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采购与制造安装的质量控制

2011-11-22 14:42:06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一、设备检验的要求

关于保修期及索赔的规定为:一般国产设备从发货日起12~18个月;进口设备6~12个月。有合同规定者按合同执行。对于进口设备,应力争在索赔期的上半年或迟至9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以争取3~6个月的时间进行生产考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索赔。

对于自制设备,在经过6个月的生产考验后,按试验大纲的性能指标测试验收,决不允许擅自降低标准。

二、设备检验的质量控制

设备的检验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工作,需要求建设、设计、施工、安装、制造、监理等有关部门参加。重要的关键性大型设备,应由建设单位组织鉴定小组进行检验。

(一)制订设备检验计划

(1)检查验收前,安装单位要提交设备检查验收方案,检查验收计划的内容包括①验收方法;②质量标准;③检查验收的依据,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实施。

(2)监理工程师要做好质量控制计划

质量计划要包括:①设备检查验收的程序,②检查项目、标准、检验、试验要求,③设备合格证等质量控制资料的要求,④是否应具有权威性的质量认证等。

(二)执行设备检验程序

(1)设备进入安装现场前,承包单位或安装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的资料:

(2)设备进场后,监理工程师组织设备安装单位检查,供货方或设备制造单位应派人参加,检查确认合格,验收人员签署验收单。

特殊情况下:

(1)供货方质量控制资料有误;

(2)实物与清单不符;

(3)对质量文件资料的正确有怀疑;

(4)设计文件及验收规程规定必须复验。

必须复验,合格后才可安装。

(3)检验不符合要求,监理工程师拒绝签认,由供货方或制造单位予以更换或进行处理,合格后再进行检查验收。

(4)工地交货的大型设备,一般由厂方运至工地后组装、调整和试验,经自检合格后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复核,复验合格后才予以验收。

(5)进口设备的检查验收,应会同国家商检部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