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提供了初步探究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仅供考生参考!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其性质是以自己的知识、智力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独立于任何行政机关的组织。我市自2000年全面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制度以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招标代理业务有了长足的发展,招标代理市场逐步培育成熟,这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建筑市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不规范问题越来越多,招标代理机构在行业发展中出现一些与法律法规不相宜、不和谐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将大大影响招标代理机构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根本原因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一些代理机构为获得代理业务,竞相压价,堤内损失堤外补,牺牲合法利润,追求非法利润。主要表现在:
1、中介不“中”。
一些招标代理机构不依法代理,过分迁就和迎合业主的要求,在项目招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利用所掌握的招投标知识,不惜钻空子,设门槛,做“裁缝”,当“说客”,达到招标人的特定要求。因此,假招标现象的存在也就不难理解了。一些招标代理人员盲目屈从于招标人的要求,将实际违规操作合法化。向招标人做一些不切实际的承诺,甚至帮助招标人规避招标或肢解发包,弄虚作假。有些代理人员业务水平低下,法律意识淡薄。更有甚者,有些招标代理机构自行牵线搭桥,为投标人围标串标充当“枪手”和“说客”,谋取非法暴利,完全丧失了独立性和公正性。
2、专业不“专”。
招标代理制的兴起,正是基于社会化分工、招标工作规范和效率的市场需求,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提供合法的、有价值的咨询服务,是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宗旨和价值所在。但现状是:一些招标代理人员的服务只在于“跑腿”,忽略了招标代理的咨询服务属性。部分代理人员根本不懂建设工程的基本知识,甚至招标程序都不熟悉,代理过程中出现许多常识性错误,有些招标代理人员缺乏实际操作经验,工作失误导致招标过程终止、重新评标、引起招标争议等现象时有发生,降低了行业的整体形象。
3、管理混乱。
一些代理机构在申报资质时弄虚作假,承揽业务后靠临时班子干活,活散人走,虚借、拼凑专业技术人员,机构内部管理混乱,代理业务后续服务无保障;一些代理机构有多项资质,但不以此为业,出借资格证书或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代理业务;一些代理机构为承揽任务,违背市场竞争的基本准则,压低代理费,恶意竞争,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如此疏于内部管理,甚至违法违规经营,必然造成招标质量低劣,致使投诉也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