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解读

2012-08-28 10:01:22 字体放大: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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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8565-200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营运车辆的动力性、燃料经济性、制动性、转向操纵性、照明和信号装置及其他电气设备、排放与噪声控制、密封性、整车装备的基本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营运车辆,非营运车辆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496-1979 机动车辆噪声测量方法

GB/T3845-1993 汽油车排气污染物的测量 怠速法

GB/T3846-1993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的测量 滤纸烟度法

GB4785-1998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eqv ECE-48:1995)

GB7258-199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7607-1995 柴油机油换油指标

GB/T8028-1994 汽油机油换油指标

GB/T12480-1990 客车防雨密封性试验方法

GB/T12545-1990 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GB12676-1999 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eqv ISO ECE 13)

GB13392-19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T14365-1993 声学 机动车辆定置噪声测量方法(neq ISO 5130:1982)

GB/T18276-2000 汽车动力性台架试验方法和评价指标

GB18285-2000 在用汽车排放污染物限值及测试方法(neq EPA-AA-RSPD-M:1996)

GB18352.1-2001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Ⅰ)

GB18352.2-2001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

QC/T476-1999 客车防雨密封性限值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营运车辆 commercial vehicle

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的经营性车辆。

4 动力性

4.1 发动机性能

4.1.1 发动机应动力性能良好,运转平稳,怠速稳定。

4.1.2 发动机应有良好的起动性能,应能由驾驶员在驾驶座位上起动,当车辆置于:汽油发动机在不低于-5℃,柴油发动机在不低于5℃条件下,用起动机起动时,应在三次起动中至少有一次可在5s内起动,在做重复起动试验时,每次间隔2min。

4.1.3 发动机各气缸压缩压力应不小于原设计规定值的85%;每缸压力与各缸平均压力的差:汽油发动机应不大于8%,柴油发动机应不大于10%。

4.1.4 发动机点火、燃料供给、润滑、冷却和排气等系统的机件应齐全,性能良好。

4.1.5 柴油机的停机装置必须灵活有效。

4.2 整车动力性

4.2.1 按GB/T18276的规定,整车动力性可用底盘测功机检测汽车驱动轮输出功率来评价。

4.2.2 驱动轮输出功率检测工况采用汽车发动机额定扭矩和额定功率时的工况,即发动机全负荷与额定扭矩转速和额定功率转速所对应的直接档(无直接档时,指传动比最接近于Ⅰ的档)车速构成的工况。

4.2.3 在4.2.2的检测工况下,采用校正驱动轮输出功率与相应的发动机输出总功率的百分比作为驱动轮输出功率的限值。

ηvM=PvMo/PM (1)

ηvp=Pvpo/Pe (2)

式中:ηvM--汽车在额定扭矩工况下的校正驱动轮输出功率与额定扭矩功率的百分比,%;

ηvp--汽车在额定功率工况下的校正驱动轮输出功率与额定功率的百分

比,%;

PvMo--汽车在额定扭矩工况下的校正驱动轮输出功率,kW;

Pvpo--汽车在额定功率工况下的校正驱动轮输出功率,kW;

PM--发动机在额定扭矩工况下的输出功率,kW;

Pe--发动机的输出功率,kW。

国产营运车辆的校正驱动轮输出功率的输出限值列于表1,其他车辆可参照执行。

4.2.4 动力性合格的条件

ηvM≥ηMa (3)

或 ηvp≥ηpa (4)

式中:ηMa--汽车在额定扭矩工况下的校正驱动轮输出功率与额定扭矩功率的百分比的允许值,%;

ηpa--汽车在额定功率工况下的校正驱动轮输出功率与额定功率的百分

比的允许值,%。

4.2.5 轿车的动力性按额定扭矩工况进行检测和评价,其他车辆应按4.2.4规定的两种合格条件中任选一种工况进行检测和评价。

表1 汽车驱动轮输出功率的限值

汽车类别 汽车型号 额定扭矩工况 额定功率工况

直接档检验车速(VM)km/h 校正驱动轮输出功率/额定扭矩功率的限值(ηMa)% 直接档检验车速(VM)km/h 校正驱动轮输出功率/额定扭矩功率的限值(ηPa)%

载 货 汽 车 1010、1020系列 汽油车 60 50 90 40

1030、1040系列 汽油车 60 50 90 40

柴油车 55 50 90 45

1050、1060系列 汽油车 60 50 90 40

柴油车 50 50 80 45

1070、1080系列 柴油车 50 50 80 45

1090系列 汽油车 40 50 80 45

柴油车 55 50 80 45

1100、1110系列1120、1130系列 柴油车 50 45 80 40

1140、1150、1160系列 柴油车 50 50 80 40

1170、1190系列 柴油车 55 50 80 40

汽车类别 汽车型号 额定扭矩工况 额定功率工况

直接档检验车速(VM)km/h 校正驱动轮输出功率/额定扭矩功率的限值(ηMa)% 直接档检验车速(VM)km/h 校正驱动轮输出功率/额定扭矩功率的限值(ηPa)%

半挂列车1) 10t半挂列车系列 汽油车 40 50 80 45

柴油车 50 50 80 45

15t、20t半挂列车系列 柴油车 45 45 70 40

25t半挂列车系列 柴油车 45 50 75 40

客车 6600系列 汽油车 60 45 85 35

柴油车 45 50 75 40

6700系列 汽油车 50 40 80 35

柴油车 55 45 75 35

6800系列 汽油车 40 40 85 35

柴油车 45 45 75 35

6900系列 汽油车 40 40 85 35

柴油车 60 45 85 35

6100系列 汽油车 40 40 85 35

柴油车 40 45 85 35

6110系列 汽油车 40 40 85 35

柴油车 55 45 80 35

6120系列 柴油车 60 40 90 35

轿车 夏利、富康 95/652) 40/352) - -

桑塔纳 95/652) 45/352) - -

注:5010系列~5040系列厢式货车和罐式货车驱动轮输出功率的允许值按同系列普通货车的允许值下调2%;其他系列厢式货车和罐式货车驱动轮输出功率的允许值按同系列普通货车的允许值下调4%。

1)--半挂列车是按载质量分类。

2)--为汽车变速档使用三档时的参照值。

5 燃油经济性

按12.2规定的检验方法测得的汽车百公里燃料消耗量不得大于该车型原厂规定的相应车速等速百公里燃料消耗量的110%。

6 制动性

6.1 车辆应具有行车制动、应急制动和驻车制动功能。

6.2 行车制动系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应符合该车原厂规定的有关技术条件。

6.3 行车制动在产生最大制动作用时的踏板力,对于座位数小于或等于9的载客汽车应不大于500N,对于其它车辆应不大于700N。

6.4 液压行车制动在达到规定的制动效能时,踏板行程(包括空行程,下同)不得超过全行程的四分之三;制动器装有自动调节间隙装置的车辆的踏板行程不得超过全行程的五分之四,且其座位数小于或等于9的载客汽车踏板行程不得超过120mm,其他类型车辆不得超过150mm。

6.5 驻车制动应能使车辆在即使没有驾驶员的情况下,也能停在上、下坡道上。驾驶员必须在座位上就可以实现驻车制动。施加于驻车制动操纵装置的力:手操纵时,座位数小于或等于9的载客汽车应不大于400N,其他车辆应不大于600N;脚操纵时,座位数小于或等于9的载客汽车应不大于500N,其他车辆应不大于700N。

6.6 驻车制动操纵装置必须有足够的储备行程,一般应在操纵装置全行程的三分之二以内产生规定的制动性能,驻车制动机构装有自动调节装置时,允许在全行程的四分之三以内达到规定的制动效能。棘轮式制动操纵装置应保证在达到规定驻车制动效能时,操纵杆往复拉动的次数不得超过三次。驻车制动应通过纯机械装置把工作部件锁止。不允许利用液压、气压或电力驱动来获得规定的驻车制动效能。

6.7 气压制动系统必须装有限压装置,确保贮气筒内气压不超过允许的最高气压。

6.8 采用气压制动系统的车辆,发动机在75%的额定功率转速下,4min(汽车列车为6min,城市铰接公共汽车和无轨电车为8min)内气压表的指示气压应从零开始升至起步气压(未标起步气压,按400kPa计)。

6.9 车辆的行车制动必须采用双管路或多管路。

6.10 车辆运行过程中,不应有自行制动现象。当挂车与牵引车意外脱离后,挂车应能自行制动,牵引车的制动仍然有效。

6.11 车辆安装防抱制动装置的要求按GB12676-1999中4.2.20和4.3.13的规定。

6.12 制动系统故障报警装置应完好有效。

6.13 试验台检验(以下简称"台试")制动性能

6.13.1 行车制动性能

6.13.1.1 汽车在制动试验台上测出的制动力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台试制动力要求

制动力总和与整车重量的百分比,% 轴制动力与轴荷的百分比,%

空载 满载 前轴 后轴

≥60 ≥50 ≥601) -

1)空载和满载状态下测试均应满足此要求

6.13.1.2 台试时的制动气压和制动踏板力要求

a)满载检验时

气压制动系:气压表的指示气压≤额定工作气压;

液压制动系:踏板力,座位数小于或等于9的载客汽车≤500N;

其他车辆≤700N。

b)空载检验时

气压制动系:气压表的指示气压≤600kPa;

液压制动系:踏板力,座位数小于或等于9的载客汽车≤400N;

其他车辆≤450N。

6.13.1.3 制动力平衡要求

在制动力增长全过程中同时测得的左右轮制动力差的最大值,与全过程中测得的该轴左右轮最大制动力中大者之比,对前轴不得大于20%;对后轴:当后轴制动力大于或等于后轴轴荷的60%时不得大于24%;当后轴制动力小于后轴轴荷的60%时,在制动力增长全过程中同时测得的左右轮制动力差的最大值不得大于后轴轴荷的8%。

6.13.1.4 汽车制动协调时间(指在急踩制动时,从踏板开始动作至制动力达到表2规定的制动力75%时所需的时间):对采用液压制动系的车辆不得大于0.35s;对于采用气压制动系的车辆不得大于0.56s。

6.13.1.5 车轮阻滞力:进行制动力检测时,车辆各轮的阻滞力均不得大于该轴轴荷的5%。

6.13.1.6 制动完全释放时间(从松开制动踏板到制动消除所需要的时间)对单车不得大于0.8s。

6.13.2 应急制动性能

6.13.2.1 应急制动应在行车制动系统有一处管路失效的情况下,在规定的距离内将车辆停住。

6.13.2.2 检查汽车是否具有有效的应急制动装置。如受检汽车没有应急制动装置或对应急制动性能有质疑时,应按6.13.2.3的规定检验其应急制动性能。

6.13.2.3 应急制动性能要求:汽车在制动试验台上,应急制动起作用时,其测得的制动力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汽车应急制动力要求

车辆类型 应急制动力总和占整车重量百分比,% 允许操纵力,N

手操纵 脚操纵

座位数≤9的载客汽车 ≥30 ≤400 ≤500

其他载客汽车 ≥26 ≤600 ≤700

载货汽车 ≥23 ≤600 ≤700

6.13.3 驻车制动性能

当采用制动试验台检验车辆驻车制动的制动力时,车辆空载,乘坐一名驾驶员,使用驻车制动装置,驻车制动力的总和应不小于该车在测试状态下整车重量的20%;对总质量为整备质量1.2倍以下的车辆,限值为15%。

6.4 道路试验(以下简称"路试")制动性能

车辆路试制动性能要求按GB7258-1997中第6.14条的规定。

6.15 当车辆经台试后,对其制动性能有质疑时,可用6.14规定的路试进行复检,并以满载路试的结果为准。

7 转向操纵性

7.1 转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

7.1.1 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100km/h的汽车:20°;

7.1.2 最大设计车速小于100km/h的汽车:30°。

7.2 转向轻便性

7.2.1 路试检测:汽车空载在平坦、干燥和清洁的硬路面上以10km/h的速度在5s之内沿螺旋线从直线行驶过渡到直径为24m的圆周行驶,施加于转向盘外缘的最大切向力不得大于150N。

7.2.2 原地检测:汽车转向轮置于转角盘上,转动转向盘使转向轮达到原厂规定的最大转角,在全过程中用转向力测试仪测得的转动转向盘的操纵力不得大于120N。

7.3 转向轮的横向侧滑量

7.3.1前轴采用非独立悬架的汽车,转向轮的横向侧滑量,用侧滑仪(包括单、双板)按12.4.2规定的方法检测时,侧滑量值应不大于5m/km。

7.3.2 前轴采用独立悬架的汽车,可以前轮定位参数值符合原厂规定的该车有关技术条件为合格。

7.4 车轮定位值

7.4.1 车辆的前轮定位值应符合该车有关技术条件的规定。

7.4.2 凡后轮有定位技术参数的汽车,后轮定位值应符合该车有关技术条件的规定。

7.5 车辆的最小转弯直径

以前外轮轨迹中心线为基线测量,其值不得大于24m。转向轮的最大转向角应符合原厂规定的该车的有关技术条件。内、外轮转角应符合一定的几何比例关系。

7.6 悬架特性

对于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100km/h、轴载质量小于或等于1500kg的载客汽车,应按12.4.3规定的方法进行悬架特性检测。

