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综合能力》考点五

2014-08-27 14:37:46 字体放大:  

三、消防安全管理的依据

消防安全管理的依据大致包括法律政策依据和规章制度依据两大类。

(一)法律政策依据

是指消防安全管理活动中运用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规范等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

1.法律

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或颁布。例如《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

2.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批准或颁布。例如《仓库防火管理规则》、《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3.地方性法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或颁布。例如:《北京市消防条例》、《福州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4.部门规章

由国务院各部、委、局批准或颁布。例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等。

5.政府规章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批准或颁布。例如《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等。

6.消防技术规范

在消防安全管理活动中,凡是涉及消防技术的管理活动,均应以有关消防技术的国家标准或本地的消防技术规范为管理依据。例如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地方标准《北京市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等。

同时,由于法律依据往往不健全或具有滞后性,所以还应该以党和国家制定的有关政策作为指导原则和依据。

(二)规章制度依据

《消防法》规定“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了将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社会单位开展和实施消防安全管理活动时,应当制定适合自身单位实际情况的各项规章制度。

例如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操作流程、防火巡查制度、消防安全培训计划、标准化管理方法等。

四、消防安全管理的原则

消防安全管理原则共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意思是,谁主管哪项工作,谁就对那项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负责,即一个地区、一个系统、一个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要由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负责;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是当然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和各业务部门,要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车间、班组领导,要对本车间、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二)依靠群众的原则

消防工作是一项具有广泛群众性的工作,只有依靠群众,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才能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是做好群众工作,要采取各种方式方法,向群众普及消防知识,提高群众消防意识和防灾抗灾能力;要组织群众中的骨干,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防火、灭火工作。

(三)依法管理的原则

依法管理就是单位的领导和主管或职能部门依照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颁发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事务进行管理。要依照法规办事,加强对职工群众的遵纪守法教育,对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者严肃追究,认真处理。

消防法规不仅具有引导、教育、评价、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而且具有制裁、惩罚犯罪行为的强制作用。因此,任何单位都应组织群众学习消防法规,从本单位的实际处罚,依照消防法规的基本要求,制定相应的消防管理规章制度或工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消防安全管理走上法制的轨道。

(四)科学管理的原则

科学管理,就是运用管理科学的理论,规范管理系统的机构设置、管理程序、方法、途径、规章制度、工作方法等,从而有效的实施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消防安全管理要实行科学管理,使之科学化、规范化。消防安全管理首先要依照客观规律办事,才能富有成效。首先必须遵循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要知道火灾发生的因素随着经济的发展,生产、技术领域的扩大和物质生活的提高而增加的规律;火灾成因与人们心理和行为相关的规律;火灾的发生与行业、季节、时间相关的规律等。其次,要学习和运用管理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并与实践经验有机地结合起来。还要逐步采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以取得最佳的管理效果。

(五)综合治理的原则

消防安全管理在其管理方式、运用管理手段、管理所涉及的要素以及管理的内容上都表现出较强的综合性质。消防管理不能单靠哪一个部门,只使用某一种手段,要与行业、单位的整体管理统一起来;管理中不仅要运用行政手段,还要运用法律的、经济的、技术的和思想教育的手段进行治理;管理中要考虑各种有关安全的因素,即对人、物、事、时间、信息等进行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