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网:2014年合格造价员初始注册事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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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考试合格造价员初始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凡2014年度造价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需进行网上登记,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成绩合格者在可以显示成绩的界面直接点击“网上登记”或点击“造价员管理查询”,选择“注册年审变更”,输入“姓名或准考证号”,点击“查询”,选择个人信息栏任意处,在弹出的对话框里再次输入准考证号,点击“确认”按钮。
2. 在填写“基本信息”页面中,考试合格人员应根据内容认真填写《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a) 仔细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确保与相关证件保持一致。
b) 照片要求为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不允许用大头贴、生活照。
c) 有注册工作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公章与申请表中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一字不差),暂无工作单位者,可不填写,但因无工作单位注册后没有执业专用章。
3. 填写完成后先点击“保存资料”再次核对所填信息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点击“上报”按钮。
二、携带《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2份,一寸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4年11月22日初始教育培训一并提交。(注:增项的人员需把原证书一并交报)。
初始教育费100元/人,初始教育时一并缴纳。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如本人不能前来,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内含:委托事项,委托人证书号,双方姓名和身份证号,双方签字)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凡上报资料中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不予办理;
3.凡单位名称与公章不一致的,不予办理。
4.凡超过11月22日仍未提交相关资料的,不予办理。
5.焦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地址:焦作市站前路88号建设大厦10楼;联系电话:0391-2955575;联系人:黄宾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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