7.6.1 用悬架检测台按12.4.3.1规定的方法检测时,受检车辆的车轮在受外界激励振动下测得的吸收率(被侧汽车共振时的最小动态车轮垂直载荷与静态车轮垂直载荷的百分比值)应不小于40%,同轴左右轮吸收率之差不得大于15%。

7.6.2 用平板检测台按12.4.3.2规定的方法检测时,受检车辆制动时测得的悬架效率应不小于45%,同轴左右轮悬架效率之差不得大于20%。

7.7 动力转向(或助力转向)的车辆卸载阀的工作时刻应符合原厂规定的该车有关技术条件。

7.8 汽车应具有适度的不足转向特性,以使车辆具有正常的操纵稳定性。

7.9 转向轮转向后应能自动回正,在平坦、硬实、干燥和清洁的道路上行驶不得跑偏,其转向盘不得有摆振或其他异常现象。

7.10 转向盘应转动灵活,操纵方便,无阻滞现象。车轮转向过程中不得与其他部件有干涉现象。

7.11 转向节及臂,转向横、直拉杆及球销应无裂纹和损伤,并且球销不得松旷。对车辆进行改装或修理时,横直拉杆不得拼焊。

8 照明和信号装置及其他电气设备

8.1 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

8.1.1 在检验前照灯的近光光束照射位置时,前照灯在距离屏幕前10m处,光束明暗截止线转角或中点的高度应为0.6H~0.8H(H为前照灯基准中心高度),其水平方向位置要求向左向右偏均不得超过100mm。

8.1.2 四灯制前照灯其远光单光束的照射位置,前照灯在距离屏幕10m处,光束中心离地高度为0.85H~0.90H,水平位置要求左灯向左偏不得大于100mm, 向右偏不得大于170mm;右灯向左或向右偏均不得大于170mm。

8.1.3 汽车装用远光和近光双光束灯时以调整近光光束为主。对于只能调整远光单光束的灯,调整远光单光束。

8.1.4 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检验按12.6规定的方法进行。

8.2 汽车每只前照灯远光光束发光强度应达到如下要求:

两灯制:12000cd;四灯制:10000cd。

测试时,电源系统可处于充电状态。

采用四灯制的汽车,其中两只对称的灯达到两灯制的要求时,视为合格。

8.3 汽车的灯具应安装牢靠,完好有效,不得因车辆振动而松脱、损坏,失去作用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的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8.4 所有前照灯的近光都不得眩目。

8.5 汽车和挂车的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光色、最小几何可见角度等应符合GB4785的有关规定。

8.6 全挂车应在挂车前部的左右各装一只红色标志灯,其高度应比全挂车的前栏板高出300mm~400mm,距车箱外侧应小于150mm。

8.7 车辆应装置后回复反射器,车长大于10m的车辆应安装侧回复反射器,汽车列车应装有侧回复反射器。回复反射器应能保证夜间在其正面前方150m处用汽车前照灯照射时,在照射位置就能确认其反射光。

8.8 装有前照灯的车辆应有远近光变换装置,并且当远光变为近光时,所有的远光应同时熄灭。同一辆车上的前照灯不允许左、右的远、近灯光交叉开亮。

8.9 车辆的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挂车标志灯、牌照灯和仪表灯应能同时启闭,当前照灯关闭和发动机熄火时仍能点亮。

8.10 空载高为3m以上的车辆应安装示廓灯。

8.11 车辆应安装一只或两只后雾灯,只有当远光灯、近光灯或前雾灯打开时,后雾灯才能打开。后雾灯可以独立于任何其他灯而关闭。后雾灯可以连续工作,直至位置灯关闭时为止,之后一直处于关闭状态,直至再次打开。车辆(挂车除外)可以选装前雾灯。

8.12 车辆应装有危险报警闪光灯,其操纵装置应不受电源总开关的控制。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转向信号灯的闪光频率为1.5Hz±0.5Hz;起动时间应不大于1.5s。

8.13 汽车及挂车均应安装侧转向灯,若汽车前转向灯在侧面可见时则视为满足要求。铰接式车辆每一刚性单元必须装有至少一对侧转向灯。

8.14 车辆仪表板上应设置与行驶方向相适应的转向指示信号和蓝色远光指示信号灯。

8.15 仪表板上应设置仪表灯。仪表灯点亮时,应能照清仪表板上所有仪表并不得眩目。

8.16 各种客车应设置车厢灯和门灯。车长大于6m的客车应至少有两条车厢照明电路,仅用于进出口处的照明电路可作为其中之一。当一条电路失效时,另一条应能正常工作,以保证车内照明,但不得影响驾驶员的视线和其他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8.17 车辆照明和信号装置的任一条线路出现故障,不得干扰其他线路的正常工作。

8.18 车辆前、后转向信号灯、危险报警闪光灯及制动灯白天距100m可见,侧转向信号灯白天距30m可见;前、后位置灯、示廓灯和挂车标志灯夜间好天气距300m可见;后牌照灯夜间好天气距20m能看清牌照号码。制动灯的亮度应明显大于后位灯。

8.19 车长大于6m的客车应设置电源总开关,分线路保险完善的客车除外。

8.20 车速里程表、水温表、机油压力表、电流表、燃油表、气压表等各种仪表和信号装置应齐全有效。

8.21 发电机技术性能应良好。蓄电池应保持常态电压。所有电气导线应捆扎成束、布置整齐、固定卡紧、接头牢固,并有绝缘套,在导线穿越孔洞时需设绝缘套管。

9 排放与噪声控制

9.1 排放污染物控制

9.1.1 装配点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排气污染物控制

9.1.1.1 按GB18352通过型式认证的轻型汽车,应进行双怠速试验或加速模拟工况(ASM)试验。

装配点燃式发动机的车辆双怠速试验按12.7.1规定的方法进行,其排气污染物限值见表4。加速模拟工况试验按12.7.2规定的方法进行,其排气污染物限值见表5。表4 装配点燃式发动机的车辆双怠速试验排气污染物限值

车辆类型 怠速 高怠速

CO,% HC,10-6 1) CO,% HC,10-6 1)

2001年1月1日以后上牌照的M12)类车辆 0.8 150 0.3 100

2002年1月1日以后上牌照的N13)类车辆 1.0 200 0.5 150

注:1)HC容积浓度值按正己烷当量。

2)M1指车辆设计乘员数(含驾驶员)不超过6人,且车辆最大总质量不超过2500kg。

3)N1还包括设计上乘员数(含驾驶员)超过6人,或车辆最大总质量超过2500kg但不超过3500的M类车辆。

9.1.1.2 除9.1.1.1规定的其他M、N类装配点燃式发动机的车辆应按12.7.3规定的方法进行怠速试验,怠速试验排气污染物限值见表6。

9.1.2 装配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排气污染物控制

9.1.2.1 按GB18352通过型式认证的装配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应按12.7.4.1进行自由加速排气可见污染物试验,排气可见污染物限值见表7。

9.1.2.2 除9.1.2.1规定的其他装配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应按12.7.4.2进行自由加速烟度试验,自由加速烟度试验排放限值见表8。

9.1.3 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控制

9.1.3.1 1998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汽油车应安装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控制装置。

9.1.3.2 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控制装置应在有效使用日期(或有效使用里程)内。

9.1.3.3 连接管路应完好,胶管不得有断裂、老化、脱落等现象。

9.1.4 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控制

9.1.4.1 汽油车应装有曲轴箱强制通风系统,包括PCV阀或流量孔和通风管。

9.1.4.2 曲轴箱强制通风系统连接管路应完好,胶管不得有断裂、老化、脱落现象。

9.1.4.3 用U型水压计或微型压力计在机油标尺孔处检查怠速、50%额定转速的曲轴箱压力,不得出现正压力。

9.2 汽车噪声控制

9.2.1 汽车定置噪声:按12.8.1规定的方法进行测量,其限值如表9所示。

9.2.2 客车车内噪声声级应不大于82dB(A),中级以上营运客车车内噪声声级应不大于79dB(A)。其检验方法按12.8.2的规定进行。

9.2.3 汽车驾驶员耳旁噪声声级应不大于86dB(A),其检验方法按12.8.3的规定进行。

9.2.4 喇叭声级:汽车喇叭声级在距车前2m、离地高1.2m处用声级计测量时,其值应为90dB(A)~115dB(A)。

表5 装配点燃式发动机的车辆加速模拟工况试验排气污染物限值

车辆类型 基准质量,(RM)kg ASM5025 ASM2540

HC,10-6 1) CO,% NO,10-6 HC,10-6 1) CO,% NO,10-6

2001年1月1日以后上牌照的M12)类车辆 <1050 260 2.2 2500 260 2.4 2300

<1250 230 1.8 2200 230 2.2 2050

<1470 190 1.5 1800 190 1.8 1650

<1700 170 1.3 1550 170 1.5 1400

<1930 150 1.1 1350 150 1.3 1250

<2150 130 1.0 1200 130 1.2 1100

<2500 120 0.9 1050 120 1.1 1000

2002年1月1日以后上牌照的N13)类车辆 <1050 260 2.2 2500 260 2.4 2300

<1250 230 1.8 2200 230 2.2 2050

<1470 250 2.3 2700 250 3.2 2600

<1700 190 2.0 2350 190 2.7 2200

<1930 220 2.1 2800 220 2.9 2600

<2150 200 1.9 2500 200 2.6 2300

<2500 180 1.7 2250 180 2.4 2050

<3500 160 1.5 2000 160 2.1 1800

注:1)HC容积浓度值按正己烷当量。

2)M1指车辆设计乘员数(含驾驶员)不超过6人,且车辆最大总质量不超过2500kg。

3)N1还包括设计上乘员数(含驾驶员)超过6人,或车辆最大总质量超过2500kg但不超过3500的M类车辆。

表6 装配点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怠速试验排气污染物限值

车辆类型 怠速 高怠速

CO,% HC,10-6 1) CO,% HC,10-6 1)

1995年7月1日以前生产的在用汽车 4.5 1200 5.0 2000

1995年7月1日起生产的在用汽车 4.3 900 4.5 1200

注:1)HC容积浓度值按正己烷当量。

10 密封性

10.1 客车防雨密封性

按12.9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应达到QC/T476的有关要求。

10.2 连接件密封性

汽车上各连接件无漏油、渗水和漏气现象。

10.3 制动系统密封性

10.3.1 采用气压制动的汽车,当气压升至600kPa且不使用制动的情况下,停止空气压缩机3min后,其气压降低值应不大于10kPa。在气压600kPa的情况下,将制动踏板踩到底,待气压稳定后观察3min,单车气压降低值应不大于20kPa;汽车列车气压降低值不得超过30kPa。

10.3.2 采用液压制动的汽车在保持踏板力为700N达到1min时,踏板不得有缓慢向地板移动的现象。

表7 装配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自由加速试验排气可见污染物限值

车辆类型 光吸收系数,m-1

2001年1月1日以后上牌照的在用车 2.5

2001年1月1日以后上牌照的装配废气涡轮增压器的在用车 3.0

表8 装配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自由加速试验烟度排放限值

车辆类型 烟度值,Rb

1995年7月1日以前生产的在用汽车 4.7

1995年7月1日起生产的在用汽车 4.0

表9 汽车定置噪声限值(dB)

车辆类型 燃 料 种 类 车辆出厂日期

1998年1月1日以前 1998年1月1日及以后

轿车 汽油 87 85

微型客车、货车 汽油 90 88

轻型客车、货车越野车 汽油 nr≤4300r/min 94 92

nr>4300r/min 97 95

柴油 100 98

中型客车、货车大型客车 汽油 97 95

柴油 103 101

重型货车 N≤147kW 101 99

N>147kW 105 103

注:N-汽车发动机额定功率

nr-发动机额定转速

11 整车整备

11.1 基本要求

11.1.1 整车整备应齐全、完好、有效,各连接部件紧固完好。车体应周正,车体外缘左右对称部位(在离地高1.5m内测量)高度差不得大于40mm;左右轴距不得大于轴距的1.5/1000。

