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2-03-26 10:46:26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编者按】2012年新疆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关于做好2012年度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建注函[2012]1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2012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按照原自治区人事厅、建设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5]42号)执行,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二、报名条件及科目

(一)报考条件

1、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2、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参加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新人社发[2009]25号)精神,中高等院校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的应届和历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免试科目及免试条件

1、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或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且具有助理级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均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取得建筑施工一级项目经理资质,可免试《建筑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和相关知识》科目。

3、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报考另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

(三)报考科目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六个报考科目。

“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即已取得一个专业的资格后增考的专业类别)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考人员于3月15日-4月15日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www.xjrsks.com.cn),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网上报名。续考考生请认真填写档案管理号。

2、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的科目选择和各项内容。在校生和增项报考人员进入专门窗口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者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上传照片后考试中心会在24小时之内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可下载打印《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4、考生可携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到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办理报名手续。乌鲁木齐市无主管单位的个人可到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991-4675201、4625435)、自治区职业介绍中心(联系电话:0991-8890469)或自治区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联系电话:0991-4633247)办理报名手续。

5、考生如对所学专业能否报考有质疑,可登陆新疆建设网人事教育(网址:www.xjjs.gov.cn)专栏中查询《专业对照表》。

6、各地、州、市、自治区直属单位于2012年4月15日-4月25日将考生报名信息表上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四、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12年6月16日-6月17日

6月16日 09:00-12:00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

15:00-17:00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17日 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五、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在全疆设考点。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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