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的规定

2012-10-23 17:15:04 字体放大: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初中频道编辑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辅导文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的规定,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的规定

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发展的原则,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必须兼顾环境保护,实行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从而最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和谐统一。

二、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的自身特点,要求其工程施工期间必须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的内容。主要内容应包括:

1、施工降排水

施工降水方案必须考虑其影响范围内的构筑物的影响和安全,并应通过技术论证。施工降排水过程不得污染地下水,所排出的水应考虑回灌和使用。沉井和基坑施工排水,应对其影响范围内的原有建(构)筑物进行沉降观测,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

2、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国务院第15号令)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

三、相关规范的规定

1、给水管道严禁取用污染水源施工

2、排水管道必须经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3、水处理构筑物施工完毕必须进行功能性试验。

4、垃圾填埋场应按地形修建,并采取不同的防渗体系及结构设计。控制的关键是控制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层的施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