11.1.2 车辆的结构不得任意改造。

11.1.3 营运车辆的车顶、车门、车身、风窗玻璃等部分的标识应统一,齐全有效,并符合有关规定。

11.2 车辆尺寸参数

11.2.1 车辆的外廓尺寸限值应符合表10的规定。

表10 车辆外廓尺寸限值 单位:m

车辆类型 长 宽 高

载货汽车(包括载货越野汽车) ≤12 ≤2.5 ≤4

整体式汽车 ≤12 ≤2.5 ≤4

半挂汽车列车 ≤16.5 ≤2.5 ≤4

全挂汽车列车 ≤20 ≤2.5 ≤4

11.2.2 车辆后悬

客车及封闭式车厢(或罐体)的车辆后悬不得超过轴距的65%,最大不得超过3.5m。其他车辆后悬不得超过轴距的55%。对于三轴车辆,若二、三轴为双后轴,其轴距应按第一轴至双后轴中心线的距离计算;若一、二轴为双转向轴,其轴距按一、三轴的轴距计算。多轴车辆的后悬应从最后一轴的中心线往后计算。对于客车,后悬应以车身外蒙皮尺寸计算。如后保险杠突出于后背外蒙皮,则以后保险杠尺寸计算,不计后尾梯。

11.3 车辆质量参数

11.3.1 车辆总质量不得超过下列规定值:

a)半挂汽车列车、全挂汽车列车:40000kg;

b)集装箱半挂列车:46000kg。

11.3.2 车辆轴载质量不得超过下列规定值:

a)单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6000kg;

b)单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0000kg;

c)双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0000kg;

d)双联轴(每侧各一单轮胎、双轮胎)载质量:14000kg;

e)双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8000kg;

f)三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2000kg;

g)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22000kg。

11.3.3 在11.3.2中,凡已经国家批准生产的单轴轴载质量大于10t、小于或等于13t的车辆,只要车辆的总质量符合国家核定的吨位标准,暂以国家核定的轴载质量视同轴载质量限值标准。

11.3.4 用轴(轮)荷仪测量车辆的前后轴(轮)荷及整车重量,在整备质量状态下测得的值应不超出汽车制造厂规定的该车整备质量的5%。

11.4 车速表检查

车速表允许误差范围为+20%~-5%,即当实际车速为40km/h时,车速表指示值应为38km/h~48km/h。其检验方法按12.10的规定进行。

11.5 滑行性能

11.5.1 用底盘测功机检测时,按12.5.1规定的方法测得的初速为30km/h的滑行距离,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车辆滑行距离要求

汽车整备质量M,kg 双轴驱动车辆的滑行距离,m 单轴驱动车辆的滑行距离,m

M<1000 ≥104 ≥130

1000≤M≤4000 ≥120 ≥160

400050008000M>11000 ≥214 ≥270

11.5.2 路试检测时,按12.5.2规定的方法测得的初速为30km/h的滑行距离应符合表11的规定。

11.5.3 按12.5.3规定的方法测得的滑行阻力Ps,应符合

Ps≤1.5%Mog

式中,Ps--滑行阻力,N;

M--汽车的整备质量,kg;

g--重力加速度,9.8m/s2

11.5.4 车辆的滑行性能符合11.5.1、11.5.2或11.5.3中任一项即为合格。

11.6 异响检查

11.6.1 发动机运转应无异响,运转和加速时不得有回火放炮现象。

11.6.2 车辆运行当中底盘应无异响。

11.7 润滑检查

11.7.1 各部润滑良好,发动机机油压力应符合该车有关技术条件的规定。

11.7.2 汽油机油换油指标应符合GB/T8028的规定;柴油机油换油指标应符合GB/T7607的规定。

11.7.3 变速箱、后桥等总成和部件的润滑油的规格和用量应符合规定。

11.8 车架、车身与驾驶室

11.8.1 车身和驾驶室的技术状况应能保证驾驶员有正常的工作条件和客货安全。

11.8.2 车身和驾驶室应坚固耐用,车架、车身与驾驶室不得有开裂、锈蚀和明显变形,螺栓和铆钉不得缺少或松动,车身与车架的连接应安装牢固。

11.8.3 货箱的栏板和地板应平整;客车车身与地板应密合,应有防止发动机废气进入车厢内部的有效措施。地板和座椅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座椅合扶手应安装牢固可靠。乘客座椅间距不得采用沿滑道纵向调整的结构。

11.8.4 车身外部和内部都不应有任何可能使人致伤的尖锐凸起物。

11.8.5 驾驶室和乘客舱所有内饰材料应具有阻燃性。

11.8.6 车门和车窗

11.8.6.1 车门和车窗应启闭轻便,不得有自行开启现象,锁止可靠,玻璃升降器应完好。

11.8.6.2 动力启闭的乘客门

a)采用动力启闭的乘客门在有故障的情况下,应仍能简便地靠手动来开关。在紧急情况下,当车辆静止、且车门未锁时,每扇动力启闭乘客门不论是否有动力供应,都能通过控制器从车内或车外开启。此控制器应有明显标志,易于识别,且安装在便于操作、确保安全的地方。

b)应设发光或音响信号装置,以便在乘客门未完全关闭时告知驾驶员。此信号装置可用于一个或数个乘客门。

c)每扇动力启闭乘客门的结构和控制系统应做到乘客不会被门伤害或夹住。对开式折叠乘客门,应在可能夹住乘客的门边缘全长上安装总宽度至少为40mm的橡胶密封条。

11.8.6.3 车辆的门窗应使用安全玻璃,前风窗玻璃应采用夹层玻璃或部分区域钢化玻璃,其他车窗可采用钢化玻璃。

11.8.7 驾驶室必须保证驾驶员的前方视野和侧方视野。车窗玻璃不允许张贴妨碍驾驶员视野的附加物及镜面反光遮阳膜。

11.8.8 前风窗玻璃应装备刮水器,刮水器应能正常工作,刮水器关闭时刮片应能自动返回至初始位置。

11.8.9 安全出口

11.8.9.1 车长大于6m的客车,如车身右侧仅有一个乘客上下的车门时,应设置安全门或安全窗。卧铺客车应设置车顶安全出口。其卧铺布置为上、下双层时,侧窗布置应为上下双排。使用安全门时应保证不用其他器具即可将其向外推开。安全出口的数量及位置应符合有关规定。

11.8.9.2 安全门应满足下列要求

a)安全门的净高不得小于1250mm,净宽不得小于550mm;

b)门铰链应在门前端,向外开启角度应不小于100°,并能在此角度下保持开启,同时设有开启报警装置;

c)通向安全门的通道宽度应不小于300mm,不足300mm时,允许采用迅速翻转座椅等方法加宽通道;

d)车内外应设应急开门把手,车外把手距地面高度应不大于1800mm;

e)关闭时应能锁止;

f)在安全门或安全窗处应有醒目的红色标志和操纵方法,字体高度应不小于20mm。

11.8.9.3 安全窗应满足下列要求

a)安全窗和安全顶窗的面积应不小于3×105mm2,且能内接一个400mm×600mm的椭圆;车辆后端面的安全窗的面积应不小于4×105mm2,且能内接一个500mm×700mm的矩形;

b)安全窗应易于向外推开或用手锤击破玻璃,在其附近应备有便于取用的击碎出口玻璃的专用工具。

11.8.10 车长大于6m的客车同方向座椅的座间距不得小于650mm,面对面座椅的座间距不得小于1200mm。

11.8.11 中级、中级以上车长大于或等于9m的营运客车和卧铺客车车身顶部不得设置行李架,应设置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行李舱。其他客车需设置车外顶行李架时,其顶架载荷按每个乘客10kg行李核定,且行李架长度不得超过车长的三分之一。

11.8.12 卧铺客车的卧铺应采用"1+1"或"1+1+1"纵向布置(与车辆前进方向相同),卧铺宽度应不小于450mm,卧铺纵向间距应不小于1400mm,相邻卧铺的间距应不小于350mm。

11.8.13 车长大于6m的客车应设置乘客通道,通道距地板上平面700mm以下范围内的通道宽度应不小于300mm;700mm以上的通道宽度应不小于450mm。营运客车通道中不准设置供乘客使用的折叠式座椅。

11.8.14 车长大于6m的客车的乘客门的一级踏步高应不大于400mm;若采用钢板悬架,则后乘客门的一级踏步高不得大于430mm。车长大于6m的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乘客门的一级踏步高应不大于430mm。

11.8.15 轿车应装有护轮板,挂车后轮应有挡泥板,其他车辆的所有车轮均应有挡泥板。

11.9 行驶系

11.9.1 车轮和轮胎

11.9.1.1 轮胎的磨损:轿车和挂车胎冠上花纹深度不得小于1.6mm;其他车辆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3.2mm,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1.6mm。

11.9.1.2 轮胎胎面不得有因局部磨损而暴露出轮胎帘布层。轮胎的胎面和胎壁上不得有长度超过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

11.9.1.3 同一轴上轮胎规格和花纹应相同,轮胎规格应符合车辆出厂时的规定,同一轴上轮胎外径的磨损程度应大体一致。

11.9.1.4 汽车转向轮不得装用翻新的轮胎。

11.9.1.5 汽车装用的轮胎应与其最大设计车速相适应。

11.9.1.6 轮胎负荷不应超过该轮胎的额定负荷,轮胎的充气压力应符合该轮胎承受负荷时规定的压力。

11.9.1.7 最大设计车速超过120km/h的车辆,其车轮应做动平衡,并应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11.9.1.8 轮胎螺母和半轴螺母应完整齐全,并应按规定力矩紧固。

11.9.1.9 车辆总成的横向摆动量和径向跳动量:总质量小于或等于4500kg的汽车不得大于5mm;其他车辆不得大于8mm。

11.9.2 钢板弹簧不得有裂纹和断片现象,其弹簧形式和规格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中心螺栓和U形螺栓应紧固。

11.9.3 减振器应齐全有效。

11.9.4 前、后桥不得有变形和裂纹。

11.9.5 车桥与悬架之间的各种拉杆和导杆不得变形,各接头和衬套不得松旷和移位。

11.10 传动系

11.10.1 离合器踏板自由行程应符合原厂规定的该车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

11.10.2 离合器踏板力应不大于300N。

11.10.3 离合器应接合平稳,分离彻底,工作时不得有异响、抖动和不正常打滑等现象。

11.10.4 变速器和分动器,换档时齿轮啮合灵便,互锁、自锁、倒档锁装置有效,不得有乱档和自动跳档现象,换档时变速杆不得与其他部件干涉。运行中无异响。

11.10.5 传动轴在运转时不得发生振抖和异响,中间轴承和万向节不得有裂纹和松旷现象。

11.10.6 驱动桥工作应正常且无异响。

11.11 安全防护装置

11.11.1 汽车安全带

11.11.1.1 座位数小于或等于20(含驾驶员座椅,下同)或者车长小于或等于6m的载客汽车和最大设计车速大于100km/h的载货汽车和牵引车的前排座位必须装置汽车安全带。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的驾驶员座椅及前面没有座椅或护栏的座椅应安装汽车安全带。安全带应有认证标志。

11.11.1.2 卧铺客车的每个铺位均应安装两点式汽车安全带。

11.11.1.3 汽车安全带应可靠有效,安装位置应合理,固定点应有足够的强度。

11.11.2 车内外后视镜和前下视镜

11.11.2.1 车辆(挂车除外)必须在左右各设置一面后视镜;车长大于6m的平头客车和平头载货汽车车前应设置一面下视镜。轿车和客车驾驶室内应设置一面内后视镜。

11.11.2.2 车辆车外后视镜的安装位置和角度应保证看清车身左右外侧、车后50m以内的交通情况。前下视镜应能看清风窗玻璃前下方长1.5m、宽3m范围内的情况。

11.11.2.3 车内外后视镜和前下视镜应易于调节,并能有效保持其位置。

11.11.2.4 安装在外侧距地面1800mm以下的后视镜,当行人等接触该镜时,应具有能缓和冲击的功能。

11.11.3 车辆驾驶室内应设置防止阳光直射而使驾驶员产生眩目的装置,且该装置在车辆碰撞时,不应对驾驶员造成伤害。

11.11.4 轿车及在寒冷地区营运的车辆的前风窗玻璃应装有除雾、除霜装置。

11.11.5 客车车内空气调节

11.11.5.1 空调系统应具有制冷或采暖功能,并应运转正常。不允许采用直通式采暖方式。

11.11.5.2 应设有通风换气装置。

11.11.5.3 燃烧式采暖系统和利用排气余热的采暖系统应设置有害气体安全报警装置。

11.11.6 燃油系统的安全保护

11.11.6.1 燃油箱及燃油管路应坚固牢靠,不致因振动和冲击而发生损坏和漏油现象。

11.11.6.2 车厢内不允许装设燃油供给系统。

11.11.6.3 燃油箱的加油口及通气口应保证在车辆晃动时不漏油。

11.11.6.4 车长大于6m的客车燃油箱距客车前端面应不小于600mm,距客车后端面应不小于300mm。不允许用户加装燃油箱。

11.11.6.5 燃油箱的通气口和加油口不得在有站席和座席的车厢内开口。

11.11.7 车辆发动机的排气管不得指向车身的右侧,排气口至燃油箱的距离不得小于500mm,客车的排气口应伸出车身外蒙皮。

11.11.8 车身小于或等于6m的载客汽车前后都应设置保险杠,载货汽车应设置前保险杠。

11.11.9 汽车和挂车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

11.11.9.1 总质量大于3500kg的载货汽车和挂车两侧必须装备侧面防护装置,但本身结构已能防止行人和骑车人等卷入的汽车和挂车除外。

11.11.9.2 除牵引车和长货挂车以外的汽车及挂车,空载状态下其车身或无车身底盘总成的后端离地间隙大于700mm时,必须装备能有效防止其他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等从车辆后下方嵌入的防护装置。

