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学习网为您整理了2014年投资项目管理师《宏观经济政策》重点,希望能给您的备考带来帮助!
外债的管理
外债是指中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对中国境外的机构、自然人及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非常设机构用外国货币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全部债务。
(1)外债的功能
外债具有三个基本功能。
首先,外债具有平衡一国国际收支的功能。一个国家在国际经济活动中总有国际收入与支出,而国际收支总是表现出三种状态之一,即收支平衡、盈余(顺差)和赤字(逆差),当国际收支出现逆差时,若外汇储备不足以弥补,就可通过举借外债弥补。
其次,举借外债可以补充国内建设资金的不足,加速本国的经济建设。这通常是一国举借外债的主要目的。这种功能主要表现在利用国际能源、原材料和技术市场 两个方面,一是通过举借外债,购入本国短缺的能源、原材料和设备;二是通过举借外债,进口先进设备和引进先进技术,促进本国生产效率的提高。
第三,外债具有经济调节功能。外债表现为资金流入,即国内资金增加,同时也反映社会可支配商品量的增长。外债在经济调节方面与内债的功能不同,内债是通 过对社会资源再分配进行“此消彼长式”的调节,而外债始终是一种“增量式”调节,通过举借外债购买国外产品可消除国内供不应求,实现社会供需平衡,通过举 借外债发展经济社会瓶颈领域,不会影响国内其他产业对国内资金的需求。
(2)外债的种类
按照债务类型划分,外债分为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
按照偿还责任划分,外债分为主权外债和非主权外债。
按外币币种分,有美元外债、欧元外债等,有强势货币(硬币)和弱势货币(软币)的区分。
外债按借债期限分为长期债务、中期债务和短期债务。
(3)外国政府贷款
外国政府贷款是一国政府向外国政府举借的官方信贷。
外国政府贷款属于国家主权外债,由国家统一对外举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商有关部门提出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借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总规模,并按照政府投资资金进行管理。
外国政府贷款主要用于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借用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必须纳入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未纳入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的项目,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和项目用款单位不得向外国政府正式提出贷款申请。
(4)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是一种非商业性信贷。只要是相关国际金融组织的成员国,都可以按照规定借入资金。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主要有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会贷款和其他国际性、地区性金融机构的贷款。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一般期限较长、利率较低,是发展中国家重要的筹资渠道。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属于国家主权外债,由国家统一对外举借。我国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等,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及地方发展改革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审批。
借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项目必须纳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备选项目规划,未纳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的项目,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和项目用款单位不得向国际金融组织正式提出贷款申请。
我国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资金按照政府投资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用于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与外国政府贷款的用途是一样的。
通货紧缩
通货紧缩是与通货膨胀相对应的概念,通货紧缩是指货币供应不足而导致的货币升值、物价持续下跌的经济现象。常用价格总水平作为衡量指标。一般认为价格总水平连续6个月负增长即为通货紧缩。价格总水平连续下降或长期处于0~1%之间是否为通货紧缩,目前还有不同看法,不能定论。
(1)通货紧缩的类型
1)按通货紧缩持续的时间可分为:长期性通货紧缩、中期性通货紧缩和短期性通货紧缩。
2)按通货紧缩的严重程度可分为:轻度通货紧缩、中度通货紧缩和严重通货紧缩。
3)按通货紧缩和经济增长的关系可分为:伴随经济增长率减缓的通货紧缩和伴随经济增长率上升的通货紧缩。
4)按通货紧缩和货币政策的关系可分为:货币紧缩政策情况下的通货紧缩、货币扩张政策情况下的通货紧缩和中性货币政策情况下的通货紧缩。
(2)通货紧缩对经济的影响
1)通货紧缩不利于消费需求的增长和市场的扩大。
2)通货紧缩使实际利率上升,使投资项目的吸引力下降,不利于投资需求增长。
3)通货紧缩带来的经济衰退使人们的收入减少,就业压力增大,社会矛盾突出。
4)在通货紧缩比较严重的情况下,企业和个人债务负担加重,银行坏账增多,危及社会信用,加剧金融动荡;通货紧缩还可能引发银行业的危机,严重制约货币政策的实施。
5)在通货紧缩和经济衰退的情况下,社会资金流向会发生很大变化,更多的资金会脱离实体经济体系转向投机性较强的虚拟经济,如证券的二级市场等。
6)国际市场需求不足,各国出口竞争更加激烈,国际贸易关系趋于紧张。
(3)治理通货紧缩的主要措施
1)实行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以扩大政府需求。
2)扩大信用规模,增加货币供应量,以增加企业的需求。
3)适当降低利率,促进投资和消费。
4)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增加各阶层特别是低收入阶层的货币收入,以扩大消费。
5)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减少人们的后顾之忧,降低预期支出,以扩大消费。
中长期信贷市场的运作
中长期信贷市场是指超过1年期的银行信贷市场。中长期信贷和短期信贷 共同组成银行信贷,因此,中长期信贷是银行信贷的一部分。中长期信贷也叫中长期贷款。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超过1年(不含有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 款,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超过5年(不含5年)的贷款。在我国,中长期贷款主要是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贷款,还包括房地产开发贷款、车船飞机购置贷款等。
中长期贷款具有期限长、额度大、不确定性因素多等特点,因而中长期贷款的利率较高,对企业的资信要求也高,通常中长期贷款的信用贷款少,一般都需要担保。
(1)中长期信贷市场的运行
中长期信贷市场的参与主体为贷款人和借款人。贷款人是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具有经营贷款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借款人是指与贷款人建立贷款法律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借贷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借贷活动必须签订借款合同,合同必须按照《合同法》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载明相关事项,并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机关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不得申请贷款;境外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申请贷款,不得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时,应依法向贷款人提供贷款人要求的有关资料,不得隐瞒,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贷款人在接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和同意受理借款申请之 后,将由贷款调查部门采取合法措施对借款人提供的信息进行查询,将借款人的财务报表或抵押物、质物交贷款人认可的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再由贷款审核部门进 行审查、核准,贷款审查委员会终审,最后根据贷款审批授权进行贷款审批。贷款人答复借款人中长期贷款审批结果的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最后根据贷款审批情 况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人发放信用贷款时,必须对借款人进行严格审查、评估,确认其资信具备还款能力。发放担保贷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签订担保合同,办理担保手续。需要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需要交付的,应依法交付。
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并按期足额还本付息。借款人使用贷款不得用于以下用途: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或项目;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违反国家规定以贷款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或增资扩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投资;财政预算性收支;国家 明确规定的其他禁止用途。
借款人申请贷款展期,应当在贷款到期日前提出,经贷款人同意,可以展期。贷款人办理展期须审查贷款所需的资产转换周期的变化原因和实际需要,并坚持审慎管理原则,合理确定贷款展期期限。
(2)我国中长期信贷市场的主要政策
1)中长期信贷总量政策。根据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制定和调整信贷政策,合理调控中长期贷款总量,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优化信贷结构,合理控制中长期贷款比重,防止中长期贷款比例过高引起流动性风险。
2)产业中长期信贷政策。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优先支持粮、棉、油等主要农副产品的生产、收购和储备,积极支持扶贫和农业综合开发,大力发展农业 产业化工程;按照“有市场、有效益、守信用”的原则,向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倾斜;重点支持纳入国家计划的竞争性、基础性重点建设项目和国有 大中型企业的重点技术改造、技术开发以及重大技术装备项目;按照《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等规定的要求,严格遵守资本金制度,合理控制中长期信贷规模,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
3)区域中长期信贷政策。坚持国家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分工合作、协调发展的原则,对中西部地区实行适度倾斜,逐步缩小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