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招标师考试《招标采购专业实务》知识点二

2014-08-27 17:12:28 字体放大: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潜在投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文件,是告知投标人招标项目内容、范围、数量与招标要求、投标资格要求、招标投标程序规则、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要求、评标标准与方法、合同条款与技术标准等招标投标活动主体必须掌握的信息和遵守的依据,对招标投标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招标文件的有些内容只是为了说明招标投标的程序要求,将来并不构成合同文件,例如投标人须知;有些内容,则构成合同文件,例如合同条款、设计图纸、技术标准与要求等。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内容。

工程招标文件

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写

一般情况下,各类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内容大致相同,但组卷方式可能有所区别。此

处以《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标准文件》)为范本介绍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内

容和编写要求。

《标准文件》共包含封面格式和四卷八章的内容,第一卷包括第一章至第五章,涉及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等内

容。其中,第一章和第三章并列给出了不同情况,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需要分别

选择;第二卷由第六章图纸组成;第三卷由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组成。第四卷由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组成。

(1)封面格式

《标准文件》封面格式包括下列内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如有)、标识出“招标

文件”这四个字、招标人名称和单位印章、时间。

(2)招标公告与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与投标邀请书是《标准文件》的第一章。对于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的公开

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对于邀请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应包括投标邀请书:

对于已经进行资格预审的项目,招标文件也应包括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

书)。

1)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招标公告包括项目名称、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

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截止日期、投标文件的递交、发布公

告的媒介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详见本教材5.3.1和5.3.2相关内容。

2)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适用于邀请招标的投标邀请书一般包括项目名

称、被邀请人名称、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的获 取、投标截止日期、投标文件的递交、确认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其中大部分内容与招标公

告基本相同,唯一区别是:投标邀请书无需说明发布公告的媒介,但对投标人增加了在收

到投标邀请书后的约定时间内,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的要求。

3)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适用于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的投标邀

请书一般包括项目名称、被邀请人名称、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售价、投标截止时间、收

到邀请书的确认时间和联系方式等。与适用于邀请招标的投标邀请书相比,由于已经经过

了资格预审阶段,所以在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的投标邀请书内容里,不包括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投标人资格要求等内容。

此外,应注意,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

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是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的程序规则和对编制、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活动的要求,通常不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此,投标人须知中对合同执行有实质性影响的内容,如招标范围、工期、质量、报价等要求,应在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技术标准与要求、工程量清单等文件中载明,但各部分文件中载明的内容应当一致。

投标人须知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文和附表格式等内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主要作用有两个方面,一是将投标人须知中的关键内容和数据摘要列表,起到强调和提醒作用,为投标人迅速掌握投标人须知内容提供方便,但必须与招标文件相关章节内容衔接一致;二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中交由前附表明确的内容给予具体约定。当正文中的内容与前附表规定的内容不一致时,以前附表的规定为准。

2)总则。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总则”由下列内容组成:

①项目概况。应说明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等。

②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应说明项目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资金落实情况等。这是投标人借以了解招标项目合法性及其资信等情况的重要信息。招标人资金落实到位,既是招标必备的条件,也是调动投标人积极性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有利于投标人对合同履行风险进行判断。

③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的内容是投标人需要响应的实质性内容,也是合同的主要内容。

招标范围应采用工程专业术语填写,明确工程承包的内容和范围,并与“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一致,以避免造成投标人报价口径不统一,影响评标和合同履行,以及工程项目的实施。

计划工期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分析确定。计划工期对投标人的进度计划、资源计划、成本计划等都有重要的影响。同时,计划开工日期和计划竣工日期,便于投标人对这段时期内的自然、气候、社会等方面的形势做出尽可能充分的判断和预测,采取有效措施应对自己所应承担的风险。因此,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中要求的计划开工日期,应尽可能地科学、客观、合理可行。质量要求,是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做出明确的要求。招标人在提出质量要求时,应采用国家、行业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编写,并注意不要提出各种质量评奖的强制要求,也要避免使用含糊不清的词语引起双方的歧义。

④投标人资格要求。对于已采用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已经通过资格预审并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对于未采用资格预审的,应按照本教材第5章的内容详细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

⑤保密。要求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不应泄露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秘密。

⑥语言文字。可要求除专用术语外,均使用中文。

⑦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⑧踏勘现场。招标项目现场的环境条件会对投标人的报价及其技术管理方案产生影响。通过招标人向投标人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以及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可以直接了解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周边环境等自然条件,取得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要的第一手资料,有利于投标人有针对性地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核算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内容。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作出的推论概应自行负责。需要注意的是,招标人在组织现场踏勘时,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泄露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等信息,影响招标投标的公平竞争。

⑨投标预备会。是否召开投标预备会,以及何时召开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需要和招标进程安排确定。

⑩分包。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特点来判断是否允许分包。如果允许分包,可进一步明确允许分包的内容和要求,以及分包项目金额(或比例)和分包人的资格条件等方面的限制。投标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招标文件中可以分包的内容作出是否分包的决定。这样有利于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合理安排现场施工作业,在互不干扰又衔接有序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⑨偏离。偏离也称为偏差,是指投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形。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特点规定允许投标偏离的项目、技术参数或条款,以及允许偏离的范围和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