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大连质量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公告
请参加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21号窗口)、质量(21号窗口)、注册税务师(23号窗口)、土地登记代理人(23号窗口)、物流(23号窗口)等五种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2张2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于2013年12月9至12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周六、日不办公),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1楼大厅相应窗口)办理证书领取事宜。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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