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全评价师吊车技术安全规则

2012-08-07 14:03:46 字体放大: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提供了2012年安全评价师吊车技术安全规则,仅供考生参考!

1.操作人员应了解吊车的机械操纵和维护方法;要有吊车电器设备的常识,要熟悉钢索和钩子的好坏和悬挂的角度,并要有一定时间的实际操作经验

2.开车前应检查所用的钢绳,挂钩及其它工具,如有不合乎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使用。不论大小挂钩,不准吊挂人员。

3.规定3/8"钢丝绳起动能力700公斤;1/2"钢丝绳起动能力1000公斤;5/8"钢丝绳起动能力1800公斤。

4.使用前要检查行车上的部件是否完好无损,检查完好后方可合上总闸,并发出确切信号。

5.起吊时应将吊车无载挂钩进行几次试动。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中心领导,未修好以前,不得进行工作。修好以后,应进行试吊后才能使用。

6.行车运行时,安全注意事项:

(1)挂钩应垂直安置在吊起的载物上。禁止斜吊。

(2)对捆缚不牢固或重心不正的载荷,禁止吊运,必须捆牢固后,再准起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