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关于营口造价员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

2014-10-13 10:36:14 字体放大:  

关于开展营口市第二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

营口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第二批换证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凡我市企业持有全国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到营口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换发新造价员资格证书。

二、换证时间及要求

第二批换证时间2014年10月11日——10月30日

每周一、二、三、四集中办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要求以单位为主集中统一办理。

三、换证条件

造价员需完成2007-2010年度和2011-2014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

四、换证申报的资料

造价员资格证书换证需携带以下资料:

1.《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申请表》(辽宁工程造价信息网下载并填写、加盖单位公章、1式2份);

2.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

3.2007-2010年度和2011-2014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4.办理单位变更的人员,可与换证同时办理。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办理造价员资格证书变更的相关材料(详见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5.一寸免冠彩照2张。(贴在申请表相应位置)

五、新旧证书的使用时间

1.旧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印章,使用期限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月1日将停止使用。新造价员资格证书从换证之日起,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2.具有省直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到省造价管理总站进行换发新造价员资格证书。

六、换证地点:营口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单位地址: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12号八大局一楼东(造价信息资质管理科)

咨询电话:0417-2657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