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发布关于办理2010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估价师和资产评估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一、办证办法:在各单位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证书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1张2寸照片交到本单位人事部门,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发证同志复核无误后,携带考试合格人员的准考证原件、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1张2寸照片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二、办证时间:2011年4月6日至2011年4月12日,节假日除外。
三、办证地址:市人才大厦二楼(新村开发区市场街5号)
四、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试合格人员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