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西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2012-01-05 14:47:06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编者按】2012年山西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78号)精神,现将我省2012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2012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6日、27日举行,我省考点全部设置在太原市。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务组织工作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规范性审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工作和报名资格终审。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以下简称初审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初审。省直有关厅局及中央直属驻晋建筑业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到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办理报名及资格初审手续。各有关单位联系方式见《2012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单位联系方式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实行2年滚动管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称,并任职满3年。

2、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称。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称,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条件

凡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人员,可只参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需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称。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报名工作流程

1、报考人员首先进行网上报名。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在阅读填写注意事项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考人员照片。报考人员须谨慎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资格终审结束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如有差错,责任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省人事考试中心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及照片的规范性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可于报名信息提交两个工作日后上网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并签字确认,然后交与本人工作单位盖章同意。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将本单位报考人员信息汇总后,到所在地初审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工作单位须向初审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2)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一套,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或工程监理工作年限证明一份(附件2)。

(3)报考人员根据个人报名条件填写《2012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参加全部科目)》(附件3)或《2012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免试部分科目)》(附件4)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3、初审部门将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申报材料加盖原件审核章后,按下列目录要求统一整理汇总,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报送函一份。

(2)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2012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参加全部科目)》和《2012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免试部分科目)》各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3)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依据汇总表顺序每100份报名表胶装成一册,加装白色封皮和目录(见附件5),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留存归档。另一份报名表汇同每个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依据汇总表顺序排列交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待报名审查工作结束后,由各初审部门收回,并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

(4)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一套,包括:加盖初审部门原件审核章的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和职称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或工程监理工作年限证明一份。

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通过后,初审部门持加盖报名审查专用章的第三份《资格考试报名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交费等手续。

四、考试相关时间安排

1、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2月7日至2月27日。

2、初审部门受理审查时间:2012年3月5日至3月9日。

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受理审查及交费时间:2012年3月20日至3月22日。具体安排如下:

(1)3月20日:太原

(2)3月21日:大同、朔州、吕梁、阳泉、忻州

(3)3月22日:晋中、晋城、临汾、运城、长治

4、2012年5月21日开始,考生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自助打印《准考证》。

5、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月26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27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五、考试注意事项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考四科)的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考二科)的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六、考试用书

考试用书为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统编教材,包括:《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七、缴费标准和办法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文件(晋价费字[2003]90号)规定,参加考试人员应缴纳下列费用:

1、报名费:每人10元。由我厅收取。

2、考务费:考试二门(科)及以下,每人每门(科)40元;三门(科)及以上的,每人每门(科)35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收取。

八、纪律要求

1、此次考试报名工作要严格执行全国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2、参加考试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个人资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该执业资格。如已通过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则依法注销执业资格证书。对于从业证明不实的,将追究出具证明的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3、对各初审部门把关不严、情节严重的,将通报批评,提出处理意见。

4、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2012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各有关单位联系方式表》.doc

2、从事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或工程监理工作年限证明.doc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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