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提醒
201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将于2012年6月16、17日举行。为方便大家更好地了解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精品学习网土地登记代理人网特将备考信息汇集,以方便大家复习考试。为帮助广大考友有效备考。
考试说明
证书介绍:
一、所称土地登记代理人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并经登记备案的人员。
二、英文名称:Land Registration Agent
三、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是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和发起设立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的必备条件。
命题形式: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国土资源部负责编制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培训等有关工作。培训工作按照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会同国土资源部对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主考单位:
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共同负责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
考试条件
按照《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三)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四)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 1年。
(六) 2002年12月18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两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并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即可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成绩管理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科目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考试时间
201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时间:6月16、17日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定于每年6月
参考201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详细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时间科目
6月11日上午09∶00-11∶00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
下午2∶00-4∶00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12日上午09∶00-11∶00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2∶00-4∶30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报名办法
报名参加考试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经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大纲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大纲(修订版)下载
试卷题型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4个科目中,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三个科目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综合分析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