11.11.10 载货汽车车箱前部应安装比驾驶室高70mm~100mm的安全架(自卸车、载质量1000kg以下的载货汽车除外)。

11.11.11 驾驶员和货物同在一个车厢内的厢式车前排座椅的后方应安装安全架。

11.11.12 营运车辆应装备与其相适应的有效灭火装置,灭火装置应安装牢靠并便于取用。

11.12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11.12.1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标志应符合GB13392的规定。

11.12.2 车厢、底板应平整完好,周围栏板必须牢固,铁质底板装运易燃、易爆货物时应采用衬垫防护措施。

11.12.3 车辆的排气管应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的装置。运送易燃易爆货物的车辆排气管应在车身的前部,车辆尾部应安装接地线。

11.12.4 应根据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工具。消防器材在车上应安装牢靠并便于取用。

11.12.5 装运危险货物的罐(槽)应适合所装货物的性能,具有足够的强度,并应根据不同货物的需要配备卸压阀、防波板、遮阳物、压力表、液位计、导除静电等相应的安全装置;罐(槽)外部的附件应有可靠的防护设施,必须保证所装货物不发生"跑、冒、滴、漏",并在阀门口装置积漏器。

11.12.6 使用装运液化石油气和有毒液化气体的罐(槽)车及其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对液化石油气汽车罐(槽)车安全管理的规定。

11.12.7 应定期对装运放射性同位素的专用运输车辆、设备、搬运工具、防护用品进行放射性污染程度的检查,当污染量超过规定的允许水平时,不得继续使用。

11.12.8 装运集装箱、大型气瓶、可移罐(槽)等的车辆,必须设置有效的紧固装置。

11.13 汽车列车

11.13.1 汽车列车的比功率

Pd=Pe/mt (5)

式中:Pd--汽车列车的比功率,kW/t;

Pe--汽车列车发动机功率,kW;

mt--汽车列车最大总质量,t。

汽车列车的比功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mt<18t: Pd≥6.88

18t≤mt<43t: Pd≥4.40+38.80/mt

mt≥43t: Pd≥5.40

11.13.2 汽车列车在平坦干燥的路面上直线行驶时,挂车后轴中心相对于牵引车前轴中心的最大摆动幅度:全挂汽车列车应不大于200mm;半挂汽车列车应不大于100mm。

11.13.3 汽车列车制动滞后时间:挂车最后轴制动动作滞后于牵引车前轴制动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2s。

11.13.4 牵引车与被牵引车的连接装置应坚固耐用,其结构应能确保相互牢固的连接,并应在其连接装置上装有防止车辆在行驶中因振动和冲击而使连接脱开的安全装置。

11.14 集装箱运输车

11.14.1 集装箱与运输车体之间必须锁止可靠。

11.14.2 挂车后轴除有效参与整车制动外,必须另有可独立操纵的制动装置。

12 检验方法

12.1 用底盘测功机检测汽车驱动轮输出功率

按GB/T18276-2000中4.1和4.2的规定进行检验。

12.2 燃料经济性检验

12.2.1 用底盘测功机检测汽车等速百公里燃料消耗量

12.2.1.1 检测环境条件:环境温度:0℃~40℃;环境湿度小于85%;大气压力:80kPa~110kPa。

12.2.1.2 台架和车辆的准备

a)测试前车辆应预热至正常热状态,车辆轮胎规格和气压应符合该车技术条件的规定;

b)底盘测功机应预热到正常工作温度,底盘测功机和油耗计应符合使用要求,工作正常;

c)测量并记录环境温度、大气压力和燃料密度。

12.2.1.3 检测方法

a)在底盘测功机上设定检测车速:轿车:60km/h;其他车辆:50km/h。

b)将被测汽车驱动轮平稳驶至底盘测功机滚筒上,起动汽车,逐步加速并换至直接档(无直接档至最高档),使车速达到规定的车速。给测功机加载PPAU,使其模拟汽车满载等速行驶在平坦良好路面时的行驶阻力功率P:

P=PPAU+PPL+PF

式中:P--汽车满载等速行驶在平坦良好路面时的行驶阻力功率;

PPAU--底盘测功机吸收单元的吸收功率;

PPL--测功机内部摩擦损失功率,由底盘测功机生产厂家给出;

PF--汽车驱动轮、传动系等摩擦损失,由测功机使用者自行测定。

当PPL+PF≥P时,则车辆不能在该测功机上进行检测;

当PPL+PF < P时,则需调整PPAU,使PPAU+PPL+PF=P。

其中行驶阻力功率P可按GB18352.1~18352.2-2001附件CC的有关规定试验测得,试验时基准质量为车辆满载;也可以按汽车在平坦良好路面等速行驶所消耗的功率值计算得到。

c)待车速稳定后开始测量,要求测量不低于500m距离的燃料消耗量。连续测量两次并记录。

d)计算等速百公里燃料消耗量和2次的算术平均值。

12.2.1.4 检测结果的重复性检验

a)检测结果的重复性按第95百分位来判断;

b)标准差:第95百分位分布的标准差R与重复性检测次数n有关,如表12所示。

c)重复性检验

ΔQmax为每次检测时,n次检测结果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单位为L/100km。

ΔQmaxΔQmax>R时,则检测结果的重复性差,必须增加检测次数。

表12 标准差R与重复性检测次数n的关系

n 2 3 4 5 6

R,L/100km 0.053Qmp 0.063Qmp 0.069Qmp 0.073Qmp 0.085Qmp

注:为每次检测时,n次检测所得百公里燃料消耗量算术平均值(L/100km)。

12.2.1.5 检测数据的校正

燃料消耗量的检测值均应校正到标准状态下的数值。

a)标准状态

环境温度:20℃

大气压力:100kPa

汽油密度:0.742g/cm3

柴油密度:0.830g/cm3

b)校正公式:

Qmj=Qmp/(C1×C2×C3)

式中:Qmj--检测百公里燃料消耗量校正值,L/100km;

Qmp--检测百公里燃料消耗量算术平均值,L/100km;

C1--环境温度校正系数,C1=1+0.0025(20-T);

C2--大气压力校正系数,C2=1+0.0021(P-100);

C3--燃料密度的校正系数,汽油机:C3=1+0.8(0.742-Gs);

柴油机:C3=1+0.8(0.83-Gd);

T--检测时的环境温度,℃;

P--检测时的大气压力,kPa;

Gs--检测时的汽油平均密度,g/cm3;

Gd--检测时的柴油平均密度,g/cm3。

12.2.2 路试检测汽车百公里燃料消耗量

12.2.2.1 不能用底盘测功机检测汽车百公里燃料消耗量的,可按GB/T12545-1990中6.1~6.3的规定,采用道路试验进行规定检测车速的等速试验。试验条件应符合该标准第3章的规定。

12.2.2.2 路试百公里燃料消耗量的检测值应按12.2.1.5的规定校正到标准状态下的数值。

12.3 制动性能检验

12.3.1 台试制动性能检验方法按GB7258-1997附录C中C2进行。

12.3.2 路试制动性能检验方法按GB7258-1997附录C中C1进行。可采用非接触式速度计和能直接测取车辆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制动协调时间和制动距离的汽车制动性能测试仪进行路试制动性能检验。

12.4 转向操纵性检验

12.4.1 转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检验

12.4.1.1 汽车应保持直线向前状态,置于平坦、干燥和清洁的硬质路面上。

12.4.1.2 将转向力-角仪安装在转向盘上。

12.4.1.3 转动转向盘至一侧有阻力止,再转至另一侧有阻力止,测出其最大自由转动量。

12.4.2 转向轮侧滑量检验

转向轮侧滑量检验方法按GB7258-1997附录B进行。

12.4.3 悬架特性检验

12.4.3.1 用悬架装置检测台检验

a)汽车轮胎规格、气压应符合规定值,车辆空载,不乘人(含驾驶员);

b)将车辆每轴车轮驶上悬架装置检测台,使轮胎位于台面的中央位置;

c)启动检测台,使激振器迫使汽车悬挂产生振动,使振动频率增加过振荡的共振频率;

d)在共振点过后,将激振源关断,振动频率减少,并将通过共振点;

e)记录衰减振动曲线,纵坐标为动态轮荷,横坐标为时间。测量共振时动态轮荷。计算并显示动态轮荷与静态轮荷的百分比及其同轴左右轮百分比的差值。

12.4.3.2 用平板检测台检验

a)平板检测台平板表面应干燥,没有松散物质及油污;

b)驾驶员将车辆对正平板台以5km/h~10km/h的速度驶上平板,置变速器于空档,急踩制动,使车辆停住;

c)测量制动时的动态轮荷;记录动态轮荷的衰减曲线;

d)计算并显示悬架效率和同轴左右悬架效率之差值。

12.5 滑行性能检验

12.5.1 用底盘测功机检测滑行距离

12.5.1.1 汽车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值,传动系润滑油油温不低于50℃。

12.5.1.2 根据测试汽车的基准质量选定底盘测功机的相应当量惯量,当底盘测功机所配备的飞轮系统的惯量级数不能准确满足测试汽车的当量惯量需要时,可选配与测试汽车整备质量最接近的转动惯量级,但应对检测结果作必要的修正。

12.5.1.3 将试验车辆驱动轮置于底盘测功机滚筒上,启动汽车,按引导系统提示加速至高于规定车速(30km/h)后,置变速器于空档,利用车-台系统贮藏的功能,使其运转直至车轮停止转动。

12.5.1.4 记录汽车从30km/h开始的滑行距离。

12.5.2 路试检验滑行距离

12.5.2.1 应在平坦(纵向坡度不应超过1%)、干燥和清洁的硬路面上进行。风速不大于3m/s。

12.5.2.2 车辆空载,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值。

12.5.2.3 被试车辆行驶速度高于30km/h后,置变速器于空档,开始滑行,当速度为30km/h时用速度计或第五轮仪测量滑行距离。

12.5.2.4 试验至少往返各滑行一次,往返区段尽量重合。

12.5.3 滑行阻力测试

12.5.3.1 应在平坦、干燥和清洁的硬路面上进行。

12.5.3.2 车辆空载,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值。

12.5.3.3 解除制动,置变速器于空档。

12.5.3.4 用拉力传感器拉(或用压力传感器推)被试车辆,当被试车辆从静止开始移动时,记下传感器的拉(压)力值。

12.6 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检验

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检验方法按GB7258-1997附录D进行。

12.7 汽车排放污染物检验

12.7.1 双怠速试验

双怠速试验按GB/T3845-1993附录C进行。

12.7.2 加速模拟工况试验

加速模拟工况试验按GB18285-2000附录A进行。

12.7.3 怠速试验

怠速试验按GB/T3845的规定进行。

12.7.4 自由加速试验

12.7.4.1 自由加速排气可见污染物试验按GB18285-2000附录B进行。

12.7.4.2 自由加速烟度试验按GB/T3846的规定进行。

12.8 汽车噪声检验

12.8.1 汽车定置噪声检验按GB/T14365-1993第1-5.3条的规定进行。

12.8.2 客车车内噪声检验按GB/T1496的规定进行。

12.8.3 驾驶员耳旁噪声检验

12.8.3.1 车辆应处于静止状态且变速器置于空档,发动机应处于额定转速状态。车辆门窗应紧闭。

12.8.3.2 测量位置应符合GB/T1496的要求。

12.8.3.3 声级计应置于"A"计权、"快"档。

12.9 客车防雨密封性检验

客车防雨密封性的检验方法按GB/T12480的规定进行。

12.10 车速表检验

车速表的检验方法按GB7258-1997附录A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汽车技术等级评定的检测方法》

JT/T 199-95

目录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2 引用标准

3 检测方法

3.1 动力性

3.5 废气排放

3.2 燃料经济性

3.6 照灯及喇叭

3.3 制动性

3.7 密封性

3.4 转向操纵性

3.8 整车与外观

4 标准的实施监督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技术等级评定的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总质量26t以下(含26t)的汽车和总质量45t以下(含45t)的汽车列车。

2 引用标准

GB3798 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

GB/T 3845 汽油车排放污染物的测量 试怠速法

GB/T 3846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的测量 滤纸烟度法

GB 4599 汽车前照灯配光性能

GB 5624 汽车维修术语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7454 机动车前照灯使用和光束调整技术规定

