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精讲之钻孔灌注桩施工技术要点

2013-01-16 15:42:38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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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精讲之钻孔灌注桩施工技术要点

 文章摘要:本文旨在阐述市政工程中钻孔灌注施工技术

(一)施工平台

1.除在旱地施工外,场地为浅水时,宜采用筑岛法施工。筑岛面积应按钻孔方法、机具大小而定。岛的高度应高出最高施工水位o.5~1.Om。

2.场地为深水时,可采用固定式平台或浮式平台。平台须稳固牢靠,能承受施工时的静载和动载。

3.水中施工平台应防止船只碰撞,应在平台首尾设置警示灯等标志以及救生器材,以保人身安全。

(二)护筒设置

1.护筒一般由钢板加工而成,其内径宜比桩径大200~400mm。

2.护筒中心竖直线应与桩中心线重合,除设计另有规定外,平面允许误差为50mm,倾斜不大于1%。

3.旱地或筑岛平台处护筒可用挖坑埋设法,护筒底部和四周所填黏质土必须分层夯实。

4.水域护筒设置,应严格注意平面位置,竖向倾斜和两节护筒的连接质量均需符合上述要求。连接处要牢固、耐压、不漏水。

5.护筒高度宜高出地面0.3m或水面1.0~2.0m。当孔内有承压水时,护筒应高于稳定后的承压水位2.Om以上。当承压水位不稳定或稳定后的水位 高出地下水位很多,则应做试桩,鉴定此处做钻孔灌注桩的可行性。当处于潮水影响区,护筒应高于最高施工水位l,5~2.Om,并应采取稳定护筒内水头的措 施。

6.护筒埋设深度应根据设计要求或桩位的水文地质情况确定,一般为2.0~4.Om,特殊情况应加深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有冲刷影响时,应深入局部冲刷线以下不少于1.0~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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