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太原2011年要完成中心城区内25个城中村的整村拆除,“十二五”期间要完成建成区内所有城中村改造。
山西省太原市在近日召开的全市城乡建设管理工作会上提出,今年要完成中心城区内25个城中村的整村拆除,“十二五”期间要完成建成区内所有城中村改造。
城中村是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庄,在我国各大中城市中普遍存在,并成为各地提高城市功能、全面推进城市社会进步的重要限制因素。由于涉及土地用途转换、房屋拆迁等问题,城中村改造也成为各城市共同面临的难题。
据了解,太原市建成区内有153个城中村,目前已全部完成村民转市民工作,但只有61个村挂牌成立了社区居委会、12个村完成了集体经济改制,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改造建设方案的城中村也分别只有19个和44个。
为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太原市于近日下发了相关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各区政府是辖区内城中村改造的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对城中村改造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同时采取市场运作模式,由市相关部门对城中村改造项目统一招商,公开招标确定改造主体。
太原市的这份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列入改造计划的城中村,必须进行旧村整村拆除。拆除工作要按照一村一策、让利于民、先签后拆、建新拆旧的原则,制定拆迁方案并公示。要公开补偿标准,采用货币补偿拆迁的,补偿标准要等于或略高于同类地区商品房均价。实施拆迁前,各区政府要和90%以上的村民签订拆迁协议。同时明确提出,全市城中村改造项目要优先开工建设村民安置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