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设备监理师考试合同管理知识总结:合同变更的效力

2013-03-11 13:49:37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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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设备监理师考试合同管理知识总结:合同变更的效力

(1).只对未履行的部分有效,对已履行的部分没有溯及力;

(2).合同双方受变更后的合同约束;

(3).有保证人的合同变更如未经保证人同意则保证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21.合同转让(内容不变主体变)的三种情形(P39)

权利转让、义务转移、权利义务概括转让

22.权利转让的二种情形和条件。(P39)

(1).全部转让 原债权人退出原合同关系,由第三人取代,(即原合同关系消灭形成新的合同关系.)

(2) 部分转让 原债权人与第三人共同享有债权(第三人加入原合同关系)

l 权利转让的条件(5条):

(1).转让的权利不存在瑕疵(即不存在他人的权利主张,且具有可转让性);

(2).让与人和受让人有协议;

(3).债权人应通知债务人,否则无效;

(4).债权人的通知不得撤销,除非受让人同意;

(5).按规定要求办理批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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