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经验分享:论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部的财务管理
一、关于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体制的问题
施工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是指一个工程项目,从接受工程项目施工到项目完工,这一施工生产全过程,以及该工程竣工后至工程保修期结束,这一期间的整个经济活动的财务管理。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规模的大小、施工组织的特点、核算力量的强弱以及工程项目的地理位置等诸因素,成立相应的财务机构,配备财会人员,采取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并授予相应权利。在实行这一财务管理体制中,财务负责人应由区域财务管理部委派,项目经理不得自行调换。项目财务负责人统称项目财务主管,全面负责分管项目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二、关于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问题
在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下,工程资金回收与使用的责任及权力在项目部,各项目部应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建立科学的资金预算管理体制,通过预算沟通和协调资金关系。项目部不得擅自对外筹资,资金的拨付、调配应由集团资金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1、工程项目开工之前,应依据项目工程预算,施工组织设计等原始资料,按照工程项目各项费用支出类别、支出时间、支出数额等,编制项目资金需求预算。为充分筹措,适时投入资金提供基本依据。当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资金需求预算。项目资金需求预算必须经项目部行政办公会议讨论,执行情况应向分公司做出报告。各分公司、子公司和集团财务主管总监负责资金预算的审查和平衡,然后报资金管理部批准并拨付。
2、工程项目资金使用应严格执行项目资金需求预算,增强计划性,减少资金浪费和损失;在保障项目施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追求闲置资金的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减少资金的占用,提高资金周转率和占有率。对主要原材料和各种辅助材料工具用具,要制定合理的控制定额,严格掌握执行。
三、关于项目固定资产与临时设施管理的问题
1、工程项目所需购置的各种固定资产,均由总公司和分公司单位统一调配或购置,项目部不经上级单位批准不得擅自购买固定资产;项目部只有使用、管理权,没有所有权,不得擅自出租、出借或用于抵押和经济担保。
工程项目部对使用、暂闲置的固定资产应设立台账,做好实物管理、调入、调出、盘点、对账等基础工作。
2、对于工程项目一次性使用,完工后拆除的临时设施,应由项目部自行建造,其费用由项目成本负担。对于周转性费用的临时设施(如活动房屋等),其摊销费用由项目成本负担。
四、关于项目存货管理的问题
1、存货采购计划。在工程项目材料采购供应总计划下,项目部还应根据施工组织计划,预算耗量及预计将发生的耗用情况,按月编制材料物资采购计划报分公司,经分公司审核后报材料管理部门(贸易公司)进行采购。项目部掌控材料采购的情况下,也应根据预算耗量及预计将发生的耗用情况,按月编制材料物资采购计划,以便采购资金的安排与调配。
2、存货管理的基础工作。项目部要设置存货实物账,建立存货计量、验收、入库、出库、盘点、对账制度,账、卡、物必须相符,盘盈、盘亏要按规定处理。存货计入成本要以出库单和存货费用分配表为原始凭证。
3、库存限量管理。对于工程用料,应按照工程进度、预算用量、市场供应情况等诸多因素确定适度库存量,保证施工正常进行。项目完工后,项目部库存的存货由分公司和区域财务处理收回价款或转入下一个项目使用,无法使用和处理的部分,其价值全部计入项目成本之中。
4、周转材料管理。对于工程所需的周转材料,可由分公司组织调配,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申请购买,但必须自行入账,自行摊销。项目完工后,尚可使用的由区域财务和分公司变价处理收回残值,也可估价收回周转使用;不能使用或无法处理的,费用全部计入项目成本之中。
5、低值易耗品管理。项目部所用的各种低值易耗品,可以采用“五五摊销”,摊销费用计入项目成本。项目完工后,所用低值易耗品的价值全部计入项目成本。尚可使用的,由区域财务和分公司负责变价处理收回残值,也可估价收回周转使用,取得的收入冲减项目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