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实务: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程序

2013-03-08 11:52:11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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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实务: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程序

一、适用范围:

1、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

2、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

3、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以拍卖方式进行的用地;

4、经法院判决需拍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二、所需资料:

l、土地拍卖的申请报告(1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文件(1份);

3、原土地使用证正本(1份);

4、原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5、土地利用现状图(划出用地范围红线)(1份);

6、1:1万地理位置图(1份);

7、法院判决执行通知书(1份);

8、地籍图(5份)。

三、办理程序及流程图:

(一)一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这里所指的一级土地市场与土地使用权招标所指相同,均指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批租市场。

1、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前期工作

①按照市和各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由市局规划科完成编写全市土地使用权拍卖的详细年度计划,计划中列明每宗用地的具体位置、面积、用途、规划要求等,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②根据土地使用权拍卖年度计划,各镇区国土所负责组织拍卖土地报批具体资料;

③根据土地使用权拍卖年度计划,由市局规划科负责完成办理拍卖土地的农地转用手续;

④由市局用地科和各镇区国土所完成征地手续;

⑤由市局用地科完成供地报批手续,编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

⑥由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拍卖土地的拆迁及“三通一平”工作;(或由原土地使用者完成)

⑦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拟拍卖地块的评估工作;

⑧市招标拍卖领导小组确定拍卖地块的出让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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