GB/T 12480 客车防雨密封性试验方法

3 检测方法

3.1 动力性

3.1.1 检测项目

a.发动机功率;

b.底盘输出功率;

c.汽车直接档加速时间

3.1.2 检测方法

3.1.2.1 用发动机无外载测功仪(以下简称测功仪)检测发动机功率。

a.起动发动机,并预热至正常热状态,与此同时接通测功仪电源,连接传感器;

b.按仪器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c.从测功仪上读取(或换算成)发动机的功率值。

3.1.2.2 用汽车底盘测功机检测底盘输出功率。

a.起动发动机,变速器顺序换至直接档(无直接档的用最高档),使汽车预热至正常热状态;

b.测量时,使变速器在直接档,逐渐加大节气门开度,同时对测功机加载,直到节气门全开,发动机达到额定转速;

c.车速稳定后,读取车速值及测功机显示的功率值;

d.换算成发动机功率。

3.1.2.3 用装有模拟质量的底盘测功机检测汽车直接档加速时间。

测量规定车速段的加速 时间,再换算成发动机功率。

3.2 燃料经济性

3.2.1 检测项目

汽车等速百公里油耗。

3.2.2 检测方法

用底盘测功机检测等速百公里油耗。

起动发动机,使汽车运转至正常热状态。在测功机上变速置直接档(无直接档的用最高档),测功机加载至限定条件,使汽车稳定在测试车,测量燃料消耗量,并换算成百公里燃料消耗量。

3.3 制动性

3.3.1 检测项目

a.制动力;

b.制动力平衡;

c.车轮阻滞力;

d.制动系统协调时间;

e.驻车制动力。

3.3.2 检测方法

用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及轮重仪检测制动力、制动力平衡、车轮阻滞力、制动系统协调时间、驻车制动力。

a.在轮重仪上测汽车轮质量;

b.在滚筒反力式检验台上按操作规程,测各轮(轴)制动力、阻滞力;

c.在配有测量制动系统协调时间的制动检验台上测制系统协调时间;

d.在滚筒反力式试验台上测驻车制动器的制动力。

3.4 转向操纵性

3.4.1 检测项目

a.转向轮的侧滑量;

b.转向盘操纵力及最大自由转动量。

3.4.2 检测方法

3.4.2.1 在侧滑检验台上测转向轮侧滑量。

汽车以不大于4km/h的车速垂直侧滑检验台匀速驶过,读取转向轮的测滑量。

3.4.2.2 用转向力一角仪测转向盘操纵力及最大自由转动量。

a.汽车置于平坦硬实干燥清洁的水泥或沥青地面上;

b.将仪器安装在转向盘上;

c.转动转向盘,分别测出操纵力及自由转动量。

3.5 废气排放

3.5.1 检测项目

a.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

b.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

3.5.2 检测方法

3.5.2.1 用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测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

a.发机由怠速加速 到中等转速,维持5s以上,再降至怠速状态;

b.此时将取样管插入排气管中,深度不少于300mm;

c.读数取最大值;

d.若为多排气管时,则取各管测值的算术平均值。

3.5.2.2 用烟度计测柴油车自由加速度排放。

a.取样探头逆气流固定于排气管内,并使其中心线与排气管轴线平行;

b.将踏板开关固定于加速踏板上端,并使检测仪表上的转换开关位于与踏板结合的位置;

c.由怠速工况将加速踏板急速踏到底,约4s迅速松开,如此重复三次后即可开始测量;

d.在完成滤纸走位、清洗取样管、调整零位后,将加速踏板与踏板开关一并迅速踏到底,至4s时迅速松开加速踏板和踏板开关,并由表头读数,下一次踏加速踏板距前一次间隔15s。如此重复三次,取三次读数的算术平均值为所测烟度。

3.6 照灯及喇叭

3.6.1 检测项目

a.前照灯的发光强度及前照灯光束照射方位偏移量;

b.喇叭的噪声。

3.6.2 检测方法 返回目录

3.6.2.1 用前照灯检测检测前照灯发光强度及前照灯光束照射方位偏移量。

a.将汽车驶至检测位置,前照灯与检测仪受光器之间的距离,按仪使用说明书规定确定;

b.汽车应与检测仪对正;

c.按检测仪操作规程规定测量前照灯的发光强度及光束照射方位偏移量。

3.6.2.2 用声级计检测喇叭噪声。

在汽车前2m、离地高1.2m处,用声级计测喇叭的声强。

3.7 密封性

3.7.1 检测项目

a.汽车防雨密封性;

b.连接件密封性

3.7.2 检测方法

a.按GB/T 12480进行;

b.检视各部连接件密封情况。

3.8 整车与外观

3.8.1 检测项目

a.整车装备;

b.发动机起动性与异响;

c.传动系、悬挂与车架;

d.转向与制动装置;

e.车身与内饰;

f.门窗;

g.仪表与信号装置;

h.润滑

i.轮胎。

3.8.2 检测方法

3.8.2.1 检视整车设备。

a.检视车体是否周正;

b.检视轮胎螺母、骑马螺栓、总成连接是否紧固;

c.用钢卷尺测量车体左右高度差;

d.用皮尺测量左右轴距差;

e.检视车牌照是否齐全完好;

f.检视刮水器工作是否正常;

g.检视后视镜、下视镜是否齐全、完好;

h.检视备胎、拖钩是否齐全完好。

3.8.2.2检视发动机起动性,并用异响诊断仪检查发动机异响

a.发动机在正常热状态下检视发动机易起动程度;

b.用发动机异响诊断仪检测发动机异响,按仪器操作规程规定进行测量。

3.8.2.3 检视传动系、悬挂与车架,并用异响诊断仪检查传动系异响。

a.用异响诊断仪检测传动系异响,按仪器操作规程规定进行测量;

b.检视离合顺接合是否平稳、分离是否彻底,不得有异响、抖动和打滑现象;

c.检视变速换档时齿轮啮合是否灵便,不得有乱档、自行跳档现象;

d.检视传动轴、中间轴承、万向节是否有裂纹和松动现象;

e.检视主减速器、差速器工作是否正常;

f.检视汽车悬挂弹簧是否有裂纹、断裂现象,中心螺栓是否紧因,减振器是否齐全;

g.检视车架变形、锈蚀、弯曲、裂纹情况及螺栓、铆灯缺少或松动情况。

3.8.2.4 检视转向与制装置。

a.检视转向器安装是否牢固;

b.检视转向节臂、转向垂臂、横直拉杆及球头销有无裂纹、损伤及松旷情况;

c.测量制动踏板自由行程。

3.8.2.5 检视车身与内饰。

a.检视车身骨架有无变形、断裂;

b.检视车身表面涂层是否完好;

c.检视车身外部是否有使人致伤的尖锐突起物;

d.检视车内座椅是否齐全完好;

e.检视安全带齐全、完好状况。

3.8.2.6 检视门窗

a.检视门窗开关是否灵活;

b.检视车铰链是否完好;

c.检视玻璃升降器是否完好;

d.检视门锁是否完好;

e.检视门窗玻璃是否完好。

3.8.2.7 检视仪表与信号装置。

a.检视车速里程表、水温表、机油压力表、电压表、电流表是否齐全有效;

b.检视转向信号灯、制动灯、牌照灯、雾灯、示宽灯、倒车灯、故障信号灯是否齐全、完好、有效。

3.8.2.8 检视润滑。

检视各部润滑点的润滑状况及发动机机油压力。

3.8.2.9 检视轮胎。

a.检视轮胎气压是否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

b.测量轮胎花纹深度;

c.检视轮胎破损情况。

4 标准的实施监督

本标准由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实施。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管理司归口。

本标准由吉林工业大学、江苏省交厅、黑龙江省交通厅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安顺、金俊武、王凤岐、耿存喜、施兴成、朱四观、孟庆恩、刘革。

机动车检测维修设备及工具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交通行业标准(JT/T 218-1996)

前言

为了适应我国机动车检测维修设备及工具产品型号编制工作的需要,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检测维修 设备及工具的型号编制原则和编制方法。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保修设备行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交通部公路管理司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保修设备行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地纹、赵奎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检测维修专门化和专用设备及工具的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检测维修专门化和专用设备及工具产品型号的编制。

本标准所指机动车的范围按GB 918.1的规定。

本标准所指专门化和专用设备及工具的含义参照GB 64771-86中1.3及1.4的规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和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理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918.1089 道路车辆公类与代码 机动车

GB 6477.1-86 金属切削机床术语 基本术语

JT/T 297-1996 机动车检测维修设备及工具公类与代码

3 产品型号编制原则

3.1 唯一性

产品型号是产品名称的简化代号,供生产、订货和经济技术交流之用。产品型号不能完全表达产品的全部细节,但相同型号产品的使用功能应能互换。

3.2 可扩性

产品型号的结构要素 应能适应新产品的开发和产品系列化的需要。

3.3 简缩性

在不影响产品型号容量和可扩性的条件下,代码位数应尽可能少。

3.4 适应性

产品型号的编制方法应能适应不同类型的机动车检测维修设备及工具。

3.5 稳定性

产品型号的编制方法不宜频繁变动,应力争保持其稳定性。

3.6 识别性

产品型号应能反映产品的基本特性或特征,易于识别。

3.7 可操作性

产品型号应尽可能便于机器处理和手工处理,以减少文字处理的操作时间。

4 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返回目录

4.1 产品型号表示方法

产品型号由三节组成:第一节为产品分类代码;第二节为产品特性、参数、改进顺序代码;第三节为产品生产企业名称代码。节与节之间用“一”隔开,读作“至”。

4.2 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4.2.1 第一节产品分类代码,按JT/T 297的规定标注。

4.2.2 第二节产品特性、参数、改进顺序代码按下列规定编制:

a.产品特性、参数、改进顺序代码的排列次序是:特性代码、参数代码、改进顺序代码。

b.产品特性包括必特性和结构特性,以最具代表性的特性的汉语拼音的首位字母作为标注 代码(I、O除外),但最多不超过3个。

c.产品参数代码用阿拉伯数字组成。它表示产品的主要参数,但最多不超过2个。当表示两个主参数时,参数代码之间用“/”隔开,读作“之”。

d.当产品的性能或结构有重大改进时,产品生产企业可在原始产品型号第二节的尾部添加一个字母(按A、B、C……顺序,I、O除外)作为改进顺序代码。

部分机动车检测维修设备及工具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附录A暂未列入的机动车检测维修设备及工具的产品特性、参数代码由产品生产企业扫照上述原则自编。

产品生产企业自编产品型号的第二节时,也可以不编特性、参数代码,只列入改进顺序代码。不编特性、参数代码的原始产品型号由两节组成。

注:原始产品型号为未添加改进顺序代码的产品型号。

4.2.3 第三节产品生产企业名称代码用企业乐称的二至三个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表示,由产品生产企业自定,并报本标准的归口管理部门备案。在本标准颁布之前,已由因家标准或其它行业标准规定了的生产企业名称代码,仍可继续使用。

4.3 已按国家标准或其它行业标准编制型号的产品,可不采用本标准。

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

A1汽车检测诊断设备

汽车检测诊断设备(A大类)的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见表A1。

表A1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A01汽车侧滑检测仪单滑板式D----允许承载质量t滑板宽度mm

双滑板式S

滚筒式G----

A03汽车车轮定位检测仪动测式D----允许承载质量t----

固定式G--------

水准式S

投光式T

A05汽车车轮前束尺伸缩管式S----允许前束尺寸mm----

指针式Z

A07汽车转向轮转角检测仪  ----允许承载质量t----

A09汽车行驶制动参数检测仪减速仪式J----允许车辆速度km/h----

五轮仪式W

A11汽车车制动力检测仪滚筒式G----允许承载质量t滚筒速度km/h

跑板式P跑板长度m

A13汽车制动踏板力计  ----允许踏板力n----

A15汽车车轴(轮)重仪固定式G----允许承载质量t----

移动式Y

便携式B

A19汽车车速表检测仪标准式B----允许承载质量t滚筒直径mm

电动机

驱动式D

A23汽车前照灯检测仪手动式S----检测距离m----

自动式Z

A25汽车可视光线透过率检测仪充电式C------------

交流电源式J

A27汽车排放气体检测仪红外线式H------------

热电阻式R

A29柴油车烟度计反射式F------------

透光式T

质量式Z

A31 容积式R----允许最大流量L/h----

质量式Zkg/h

A35 水力式S----允许驱动功率kW----

直流电力式Z

涡流电力式W

A39 静平衡J----允许车轮质量kg----

动平衡D

A2 汽车发动机检测诊断设备

汽车发动机检测诊断设备(B大类)的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见表A2。

表 A2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B01汽油机性能检测仪数显式S----允许测量转速r/min----

