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是关于“2013土地登记代理人政策优惠住房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2013年的考试即将到来,精品学习网小编特意为考生准备了2013年最新资讯,希望能给各位带来帮助,小编预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政策优惠住房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公民可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置其购买的政策优惠住房及其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政策优惠住房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不进入市场的,可保留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
国家在具备法定事由收回划拨土地时,对于用地人在土地上的投入,并非一概采取无偿收归国有的办法。
1)以出让方式取得;
2)原始取得;
3)有偿和有期限;
4)存续期间内其权能近似于所有权。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主体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主体为一般主体,境内外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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