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考发[2013]5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发〔2005〕76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3〕91号)精神,现将北京市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级别简称“考全科”)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级别简称“免二科”)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级别简称“免一科”)
(三)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级别简称“增专业”)
已取得北京市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二、考试安排及作答要求
(一)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其一。
(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计算器。
三、考试成绩及证书管理
(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使用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自助支付。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按照“非首次报考”和“首次报考”两类人员管理。“非首次报考”是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是否成功报考以网上缴费是否成功为标准),考生不需要现场资格审核,只需按网上报名程序要求完成缴费。其余视为“首次报考”,考生需在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报名。
“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按照“非首次报考”和“首次报考”两类人员管理。“非首次报考”是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报考人员(是否成功报考以网上缴费是否成功为标准),其余视为“首次报考”,考生需在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报名。
报名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1月6日至26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www.bjrbj.gov.cn,下同),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首次报考人员
1、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1月6日至17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注册并填写提交《北京市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2、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在规定位置粘贴同上传一致的二寸免冠证件照片(34mm×45mm)1张,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后盖章。
3、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上述证件均为原件),于2014年1月14日至17日从附件所列资格审核地点中选择一处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4、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参加审核时还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申请“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报考人员,参加审核时还需提供北京市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5、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4年1月26日之前,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5月20日至23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事宜请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相关信息。
(三)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
(四)考试咨询电话: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