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201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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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局,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市住建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苏人社发[2014]409号通知,现将我市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区设置
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5月30日、31日。考场设在本市,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原则上本考区只接受本市所属单位的职工或工作场所在本市范围内工作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⒈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⒉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⒊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三)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15年以上,业绩突出,现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人员,可选择报名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可通过考评结合方式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体考评事宜另文通知。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2年为1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此项考试按非滚动考试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报名组织程序
(一)此项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网址为www.zjrsks.com.cn。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1月8日。
(二)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在2015年1月12日前将有关材料送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镇江技培中心3号楼一楼103室,松盛花苑对面)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后在1月14日前完成网上支付,网上支付成功才算有效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咨询电话:84432609、84425552。
1、凡报名的新考生都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网上下载打印的2015年度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5年度报名表(“相应专业”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参加“考评结合”考试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5年度报名表(“考评结合”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增项和考评结合考试除外),不需要再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5月14日起,通过审核的考生可直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五、教材征订
有关教材征订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中心负责。联系电话:81889306、84421510,联系人:陈岑、陈露。
六、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考生请凭准考证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柜台领取,具体地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镇江技培中心3号楼一楼103室,松盛花苑对面)。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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