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一建法规辅导:合同的法律特征和订立原则

2013-03-28 16:43:08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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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Z304011合同的法律特征和订立原则

一、合同的法律特征

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2)合同的当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双方自愿协商,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观点、主张强加给另一方。(3)合同的目的性在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4)合同的成立必须有两个以上当事人;两个以上当事人不仅作出意思表示,而且意思表示是一致的。

二、合同的订立原则

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等。

(一)平等原则

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的内容:(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3)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取得一致,合同方能成立。

(二)自愿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主要包括:(1)订立合同时,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2)履行合同义务时,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及时通知、协助、提供必要条件、防止损失扩大、保密等义务;(3)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也称为后契约义务。

(五)合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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