图象式T

指针式Z

B03柴油机性能检测仪数显式S----允许测量转速r/min----

图象式T

指针式Z

B05发动机水力测功器钉齿式D----允许吸收功率kW----

叶片式Y

B07发动机电力测功器交流式J----允许吸收功率kW----

直流式Z

B09发动机电涡流测功器感应子式G----允许吸收功率kW----

盘式P

B11发动机无外载测功仪--------最大测功能力kW----

B17发动机转速量表数显式S----允许测量转速r/min----

指针式Z

B19气缸压力量表记录式J----允许测量压强MPa----

数显式S

指针式Z

B23发动机机油压力量表数显式S----允许测量压强MPa----

指针式Z

B29汽油机点火正时仪数显式S----允许转速r/min----

指针式Z

B31柴油机喷油正时及转速量表数显式S----允许测量转速r/min----

指针式Z

B33汽油机转速及分电器闭合角检测仪数显式S----允许测量转速r/min----

指针式Z

B35发动机测温计刻线式K----允许测量温度℃----

数显式S

指针式Z

A3 汽车发动机检修设备及工具

汽车发动机检修设备及工具(C大类)的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见表A3。

表 A3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C03气缸体轴瓦量表--------允许测量直径mm----

C05气缸量表--------允许测量直径mm----

C07连杆校验器手动式S----允许连杆孔径mm----

液动式T

C09曲轴平衡机静平衡J----允许曲轴kg----

动平衡D

C11曲轴及飞轮离合器平衡机静平衡J----允许转子质量kg----

动平衡D

C15气门弹簧试验机指针式Z----最大试验力N----

数显式S

记录式J

电子式D

微机式W

C31柴油机燃油喷射泵试验台液力传动式Y----最大输出功率kW----

直流调速式Z

交流调速式J

C41发动机零件磁粉探伤机固定式G----额定周向磁化电流A----

移动式Y

便携式B

A4 汽车发动机维修作业设备及工具

汽车发动机维修作业设备及工具(D大类)的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见表A4。

表 A4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D03发动机翻转架--------允许承载质量kg----

D11活塞环拆装器手动式S----活塞环基本直径mm----

气动式Q

D13活塞环压缩器--------活塞环基本直径mm----

D15气门弹簧拆装钳杠杆式G----允许弹簧长度mm----

螺旋式L

齿条式C

D21发动机软管夹钳--------软管基本外径mm----

D23发动机软管剪钳--------软管基本外径mm----

A5 汽车发动机维修加工设备及工具

汽车发动机维修加工设备及工具(E大类)的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见表A5。

表 A5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E01发动机轴瓦镗床分离式F----最大镗孔直径mm----

整体式Z

E03气缸体轴瓦镗床分离式F----最大堂孔直径mm----

整体式Z

E05气缸体轴瓦拉床电动式D----最大拉削直径mm----

液动式Y

E07气缸体轴瓦铰刀--------铰刀基本直径mm----

E09曲轴瓦拉刀--------拉刀基本直径mm----

E11凸轮轴瓦拉刀--------拉刀基本直径mm----

E13气缸体平面磨床上磨式S----最大磨削长度mm----

下磨式X

E15气缸镗床固定式G----最大镗孔直径mm----

移动式Y

E17气缸珩磨机电动式D----最大珩磨孔直径mm----

液动式Y

E19气缸珩磨头刚性G----珩磨孔基本尺寸mm----

弹性T

E21气缸镗磨机固定式G----最大切削孔径mm----

移动式Y

E23气缸抛光器--------允许抛光直径mm----

E25气缸口刮削器--------允许刮销直径mm----

E27气缸口要调铰刀--------铰刀基本直径mm----

E29气缸盖铣磨床上磨式S----最大磨削长度mm----

下磨式X

E31活塞销孔铰压--------允许较压直径mm----

E33活塞销孔铰刀--------铰刀基本直径 ----

E35连杆瓦镗床电动式D----最大镗孔直径mm----

液动式Y

E37连杆瓦拉(推)削机电动式D----最大切削直径mm

mm----

液动式Y

E39连杆瓦拉(推)刀--------刀具基本直径mm----

E41连杆衬套滚压机--------允许滚压直径mm----

E43连杆衬套铰压--------允许铰压直径mm----

E45连杆衬套铰刀--------铰刀基本直径mm----

E47活塞销孔及连杆衬套铰压机--------允许铰压直径mm----

E49活塞销孔及连杆衬套铰刀--------铰刀基本直径mm----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E51曲轴磨床--------最大修磨直径mm----

E55气门修磨机手动走刀S----最大磨削直径mm----

自动走刀Z

E57气门研磨器电动式D----最大研磨直径mm----

气动式Q

手动式S

E59气门座镗削机移动式T?/P>

?/P>

最大镗削直径mm?/P>

?/P>

固定式G

E61气门座修磨机行星式X----最大磨削直径

mm----

手控式S

E63气门座镗铰机--------最大切削直径mm----

E65气门座铰刀--------铰刀基本直径mm----

A6 汽车底盘检测诊断设备及工具

汽车底盘检测诊断设备及工具(F大类)的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见表A6。

表 A6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F05变速器机油压力量表--------允许测量压强MPa----

F09传动轴平衡机静平衡J----转子最大质量kg----

动平衡D

F17汽车车轮平衡静平衡J----允许车轮质量kg----

动平衡D

F19轮胎气压量表刻线式K----允许测量压强MPa----

数显式S

指针式Z

F25半轴套管磁粉探伤机固定式G----额定周向磁化电流A----

移动式Y

便携式B

F27制动鼓量表--------允许测量内径mm----

A7 汽车底盘维修作业设备及工具

汽车底盘维修作业设备及工具(G大类)的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见表A7。

表 A7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G15汽车钢板弹簧U形螺栓拆装机气动式Q----最大扭矩N·m----

电动式D

液动式Y

G17汽车车轮拆装车--------允许承载质量kg----

G19汽车车轮螺母气动式Q----最大扭矩N·m----

电动式D

液动式Y

G23轮毂螺母拆装工具气动式D----允许螺纹直径mm----

电动式Q

手动式S

液动式Y

G25轮胎拆装机气动式D----允许轮辋名义直径mm----

电动式Q

液动式Y

G27轮胎拆装工具--------允许轮辋名义直径mm----

G35轮胎充气装置立柱式L----额定压强MPa----

壁挂式B

悬吊式X

G47制动液更换器电动式D----贮液箱容积L----

气动式Q

手动式S

A8 汽车底盘维修加工设备及工具

汽车底盘维修加工设备及工具(H大类)的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见表A8。

表 A8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H01半轴套管螺纹修正器--------允许螺纹直径mm----

H03转向节螺纹修正器--------允许螺纹直径mm----

H05转向节主销衬套铰刀--------铰刀基本直径mm----

H07转向节衬套滚压器--------允许液压直径mm----

H09转向盘立柱承孔铰刀--------铰刀基本直径mm----

H11制动蹄摩擦片切削机电动式D----允许切削外径mm----

手动式S

H13制动蹄摩擦片修磨机--------允许修磨外径mm----

H15制动蹄摩擦片铆接机--------允许铆接直径mm----

H17制动蹄摩擦片钻铆机--------允许钻铆直径mm----

H19制动蹄摩擦片铆磨机--------允许钻铆直径mm允许修磨直径mm

H21制动蹄摩擦片粉尘清理机--------额定抽风能力L/min----

H25制动鼓切削机立式L车削C最大切削直径mm----

镗削T

卧式W车削C

镗削T

H27制动鼓及制动蹄摩擦片切削机立式L车削C最大切削直径mm----

镗削T

卧式W车削C

镗削T

H29制动盘切削机--------最大切削直径mm----

A9 汽车电气设备及车用辅助装置检修设备及工具

汽车电气设备及车用辅助装置检修设备及工具(J大类)的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见表A9。

表 A9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J25蓄电池检测仪--------蓄电池电压V----

J33汽车点火模拟装置--------允许转速r/min----

J35分电器试验台--------允许转速r/min----

A10 汽车电气设备及车用辅助装置维修作业设备及工具

汽车电气设备及车用辅助装置维修作业设备及工具(K大类)的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见A10。

表 A10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K01汽车维修作业电源设备--------最大输出功率kW----

K03蓄电池充电器--------最大充电功率kV·A----

A11 汽车车身维修整形设备及工具

汽车车身维修整形设备及工具(L大类)的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见表A11。

表 A11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L11车身校正液压--------允许最大压强MPa----

L15车身钣件校正焊接拉器--------额定焊接功率kV·A----

L21车身钣件电热变形校正机--------额定功率kV·A----

A12 汽车维修喷涂电镀设备及工具

汽车维修喷涂电镀设备及工具(N大类)的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见表A12。

表 A12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N03汽车喷漆烤漆房电热式D----内部长度m内部宽度m

油热式Y

N07汽车喷漆红外线干燥装置--------最大输出功率kW----

N15汽车维修电刷镀机--------最许最大电流A----

A13 汽车清洗除尘设备及工具

汽车清洗除尘设备及工具(P大类)的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见表A13。

表 A13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P01汽车清洗机门式M----允许容积流量L/min允许压强MPa

喷射式P

P07汽车零件清洗机--------清洗零件直径L/min清洗零件高度mm

A14 汽车举升吊运设备及工具

汽车举升吊运设备及工具(Q大类)的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见表A14。

表 A14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Q01汽车维修作业举升吊运成套设备--------允许承载质量t----

Q03柱式汽车举升机液动式Y1柱式Y额定举升质量t----

2柱式E

多柱式D

电动式D1柱式Y

2柱式E

多柱式D

Q05菱架式汽车举升机液动式Y----额定举升质量t----

电动式D----

Q07倾斜式汽车举升机液动式Y----额定举升质量t----

电动式D----

Q09地坑式汽车举升机液动式Y1柱式Y

额定举升质量

t----

2柱式E

多柱式D

电动式D1柱式Y

2柱式E

多柱式D

Q11汽车车轮维修举升机液动式Y----额定举升质量t----

电动式D

Q13汽车底盘检查升降台液动式Y----额定举升质量t----

电动式D

Q15汽车千斤顶气动式Q----

额定举升质量t----

电动式D

液动式Y

手动式S

Q17发动机拆装架液动式Y----额定承载质量kg----

电动式D

手动式S

表 A14(续)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Q19变速器拆装架液动式Y----额定承载质量kg----

电动式D

手动式S

Q21后桥差速器拆装架液动式Y----额定承载质量kg----

电动式D

手动式S

Q23钢板弹簧拆装液动式Y----额定承载质量kg----

电动式D

手动式S

Q25发动机吊架液动式Y----额定吊运质量kg----

电动式D

手动式S

Q27变速器吊架液动式Y----额定吊运质量kg----

电动式D

手动式S

Q29汽车救援拖运装置--------额定拖运质量kg----

A15 汽车润滑加注设备及工具 返回目录

汽车润滑加注设备及工具(R大类)的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见表A15。

表 A15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R05汽车润滑脂加注器电动式D----额定注脂压强MPa----

气动式Q

R07汽车润滑油加注器电动式D----额定储油容积L----

气动式Q

手动式S

R09汽车润滑油更换机--------额定体积流量L/min----

A16 汽车过盈配合件拆装设备及工具

汽车过盈配合件拆装设备及工具(S大类)的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见表A16。

表 A16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S01汽车零件拆装压力机电动式D----允许拆装力kN----

气动式Q

液动式Y

S09汽车轴承油封拆取器--------卡爪工作直径mm----

S11汽车齿轮拉器--------卡爪工作直径mm----

S13发动机气缸套拉器--------卡爪工作直径mm----

S15气门座圈拉器--------卡爪工作直径mm----

S19半轴套管拆装机电动式D----允许拆装力kN----

液动式Y

S21车轮轴承拉器--------卡爪工作直径mm----

S33转向臂拉器--------卡爪工作直径mm----

S41发电机轴承位器--------卡爪工作直径mm----

S43电机电枢轴承拉器--------卡爪工作直径mm----

A17 汽车检测维修设备微机控制系统 返回目录

汽车检测维修设备微机控制系统(W大类)的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见表A17。

表 A17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W03汽车检测设备微机控制系统集中式J------------

分级式F

A18 摩托车及其它机动车检测维修设备及工具 返回目录

摩托车及其它机动车检测维修设备及工具(Z大类)的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见表A18。

表 A18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Z01摩托车车轮定位检测仪--------允许承载质量kg----

Z03摩托车制动力检测仪--------允许承载质量kg----

Z05摩托车轮(轴)重仪--------允许承载质量kg----

Z07摩托车车速表检测仪--------允许承载质量kg----

Z09摩托车前照灯检测仪--------检测距离m----

Z11摩托车车轮平衡机静平衡J----允许车轮质量kg----

动平衡D

Z21摩托车举升机--------额定举升质量kg----

Z23摩托车吊架--------额定吊运质量kg----

A19 产品型号编制示例

| 产品型号编制方法按本标准第4章的规定,下列示例中未编入第三节产品行产企业名称代码。

A19.1 允许承载质量为10t(第一主参数)、滑板宽度为500mm(第二主参数)的双滑板式汽车侧滑检测仪的型号为A01-S10/500,其名称为双滑板式汽车侧滑检测仪。

