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安全评价工作座谈会在重庆举行

2012-08-07 09:58:18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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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安全评价工作座谈会18日在重庆市召开。会议提出,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严格自律,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市场秩序、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评价人员的从业行为,促进我国安全评价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洋会见了前来参会的中纪委委员、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显政。市委常委、秘书长范照兵,副市长周慕冰参加了会见。

安全评价是加强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实施安全评价就是从系统安全角度出发,对可能产生的损失和伤害、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及应采取的对策措施等进行论证评估,判断项目实施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进而完善预防措施。目前,全国已批准的安全评价机构470家,省级局认定的临时安全评价机构2000余家,累计完成评价项目30多万个。

会议指出,尽管近年来我国安全评价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监管不严、机构运作不规范、安全评价人员素质和评价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如有的监管监察机构直接介入评价机构的经营活动,对评价报告质量把关不严,违规收取评审费。有的评价机构一味迎合企业要求,甚至出具虚假评价报告,直接影响了安全评价的效果。据悉,近年来,全国先后撤销和吊销了9家违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对23家安全评价机构进行了通报批评。

为规范安全评价行为,推进安全评价工作健康发展,会议提出,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出具虚假报告的要依法查处,依法吊销证照、取消资格或追究刑事责任;对评价水平低、考核不合格的评价机构,要按规定注销其资质;对违规的评价人员,要坚决注销其安全评价人员资格并追究责任。同时,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也要从严自律,与安全评价机构要彻底脱钩,不得有任何利益关系,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在评价机构中任职或兼职,不准参与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活动,不得指定生产经营单位接受特定的安全评价,不得干预安全评价,不准以任何形式收取评价机构提供的钱物。

会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向新批准的安全评价甲级机构颁发了资格证书。

王显政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总局纪检组长赵岸青,周慕冰以及来自全国安监系统和安全评价机构的30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