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招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向3个以上的法人、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3)总承包招标和两阶段招标
对技术负责或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可以分两阶段招标:
⊙投标人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提交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
(4)交易场所
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
2.招标基本程序、禁止肢解发包等
(1)招标基本程序:9步
⊙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上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通报行政监督部门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具备营业场所、资金、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评标专家库,其资格由国务院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许可、招标人委托范围内开展代理业务,不得投标或代理投标、不得为投标人提供咨询
⊙编制招标文件及标底:
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内,书面形式通知
编制投标文件的期限:合理时间,招标文件发出---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最短不得少于20日
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时间: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不足顺延
投标有效期: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标底:招标人自行决定,一个项目一个标底,保密,设定最高投标限价,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资格审查
分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确定提交时间,不得少于5日,通过预审资格的申请人不得少于3人,否则重新招标
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
⊙开标:
开标时间: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也可委托公证机构
投标人少于3个,不得开标,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