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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居住区建筑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四
4、三制体系的完善
为保障“三先三后”、“三同时”、“三并重”的顺利实施,还必须采取完善“三制”,发挥“三个积极性”等措施。
4.1 理顺体制
1.理顺投资体制
主要是要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人在居住区建设中的投资责任。随着住房的私有化,个人将成为住宅最主要的投资者,以国家和单位为主的住宅投资体制将发生变化;改变居住区大市政及公益性配套设施建设费用摊入住宅成本的不合理做法,明确这部分费用由政府承担。
2.理顺管理体制
(1)强化住宅发展局对住宅建设的综合管理职能。进一步理顺住宅发展局与各专业部门的关系,使住宅发展局承担起住宅建设全过程管理的责任。
(2)理顺物业管理企业与专业行政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关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现物业管理与专业管理、社区管理的有机结合。
(3)探索社区建设管理新体制。根据“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原则,进一步理顺条块管理体制。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按照社区行政管理的职能,原则上应与街道办事处对应设置,接受街道和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双重领导。公安派出所负责街道区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商所、税务所应指定人员参加街道社区管理机构,共同参与社区管理;区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应将环卫清扫、绿化养护、房屋维修、物业管理、路政维护等作业行为同行政管理职能分开,行政管理职能由区政府职能部门行使,部分监督检查职能委托街道协助管理;经营性的作业行为由企业承担。街道办事处设立市政管理、社会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委员会,具体负责社区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社区服务、社会治安等工作。
4.2 改革机制
1.引进竞争机制
在居住区环境建设与管理的全过程中,引进竞争机制,打破行业垄断,提高居住区建设与管理水平。
2.采用激励机制
在居住环境的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引进激励机制。开展设计方案、施工质量、物业管理、社区管理及文明居民等评优活动鼓励多方参与,发挥大家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居住环境与管理的水平,保持较高的居住环境质量。
3.强化监督机制
一方面,健全居住环境建设的监理机制,实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优化居住环境硬件建设。如针对住宅质量通病,全面推行住宅监理,以提高住宅质量;另一方面,完善业主委员监督机制,使其充分发挥业主管理的监督管理职能,真正体现业主自治,促进“服务第一,住户至上”的物业管理机制的建立,促进实行物业管理的经营性收入补贴服务性支出的经营机制的实现,保证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4.3 完善法制
为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安全的居住环境,应把提高居住区环境质量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为防止在居住区开发过程中背离中国国情和忽视三大效益的整体,必须建立一套具有法律效力的控制体系,即对居住用地的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进行控制,对建筑体量、高度、形状、基地总面积、绿地率进行控制,对用地指标和环境体系进行控制,对人口密度指标进行控制,以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使用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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