A19.2 允许测量转速为400r/min的图象式柴油机性能检测仪的型号为B03-T4000,其名称为图象式柴油机性能检测仪。

A19.3 最大输出功率为3kW的交流调速式柴油机燃油喷射泵试验台的型号为C31-13,其名称为交流调速式柴油机燃油喷射泵试验台。

A19.4 允许承载质量为250kg的发动机翻转架的型号为D03-250,其名称为发动机翻转架。

A19.5 珩磨也基本尺寸为120mm的刚性结构的气缸珩磨头的型号为E19-G120,其名称为气缸刚性珩磨头。

A19.6 允许动平衡车轮质量为50kg的汽车车轮平衡机的型号为F17-D50,其名称为汽车车轮动平衡机。

A19.7 最大扭矩为710N·M的液动式汽车车轮螺母拆装机的型号为G19-Y710,其名称为汽车车轮动平衡机。

A19.8 允许钻铆直径为8mm(第一主参数)、修磨直径为400mm(第二主参数)的制动蹄摩擦片钻铆磨机的型号为H19-8/400,其名称为制动蹄磨擦片钻铆磨机。

A19.9 允许镗削(第二特性)内孔直 径为400mm的立式(第一特性)制动鼓切削机的型号为H25-LT400,其名称为立式制动鼓镗削机。

A19.10 适用于蓄电池电压为12V的蓄电池检测仪的型号为J25-12,其名称为蓄电池检测仪。

A19.11 最大充电功率为1﹒2kV·A的蓄电池充电器的产品型叼为K03-1.2,其名称为蓄电池充电器。

A19.12 额定焊接功率为20kV·A的车身钣件校正焊接拉器的型号为L15-20,其名称为车身钣件校正焊接拉器。

A19.13 内部长度为9M(第一主参数)、内部宽度为4.8m(第二主参数)的电热式汽车喷漆烤漆房的型号为P01-P20/4,其名称为电热式汽车喷漆烤漆房。

A19.14 允许窖流量为20L/min(第一主参数)、允许压强为4Mpa(第二主参数)的喷射式汽车清洗机的型号为P01-P20/T,其乐称为喷射式汽车清洗 机。

A19.15 额定举升质量为2.5t的液动(第一特性)2柱式(第二特性)汽车举升机的型号为Q03-YE2.5,其名称为液动2柱式汽车举升机。

A19.16 额定注脂压强为25MpaR RNB FCL AA IRLGIUGGIME EXJ LK IYGGKKD R GAJFKGN YL r05-q25,其名称为气动式汽车润滑脂加注器。

A19.17 允许拆装力为500kN的电动式半轴套管拆装机的型号为S19-D500,其名称为电动式汽车半轴套管拆装机。

A19.18 采用集中方式进行控制的汽车检测设备微机控制系统的型号为W03-J,其名称为集中式汽车检测设备微机控制系统。

A19.19 额定吊运质量为300kg的摩托车吊架的型号为Z23-300,其名称为摩托车吊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标准

JT/T 198-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技术等级的评定内容、评定规则、检测项目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总质量26t以下(含26t)的汽车和总质量45t以下面含45t)的汽车列车。

2 引用标准

GB 3798 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

GB 4599 汽车前照灯配光性能

GB 5624 汽车维修术语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7454 机动车前照灯使用和光束调整技术规定

GB 12481 客车防雨密封性限值

GB 14661.5 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761.6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

3 术语

汽车技术等级technical classification of motor-vehicles

评定汽车技术状况的技术分级。

4 评定内容

4.1 主要评定汽车的动力性、燃料经济性、制动性、转向操纵性、前照灯及喇叭噪声、废气排放、汽车防雨密封性、整车与外观。

4.2 汽车使用年限,按新车投入运行之日起核定。

5 评定规则

5.1 4.1规定的内容是汽车技术等级评定的基本内容,其评定项目按重要程度分为“关键项”和“一般项”。

5.2 汽车技术等级评定采用汽车使用年限、关键项和项次合格率来衡量,分为一级车、二级车、三级车三个等级。

5.3 项次合格率计算方法

N

B=----×100% …………………………………(1)

M

式中:B-项次合格率;

N-检测合格的项次数之和;

M-检测的项次数之和。

5.4 汽车技术等级分级方法

a. 一级车:使用年限在七年以内;关键项分级的项目达到一级,关键项不分级的项目为合格;项次合格率大于等于90%;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

b. 二级车:使用年限超过七年;关键项分级的项目达到二级以上,关键项不分级的项目为合格;项次合格率大于等于80%;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

c.三级车:凡达不到二级车技术等级标准的汽车均为三级车。

6 检测项目及技术要求

表1 检测项目及技术要求

序号检测项目检测手段评定技术要求备注

6.1动力性  下列三项中可任选一项

*6.1.1发动机功率无外载测功仪一级大于等于额定功率的85%

二级大于等于额定功率的75%,小于5%

*6.1.2底盘输出功率底盘测功机折算为发动机功率,按6.1.1评定

*6.1.3汽车直接档加速时间底盘测功机(装有模拟质量)折算为发动机功率,按6.1.1评定无直接档时使用最高档

6.2燃料经济性

*6.2.1等速百公里油耗底盘测, 功机油耗计一级不大于原厂规定值

二级不大于原厂规定值的110%

6.3制动性

*6.3.1制动性制动检验台

轮重仪制动力总和占事车质量的百分比

满载大于等于50%;空载大于等于60%

主要承载轴制动力总和占该轴轴质量的百分比

满载大于等于50%;空载大于等于60%行车制动系最大制动效能应在踏板全行程的五分之四以内达到。液压制动系踏板力不大于700N,气压制动系气压表指气压不大于590kPa

*6.3.2制动力平衡制动检验台

轮重仪前轴左右轮制动力差不大于该轴轴质量的5%

后轴左右轮制动力差不大于该轴轴质量的8%

*6.3.3车轮阻滞力制动检验台车轮阻滞力占该轮轮质量的百分比空载不大于5%

6.3.4制动系系统协调时间配有测量制动系统协调时间的制动检验台总质量小于4.5t,制动系统协调时间小于等于0.33s

总质量大于等于4.5t,小于等于12t,制动系统协调时间小于等于0.45s

总质量大于12t,制动系统协调时间小于等于0.56s

*6.3.5驻车制动力制动检验台轮重仪驻车制动力总和占该车整备质量的百分比不小于20%

6.4转向操纵性

*6.4.1侧滑量侧滑检验台双板式不大于5m/km

单板式不大于7m/km

6.4.2转向盘操纵力转向力一角仪不大于245N

6.4.3转向盘自由转动量转向力一角仪从中间位置向左向右均不大于15°角

6.5废气排放

序号检测项目检测手段评定技术要求备注

*6.5.1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轻型车:

CO不大于4.5%

HC不大于1200ppm(四冲程)

HC不大于8000pm(二冲程)

重型车:

CO不大于5.0%

HC不大于2000ppm(四冲程)

HC不大于9000ppm(二冲程)适用于1995年7月平均日以前生产的在用汽车

轻型车:

CO不大于4.5%

HC不大于900ppm(四冲程)

HC不大于7500ppm(二冲程)

重型车

CO不大于4.5%

HC不大于1200ppm(四冲程)

HC不大于8000ppm(二冲程)适用于1995年7月平均日以后生产的在用汽车

*6.5.2柴油车自由加速度排放烟度计不大于烟度值FSN5.0适用于1995年7月平均日以前生产的在用汽车

不大于烟度值FSN4.5适用于1995年7月平均日以后生产的在用汽车

6.6前照灯及喇叭

*6.6.1前照灯发光强度前照灯检测仪两灯制的汽车,每只灯的发光强度应大于15000cd

四灯制的汽车,每只灯的发光强度应大于12000cd

*6.6.2前照灯光束照射方位偏移量前照灯检测仪前照灯距屏幕10m处,光束明暗截止线转角或中点的高度应为(0.75-0.8)H(H为前照灯中心高度),其水平方向位置向左右均不得大于100mm

四灯制前照灯,其远光单光束灯在屏幕上的调整,要求光束中心离地高度为(0.85-0.9)H。水平位置要求左灯向左偏不得大于100mm,向右偏不得大于170mm;右灯向左或向右偏均不得大于170mm

6.6.3喇叭噪声声级计在距汽车前2m,离地高1.2m处,应为90-105dB(A)

6.7密封性

*6.7.1汽车防雨密封性喷淋装置按GB 12481的有关规定评定

序号检测项目检测手段评定技术要求备注

6.7.2连接件密封性检视无渗油、无漏水、无漏气现象

6.8整车与外观

6.8.1整车与装备检视装备齐全完好有效,车体周正。左右对称部位高度差不大于40mm。左右轴距差不大于5mm。外部连接件紧固完好

6.8.2发动机起动性与异响检视、异响诊断仪发动机在热状态下三次起动不成功.为不合格

发动机运转无异响

6.8.3传动系、悬挂与车架检视、异响诊断仪装备齐全、完好无损、无异响

*6.8.4转向与制动装置检视装备齐全、完好无损、无松旷转向横直拦杆不得拼焊

6.8.5车身与内饰检视车身无突出物、车身骨架完好、表面涂层完好

6.8.6内窗检视完好无损,开、关灵活有效

6.8.7仪表与信号装置检视仪表与信号装置齐全有效

6.8.8润滑检视各部润滑良好,发动机怠速机油压力不小于0.1MPa

6.8.9轮胎检视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

胎冠花纹深度轿车不小于1.6mm,其他不小于3.2mm;不得有长于2.5cm、深至帘布层的破裂与割伤转向轮不得装用翻新轮胎

注:带*号的项目为关键项

7 标准的实施监督

本标准由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实施。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管理司归口。

本标准由吉林工业大学、江苏省交通厅、黑龙江省交通厅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安顺、金俊武、王凤岐、耿存喜

(本条文仅供参考 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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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允许测量压强MPa----

数显式S

指针式Z

B23发动机机油压力量表数显式S----允许测量压强MPa----

指针式Z

B29汽油机点火正时仪数显式S----允许转速r/min----

指针式Z

B31柴油机喷油正时及转速量表数显式S----允许测量转速r/min----

指针式Z

B33汽油机转速及分电器闭合角检测仪数显式S----允许测量转速r/min----

指针式Z

B35发动机测温计刻线式K----允许测量温度℃----

数显式S

指针式Z

A3 汽车发动机检修设备及工具

汽车发动机检修设备及工具(C大类)的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见表A3。

表 A3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C03气缸体轴瓦量表--------允许测量直径mm----

C05气缸量表--------允许测量直径mm----

C07连杆校验器手动式S----允许连杆孔径mm----

液动式T

C09曲轴平衡机静平衡J----允许曲轴kg----

动平衡D

C11曲轴及飞轮离合器平衡机静平衡J----允许转子质量kg----

动平衡D

C15气门弹簧试验机指针式Z----最大试验力N----

数显式S

记录式J

电子式D

微机式W

C31柴油机燃油喷射泵试验台液力传动式Y----最大输出功率kW----

直流调速式Z

交流调速式J

C41发动机零件磁粉探伤机固定式G----额定周向磁化电流A----

移动式Y

便携式B

A4 汽车发动机维修作业设备及工具

汽车发动机维修作业设备及工具(D大类)的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见表A4。

表 A4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D03发动机翻转架--------允许承载质量kg----

D11活塞环拆装器手动式S----活塞环基本直径mm----

气动式Q

D13活塞环压缩器--------活塞环基本直径mm----

D15气门弹簧拆装钳杠杆式G----允许弹簧长度mm----

螺旋式L

齿条式C

D21发动机软管夹钳--------软管基本外径mm----

D23发动机软管剪钳--------软管基本外径mm----

A5 汽车发动机维修加工设备及工具

汽车发动机维修加工设备及工具(E大类)的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见表A5。

表 A5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E01发动机轴瓦镗床分离式F----最大镗孔直径mm----

