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提供了甘肃省构建农村土地纠纷仲裁调解体系,仅供考生参考!
为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甘肃省政府近日向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做好调解仲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通知提出,各市(州)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仲裁法的规定,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区)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县(市、区)政府尽快依法设立仲裁委员会,组建仲裁员队伍。乡镇政府要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工作。要以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为重点,大力推进调解仲裁工作。各级国土资源、农牧林业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要积极参与,人民法院要大力支持,形成多方协作、县乡村联动、司法保障的工作格局,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顺利开展。
通知强调,各级政府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制定宣传计划,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并采取发放明白纸,印制宣传单,组织宣讲等通俗易懂的方式,推动法律政策进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农民依法、理性地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甘肃省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村人口流动和劳动力转移加快,尤其是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使农民负担逐步减轻,农民珍惜土地的意识不断增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随之不断增多,表现形式日趋多样化,涉及的范围不断扩大,表现出的矛盾趋于复杂,而该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缺乏仲裁机构和仲裁人,严重制约着调解仲裁工作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