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二级建造师考试《施工管理》知识点(2)
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按照计价方式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大类。不同的合同计价方式具有不同的特点、应用范围,对设计深度的要求也是不同的。
1.单价合同
1)单价合同适合于工程内容和工程量不能明确、具体地予以规定的项目。
2)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优先,即合同中明确每项工程内容的单价,实际支付时则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计算应付的工程款。单价合同允许随工程量变化而调整工程总价。业主和承包商都不存在工程量方面的风险,但业主协调工作量大,对其投资控制不利。
3)单价合同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变动单价合同。
(1)固定单价合同无论发生哪些影响价格的因素都不对单价进行调整,因而对承包商有一定的风险。
(2)变动单价合同,当实际工程量、通货膨胀和国家政策发生较大变化时可以对单价进行调整,但必须事先约定如何对单价进行调整。
2.总价合同
1)总价合同适合于施工任务和范围明确,业主目标、要求和条件清楚的项目,招标时已完成施工图设计。
2)总价合同的特点是总价优先,最终结算按合同总价,业主的风险较小,承包商的风险较大。
3)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
(1)固定总价合同总价固定不变,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的风险,有利于业主控制投资。但是工程变更和不可预见的困难可能引起纠纷,导致费用增加。
(2)变动总价合同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当通货膨胀、设计变更、工程量和其他条件变化等引起费用变化可以调整合同总价,业主将承担不可预见风险。
3.成本加酬金合同
(1)成本加酬金合同适合于特别复杂、技术方案不确定、不能进行竞争性招标和紧急的工程。采用该合同在设计的各阶段都可以进行招标。
(2)工程最终结算以实际成本加酬金计算。
(3)成本加酬金合同有: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报酬是固定的;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合同,报酬随成本加大而增加;成本加奖金合同,报酬根据实际成本在合同规定的成本底点和顶点的不同区间而进行奖惩;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即工程成本总价加固定酬金费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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