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二:监理规划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工程项目组成及建设规模;主要建筑结构类型;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安工程造价;工程项目计划工期,包括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目标;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结构图、组织关系图和合同结构图;工程项目特点;其他说明。
2.监理工作内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三大目标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组织协调,以及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
3.监理工作目标:监理工作目标是指工程监理单位预期达到的工作目标。通常以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三大目标的控制值来表示。
4.监理工作依据
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工程监理的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等。
5.监理工作制度
为全面履行工程监理职责,确保工程监理服务质量,监理规划中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工作重点明确相应的监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项目监理机构现场监理工作制度、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工作制度及相关服务工作制度(必要时)。
6.三控
7.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和实施的监理要求
(1)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求。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施工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施工方案可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8.合同与信息管理
9.组织协调
(1)项目监理机构的内部协调:
1)总监理工程师牵头,做好项目监理机构内部人员之问的工作关系协调;
2)明确监理人员分工及各自的岗位职责;
3)建立信息沟通制度;
4)及时交流信息、处理矛盾,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2)与工程建设有关单位的外部协调:
1)建设工程系统内的单位:进行建设工程系统内的单位协调重点分析,主要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资金提
供单位等。
2)建设工程系统外的单位:进行建设工程系统外的单位协调重点分析,主要包括政府建设行政主管机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工程毗邻单位、社会团体等。
(3)组织协调方法:
1)会议协调: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方式;
2)交谈协调:面谈、电活、网络等方式;
3)书面协调:通知书、联系单、月报等方式;
4)访问协调:走访或约见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