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中应注重的几个和谐因素

2012-01-04 17:47:01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编者按】 在拉开城市骨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城市亮点的过程中,应当注重以下几个因素:

构建和谐社会是当前贯穿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长期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和谐社会建设,可以分为城市与农村两大范畴。和谐城市,包括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诸要素。就城市建设而言,在拉开城市骨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城市亮点的过程中,应当注重以下几个因素:

一、注重历史文化挖掘与现代文明建设的融合

近二十年来,中国的城市化推进速度之快令世人瞩目。城镇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人口不断聚集、辐射力不断增强,正日益成为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但审视我们的城市,总给人“千城一面”之感,除了趋同的高楼、大道、广场之外,城市缺失其所独有的历史文化内涵,因而让人细细品味、赏识的东西太少了。

湖南这片神奇的土地,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曾经记下许多辉煌的篇章。古代四大发明,湖南有其一(耒阳人蔡伦发明的造纸术);宋代四大书院,湖南有其二(长沙岳麓书院、衡阳石鼓书院);唯物主义思想家王船山以及湖湘文化,源远流长,影响深远;毛泽东、刘少奇、彭德怀、罗荣桓等共和国缔造者,揭开了中国历史崭新的一页。古代的、近代的历史人物遗迹遍及三湘大地,是湖南人民的骄傲,更是中华民族的瑰宝。目前,省委、省政府正在强力推进“3+5城市群”建设,如何在城市现代化进程中保护发掘湖南灿烂的历史文化,是城市建设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更是决策者、建设者一种沉甸甸的历史责任!借鉴国内国外城市建设的经验,我们要做的工作很多,其中两条尤为重要:一是将历史文化的保护发掘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在现代城市建设进程中,同步保护好、修缮好。衡阳在城市规划布局上,依据历史文献记载和残存的遗迹,将穿城而过的湘江两岸定位为衡阳的历史文化走廊,已先后重修了石鼓书院、彭玉麟公馆、湘南学联、南岳第一峰、衡阳抗战纪念城、夏明翰公园,使衡阳古城重新绽放出了历史的光芒,成为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旅游景区。二是对历史文化遗迹的修缮应遵循“修旧如旧”原则,切忌现代化元素过多和粗制滥造。三是尽快清理、筛选出一批历史文化遗迹,由省、市政府发文保护,防止人为损毁,增强全民保护历史文化古迹的意识。只有这样,才能让沉淀的历史鲜活再现,使城市具有浓厚的文化底蕴、独特的个性风情、典雅清新的气息。

二、注重公众利益维护与形象工程建设的融合

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发展要依靠人民,发展是为了人民,发展成果要让全体人民共享。在城市建设的进程中,“富规划、穷建设”的方略应当肯定,修建一些体现城市形象的建筑、设施也无可厚非,但更重要的是应当处处体现人文关爱、注重公众利益的维护,让市民百姓共享城市建设成果。

一要切实保护好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明确规定对公民合法财产进行保护,确立了私权保护原则,但在公平补偿的前提下,个人财产权应该向基于公共利益和正当程序的公权让步。旧城改造从长远来看,有利于老百姓的生活,城市化的理由也很正当,是一股不可阻拦的潮流,是符合公共利益的范畴。一般说来,城市规划和旧城区改造属于公共利益的范畴,因此旧城拆迁最好由政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衡阳的旧城改造基本上是按照这一模式运作的,既避免了拆迁户对开发商不信任引发的矛盾纠纷,又通过运用政府的行政职能和公信力维护了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对此,我们要充分地意识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今后处理涉及到公众利益的问题时,尤其是在改造建设提升老城区质量、高标准打造新城区的过程中要更加谨慎地实施拆迁,坚持“先安置后拆迁”、合理补偿、文明动拆的原则,确保市民百姓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大局的稳定。

二要让低收入阶层“居者有其房”。作为城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好上述政策规定,将房地产开发的户型设计向满足中低收入家庭普通商品住房转轨,并从调控土地供应、建筑材料价格入手,平抑市场房价,让多数老百姓买得起住房。同时,要建立健全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制度,切实解决好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三要多搞老百姓直接受益的民生工程。从2004年起,衡阳市委、市政府实施民心工程,连续三年从有限的财力中挤出资金近2000万元,改造了178条背街小巷,创建20个示范小区,实现了“好路修到老百姓家门口,光明送到老百姓窗户前”的承诺,此举在全市公众参与投票推荐的“群众最满意的十件实事”中荣登榜首。2007年将再改造24条背街小巷,建成城西生活污水处理厂,启动城区第二生活垃圾处置场的建设,铺设过江燃气管道,使珠晖区27万市民早日用上天然气。这些惠民工程,不断改进和完善了城市基础设施功能,使城市的运行效率更高,市民的生活更舒适,幸福感更强,促进了衡阳和谐发展,将加速衡阳在中部地区的崛起。

三、注重自然山水利用与生态系统建设的融合

在城市建设的目标定位上,要致力于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环境,而不是盲目地推山填谷,毁掉上天所赐予的自然生态。湖南山水虽不及广西桂林山水甲天下,但八百里洞庭、八百里衡山以及天然氧吧张家界,其雄奇、壮阔、秀丽同样为世人所称道,三湘四水风光美不胜收。我们在推进城市化过程中,应很好地利用现有的山体水体,合理布局城市建筑和基础设施,实现现代城市与自然生态的交融。

在城市建设的整体布局上,要高起点规划建设城市绿地。建设城市绿地系统实际上是一个恢复、再造和强化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关系的过程,使人与自然、人与环境、人与社会之间形成共存、和谐、互动的关系。衡阳市在新一轮城市总规修编中,将城区段“三江”(湘江、蒸水、耒水)约36公里长的水岸规划为风光带,逐年进行建设,近五年在居民区新建成了21处公园绿地,还因山就势规划布局了6处较大的生态公园。到2008年底,城区绿地面积和公共绿地面积将分别达到3275.3万平方米和1087万平方米,绿地率达到32.7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87平方米,突破国家园林城市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标准要求,城市生态环境将得以极大改善,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需要特别注意的一个问题,就是城市主次干道的绿化模式应当改进。目前,普遍为“一板二带”式,植物布置也很单调。东北的长春、沈阳就不一样,采取“长藤结瓜”模式,除人道绿化带外,每隔一段距离设计一块千余方平米的绿地,美化了城市,方便了临街居民就近休闲。杭州市临街绿化树种多样化,而且一丛一丛地栽植,车在马路上行驶,越过的是一小片一小片的树林,有如穿行在山间林中。长沙、衡阳、常德在城市改造建设中,也在刻意改进道路绿化布置,但步子应该加快。这种花钱少、见效快、市民百姓受益大的改革,需要推而广之,共同打造“绿在城中,人在绿中,宜居宜行”的生态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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