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提供了2011年安徽省提高重污染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规格,仅供考生参考!
鉴于涉铅、危废、化工、造纸等重污染项目污染严重,省政府近日下发通知表示,将对除国务院环保部门审批以外的我省建设项目提高环评审批规格,并对以上行业企业落地及生产做出严格限定。
按照通知要求,今后涉铅建设项目,以及含重金属的危险废物处置、化工废液(渣)等危险废物利用、有色金属冶炼及矿山开发、钢铁加工、电石、铁合金、焦炭、垃圾焚烧及发电、制浆、印染等项目的环评文件,将由省环保部门负责审批。化工、农药、染料、造纸、电镀、酿造、味精、柠檬酸、酶制剂、酵母等污染较重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将由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负责审批。其他危险废物利用项目的环评文件,由市级环保部门负责审批,报省环保部门备案。
各地将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重点对铅蓄电池行业企业进行全面彻查,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铅蓄电池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