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广播电视建设项目抗震和环境保护要求

2012-11-16 14:36:04 字体放大: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小编总结归纳,掌握广播电视建设项目抗震和环境保护要求,希望对考生备考有帮助。

1L432043掌握广播电视建设项目抗震和环境保护要求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筑抗震分级的相关标准是《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筑抗震分级的标准》(GY5060-97),环境保护行业标准是《广播电视天线电磁辐射防护规范》(GY054一95)。

一、抗震的基本规定

1.本标准适用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的划分。

2.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筑设防类别划分的依据因素

3.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筑设防类别划分为甲、乙、丙和丁四类,需符合的要求:

(1)甲类建筑:地震破坏后对社会有严重影响,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并要求地震后不中断播出的广播电视建筑。

(2)乙类建筑:主要指播出不能中断或需要很快恢复播出,且地震破坏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建筑。

(3)丙类建筑:地震破坏后造成一定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及其他不属于甲、乙、丁类建筑。

(4)丁类建筑:地震破坏或倒塌不会影响周围甲、乙、丙类建筑,且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轻微的建筑,一般为储存物品价值低和人员活动少的单层仓库等建筑。

4.各类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甲类建筑

(2)乙类建筑

(3)丙类建筑

(4)丁类建筑

二、设防类别规定

1.广播电影电视建筑,应根据其在整个广播电影电视系统中的地位和保证正常播出的作用划分抗震设防类别,其配套的供电、供水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应与主体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相同。但甲类建筑中配套的供电、供水建筑为单独建筑时,可划分为乙类建筑。

2.广播电影电视建筑设防类别,应符合的规定。

3.电视调频广播发射塔的设防类别,应符合的规定。2011年一级建造师成绩查询

三、广播电视发射台电磁辐射防护规范

行业标准《广播电视天线电磁辐射防护规范》(GY054-95)中有关规定要点:

(一)电磁辐射职业照射导出限值

(二)电磁辐射公众照射导出限值

四、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电磁辐射防护

(一)行业建设标准《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建设标准》(GYJ44-91)中规定地球站的建设应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一对地球站前方高频辐射和高功放高频泄露应符合国家标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

(二)行业建设标准《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设计规范》(GYJ41-89)中规定天线前方高频辐射和高功放高频泄露对公众和职业人员的影响应符合下列规定:

(1)职业照射:在每天8h工作时间内,电磁辐射的场量参数在任意连续6min内的平均限值:频段3000Hz~15000MHz;功率密度为f/1500(W/m2)。

(2)公众照射:在每天24h工作时间内,电磁辐射的场量参数在任意连续6min内的平均限值:频段3000Hz~15000MHz;功率密度f/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