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复习资料(五)

2014-08-28 13:35:35 字体放大:  

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复习资料(五)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

1.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能领取施工许可证,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2.不得转让、冒用、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

3.取得证书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法律责任

1.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的法律责任

(1)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50万元的罚款

(2)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2.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法律责任

(1)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

(2)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10万元的罚款

3.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律责任

(1)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50万元的罚款

(2)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4.冒用或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律责任

(1)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

(2)并处10万~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