被强制标准引用,也必须强制执行。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