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增合同法
1.1.合同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的原则
三.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乙级资质标准
②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③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十年以上;
④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⑦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甲级资质标准
①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三年;①⑤⑥⑧⑨⑩
②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③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
④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⑤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⑥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有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⑦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⑧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⑩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三年内无违规行为。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业务承接
1)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备案: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接受备案之日起2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4)应由设立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负责承接业务、订立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5)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应自承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