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闯红灯违法行为占所有交通违法的一成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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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公安部发布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明年1月1日起,司机闯红灯一律扣6分。昨天,记者从青岛市交警支队获悉,今年以来青岛交警已经抓拍了16.1818万起闯红灯违法行为,占所有交通违法的一成多。
交警排出十大违法行为
昨天下午,记者赶到市交警支队,民警使用全国联网的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平台查询,今年1月1日到昨天为止,我市交警共抓拍各类交通违法140万起,而目前我市汽车保有量是128.3万辆,也就是平均下来几乎每辆车都有交通违法。
通过查询,昨天市交警支队公布了今年十大交通违法行为排行榜,分别是超速10%以上不满30%的,有30万起;违法停车,有27万起;未系安全带,有19万起;闯红灯,有16.1818万起;通过灯控路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有15.6002万起;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有10万起;机动车不走机动车道,有7万起;超速50%以下,有5.7万起;未按规定审验,有5万起;逆向行驶,有3.5万起。其中,前五大交通违法行为共有107.782万起,占到了交通违法总量的76%。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交警部门平均每天要抓拍闯红灯违法行为573起。民警告诉记者,在交通违法排行榜中,闯红灯虽然只排在第四位,但是造成的危害性非常大。“闯红灯主要多发生在学校门口、商场路口、很多闯红灯的司机不看红绿灯,只看车流量,在明知禁行的情况下,强行通行,不但把自己的安全置之不顾,连别人的安全也不管了。”民警告诉记者,在我市发生的轻微刮擦事故中,车辆在路口争道抢行、闯红灯引发的情况不在少数。
交警教你分辨“闯黄灯”
昨天,市交警支队秩序处处长解维亮介绍说,《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进一步细化: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没有越过停止线的车辆禁止继续通行;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解维亮说,黄灯是一种提示司机信号即将变换的过渡性指示灯,设置目的是增加一段安全缓冲期。按照规定,黄灯亮时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继续通行,则等同于闯红灯,属于 “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为此,闯黄灯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和闯红灯一样,目前都是罚款200元记3分。从安全驾驶的角度来看,司机不应该闯黄灯,应该在看到绿灯闪烁的时候就减速停车。
全市信号灯都要安黄闪
“现在路口信号灯有的有黄闪灯,有的没有,下一步怎么办呢?”昨天,有司机提出了这个问题。记者随后咨询了市交警支队设施处处长张镇龙,他告诉记者,目前我市共有578处信号灯,其中包括300多处路口信号灯,200多处行人信号灯,因为有个别信号灯老化,黄灯不亮了,交警部门正在更换中,预计年底前所有路口的信号灯都要配上黄闪灯。市民有发现路口信号灯没有黄闪灯的,可以拨打设施处电话66572710、66572712反映。
故意遮挡号牌记12分
公安部新规定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其中新增的内容有: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中型以上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超速20%以上,或者在其他道路行驶超速50%以上,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超员20%以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等行为记12分,以及疲劳驾驶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记12分等记分项。
提高处罚力度的有:将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记者昨天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今年以来,交警部门已经查获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2.3091万起,污损车牌违法行为989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