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招标师考试《项目管理》第二章重点(5)
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先列入行业和区域发展规划,国家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查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决定项目是否立项;经过可行性研究的审查,从技术、经济、社会等方面分析项目的可行性,决定项目的建设方案,开始项目建设。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的决策程序依次是行业或部门规划、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研究审批、批准建设、转入项目工程设计与计划阶段,这四个阶段。
项目投资决策的内容与条件:
从投资的角度看,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是落实一次性投资活动的一种基本形式和方法;
从项目的角度看,工程建设项目是以投资为内容的一种特定工程建设项目。
政府对建设项目的行政管理程序
管理程序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不同的参与主体在投资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和承担的职责不同,因而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其不同的目标和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程序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其中大致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类是投资者或投资主体的管理。
第三类是投资过程中某类任务的承担者或参与主体的管理。
管理程序是一种主观的管理行为。它可以根据管理者的意愿进行设定并有所调理。我国目前的投资与建设管理程序主要是政府对项目的行政管理程序,形成了分级、分段、分类和分项目管理的格局。
投资决策的质量是决定项目是否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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