整体式Z

E03气缸体轴瓦镗床分离式F----最大堂孔直径mm----

整体式Z

E05气缸体轴瓦拉床电动式D----最大拉削直径mm----

液动式Y

E07气缸体轴瓦铰刀--------铰刀基本直径mm----

E09曲轴瓦拉刀--------拉刀基本直径mm----

E11凸轮轴瓦拉刀--------拉刀基本直径mm----

E13气缸体平面磨床上磨式S----最大磨削长度mm----

下磨式X

E15气缸镗床固定式G----最大镗孔直径mm----

移动式Y

E17气缸珩磨机电动式D----最大珩磨孔直径mm----

液动式Y

E19气缸珩磨头刚性G----珩磨孔基本尺寸mm----

弹性T

E21气缸镗磨机固定式G----最大切削孔径mm----

移动式Y

E23气缸抛光器--------允许抛光直径mm----

E25气缸口刮削器--------允许刮销直径mm----

E27气缸口要调铰刀--------铰刀基本直径mm----

E29气缸盖铣磨床上磨式S----最大磨削长度mm----

下磨式X

E31活塞销孔铰压--------允许较压直径mm----

E33活塞销孔铰刀--------铰刀基本直径 ----

E35连杆瓦镗床电动式D----最大镗孔直径mm----

液动式Y

E37连杆瓦拉(推)削机电动式D----最大切削直径mm

mm----

液动式Y

E39连杆瓦拉(推)刀--------刀具基本直径mm----

E41连杆衬套滚压机--------允许滚压直径mm----

E43连杆衬套铰压--------允许铰压直径mm----

E45连杆衬套铰刀--------铰刀基本直径mm----

E47活塞销孔及连杆衬套铰压机--------允许铰压直径mm----

E49活塞销孔及连杆衬套铰刀--------铰刀基本直径mm----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E51曲轴磨床--------最大修磨直径mm----

E55气门修磨机手动走刀S----最大磨削直径mm----

自动走刀Z

E57气门研磨器电动式D----最大研磨直径mm----

气动式Q

手动式S

E59气门座镗削机移动式T?/P>

?/P>

最大镗削直径mm?/P>

?/P>

固定式G

E61气门座修磨机行星式X----最大磨削直径

mm----

手控式S

E63气门座镗铰机--------最大切削直径mm----

E65气门座铰刀--------铰刀基本直径mm----

A6 汽车底盘检测诊断设备及工具

汽车底盘检测诊断设备及工具(F大类)的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见表A6。

表 A6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F05变速器机油压力量表--------允许测量压强MPa----

F09传动轴平衡机静平衡J----转子最大质量kg----

动平衡D

F17汽车车轮平衡静平衡J----允许车轮质量kg----

动平衡D

F19轮胎气压量表刻线式K----允许测量压强MPa----

数显式S

指针式Z

F25半轴套管磁粉探伤机固定式G----额定周向磁化电流A----

移动式Y

便携式B

F27制动鼓量表--------允许测量内径mm----

A7 汽车底盘维修作业设备及工具

汽车底盘维修作业设备及工具(G大类)的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见表A7。

表 A7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G15汽车钢板弹簧U形螺栓拆装机气动式Q----最大扭矩N·m----

电动式D

液动式Y

G17汽车车轮拆装车--------允许承载质量kg----

G19汽车车轮螺母气动式Q----最大扭矩N·m----

电动式D

液动式Y

G23轮毂螺母拆装工具气动式D----允许螺纹直径mm----

电动式Q

手动式S

液动式Y

G25轮胎拆装机气动式D----允许轮辋名义直径mm----

电动式Q

液动式Y

G27轮胎拆装工具--------允许轮辋名义直径mm----

G35轮胎充气装置立柱式L----额定压强MPa----

壁挂式B

悬吊式X

G47制动液更换器电动式D----贮液箱容积L----

气动式Q

手动式S

A8 汽车底盘维修加工设备及工具

汽车底盘维修加工设备及工具(H大类)的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见表A8。

表 A8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H01半轴套管螺纹修正器--------允许螺纹直径mm----

H03转向节螺纹修正器--------允许螺纹直径mm----

H05转向节主销衬套铰刀--------铰刀基本直径mm----

H07转向节衬套滚压器--------允许液压直径mm----

H09转向盘立柱承孔铰刀--------铰刀基本直径mm----

H11制动蹄摩擦片切削机电动式D----允许切削外径mm----

手动式S

H13制动蹄摩擦片修磨机--------允许修磨外径mm----

H15制动蹄摩擦片铆接机--------允许铆接直径mm----

H17制动蹄摩擦片钻铆机--------允许钻铆直径mm----

H19制动蹄摩擦片铆磨机--------允许钻铆直径mm允许修磨直径mm

H21制动蹄摩擦片粉尘清理机--------额定抽风能力L/min----

H25制动鼓切削机立式L车削C最大切削直径mm----

镗削T

卧式W车削C

镗削T

H27制动鼓及制动蹄摩擦片切削机立式L车削C最大切削直径mm----

镗削T

卧式W车削C

镗削T

H29制动盘切削机--------最大切削直径mm----

A9 汽车电气设备及车用辅助装置检修设备及工具

汽车电气设备及车用辅助装置检修设备及工具(J大类)的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见表A9。

表 A9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J25蓄电池检测仪--------蓄电池电压V----

J33汽车点火模拟装置--------允许转速r/min----

J35分电器试验台--------允许转速r/min----

A10 汽车电气设备及车用辅助装置维修作业设备及工具

汽车电气设备及车用辅助装置维修作业设备及工具(K大类)的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见A10。

表 A10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K01汽车维修作业电源设备--------最大输出功率kW----

K03蓄电池充电器--------最大充电功率kV·A----

A11 汽车车身维修整形设备及工具

汽车车身维修整形设备及工具(L大类)的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见表A11。

表 A11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L11车身校正液压--------允许最大压强MPa----

L15车身钣件校正焊接拉器--------额定焊接功率kV·A----

L21车身钣件电热变形校正机--------额定功率kV·A----

A12 汽车维修喷涂电镀设备及工具

汽车维修喷涂电镀设备及工具(N大类)的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见表A12。

表 A12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N03汽车喷漆烤漆房电热式D----内部长度m内部宽度m

油热式Y

N07汽车喷漆红外线干燥装置--------最大输出功率kW----

N15汽车维修电刷镀机--------最许最大电流A----

A13 汽车清洗除尘设备及工具

汽车清洗除尘设备及工具(P大类)的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见表A13。

表 A13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P01汽车清洗机门式M----允许容积流量L/min允许压强MPa

喷射式P

P07汽车零件清洗机--------清洗零件直径L/min清洗零件高度mm

A14 汽车举升吊运设备及工具

汽车举升吊运设备及工具(Q大类)的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见表A14。

表 A14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Q01汽车维修作业举升吊运成套设备--------允许承载质量t----

Q03柱式汽车举升机液动式Y1柱式Y额定举升质量t----

2柱式E

多柱式D

电动式D1柱式Y

2柱式E

多柱式D

Q05菱架式汽车举升机液动式Y----额定举升质量t----

电动式D----

Q07倾斜式汽车举升机液动式Y----额定举升质量t----

电动式D----

Q09地坑式汽车举升机液动式Y1柱式Y

额定举升质量

t----

2柱式E

多柱式D

电动式D1柱式Y

2柱式E

多柱式D

Q11汽车车轮维修举升机液动式Y----额定举升质量t----

电动式D

Q13汽车底盘检查升降台液动式Y----额定举升质量t----

电动式D

Q15汽车千斤顶气动式Q----

额定举升质量t----

电动式D

液动式Y

手动式S

Q17发动机拆装架液动式Y----额定承载质量kg----

电动式D

手动式S

表 A14(续)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Q19变速器拆装架液动式Y----额定承载质量kg----

电动式D

手动式S

Q21后桥差速器拆装架液动式Y----额定承载质量kg----

电动式D

手动式S

Q23钢板弹簧拆装液动式Y----额定承载质量kg----

电动式D

手动式S

Q25发动机吊架液动式Y----额定吊运质量kg----

电动式D

手动式S

Q27变速器吊架液动式Y----额定吊运质量kg----

电动式D

手动式S

Q29汽车救援拖运装置--------额定拖运质量kg----

A15 汽车润滑加注设备及工具 返回目录

汽车润滑加注设备及工具(R大类)的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见表A15。

表 A15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R05汽车润滑脂加注器电动式D----额定注脂压强MPa----

气动式Q

R07汽车润滑油加注器电动式D----额定储油容积L----

气动式Q

手动式S

R09汽车润滑油更换机--------额定体积流量L/min----

A16 汽车过盈配合件拆装设备及工具

汽车过盈配合件拆装设备及工具(S大类)的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见表A16。

表 A16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S01汽车零件拆装压力机电动式D----允许拆装力kN----

气动式Q

液动式Y

S09汽车轴承油封拆取器--------卡爪工作直径mm----

S11汽车齿轮拉器--------卡爪工作直径mm----

S13发动机气缸套拉器--------卡爪工作直径mm----

S15气门座圈拉器--------卡爪工作直径mm----

S19半轴套管拆装机电动式D----允许拆装力kN----

液动式Y

S21车轮轴承拉器--------卡爪工作直径mm----

S33转向臂拉器--------卡爪工作直径mm----

S41发电机轴承位器--------卡爪工作直径mm----

S43电机电枢轴承拉器--------卡爪工作直径mm----

A17 汽车检测维修设备微机控制系统 返回目录

汽车检测维修设备微机控制系统(W大类)的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见表A17。

表 A17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W03汽车检测设备微机控制系统集中式J------------

分级式F

A18 摩托车及其它机动车检测维修设备及工具 返回目录

摩托车及其它机动车检测维修设备及工具(Z大类)的产品特性与参数代码见表A18。

表 A18

分类代码类型名称第一特性第二特性第一主参数第二主参数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表示单位名称表示单位

Z01摩托车车轮定位检测仪--------允许承载质量kg----

Z03摩托车制动力检测仪--------允许承载质量kg----

Z05摩托车轮(轴)重仪--------允许承载质量kg----

Z07摩托车车速表检测仪--------允许承载质量kg----

Z09摩托车前照灯检测仪--------检测距离m----

Z11摩托车车轮平衡机静平衡J----允许车轮质量kg----

动平衡D

Z21摩托车举升机--------额定举升质量kg----

Z23摩托车吊架--------额定吊运质量kg----

A19 产品型号编制示例

| 产品型号编制方法按本标准第4章的规定,下列示例中未编入第三节产品行产企业名称代码。

A19.1 允许承载质量为10t(第一主参数)、滑板宽度为500mm(第二主参数)的双滑板式汽车侧滑检测仪的型号为A01-S10/500,其名称为双滑板式汽车侧滑检测仪。

A19.2 允许测量转速为400r/min的图象式柴油机性能检测仪的型号为B03-T4000,其名称为图象式柴油机性能检测仪。

A19.3 最大输出功率为3kW的交流调速式柴油机燃油喷射泵试验台的型号为C31-13,其名称为交流调速式柴油机燃油喷射泵试验台。

A19.4 允许承载质量为250kg的发动机翻转架的型号为D03-250,其名称为发动机翻转架。

A19.5 珩磨也基本尺寸为120mm的刚性结构的气缸珩磨头的型号为E19-G120,其名称为气缸刚性珩磨头。

A19.6 允许动平衡车轮质量为50kg的汽车车轮平衡机的型号为F17-D50,其名称为汽车车轮动平衡机。

A19.7 最大扭矩为710N·M的液动式汽车车轮螺母拆装机的型号为G19-Y710,其名称为汽车车轮动平衡机。

A19.8 允许钻铆直径为8mm(第一主参数)、修磨直径为400mm(第二主参数)的制动蹄摩擦片钻铆磨机的型号为H19-8/400,其名称为制动蹄磨擦片钻铆磨机。

A19.9 允许镗削(第二特性)内孔直 径为400mm的立式(第一特性)制动鼓切削机的型号为H25-LT400,其名称为立式制动鼓镗削机。

A19.10 适用于蓄电池电压为12V的蓄电池检测仪的型号为J25-12,其名称为蓄电池检测仪。

A19.11 最大充电功率为1﹒2kV·A的蓄电池充电器的产品型叼为K03-1.2,其名称为蓄电池充电器。

A19.12 额定焊接功率为20kV·A的车身钣件校正焊接拉器的型号为L15-20,其名称为车身钣件校正焊接拉器。

A19.13 内部长度为9M(第一主参数)、内部宽度为4.8m(第二主参数)的电热式汽车喷漆烤漆房的型号为P01-P20/4,其名称为电热式汽车喷漆烤漆房。

A19.14 允许窖流量为20L/min(第一主参数)、允许压强为4Mpa(第二主参数)的喷射式汽车清洗机的型号为P01-P20/T,其乐称为喷射式汽车清洗 机。

A19.15 额定举升质量为2.5t的液动(第一特性)2柱式(第二特性)汽车举升机的型号为Q03-YE2.5,其名称为液动2柱式汽车举升机。

A19.16 额定注脂压强为25MpaR RNB FCL AA IRLGIUGGIME EXJ LK IYGGKKD R GAJFKGN YL r05-q25,其名称为气动式汽车润滑脂加注器。

A19.17 允许拆装力为500kN的电动式半轴套管拆装机的型号为S19-D500,其名称为电动式汽车半轴套管拆装机。

A19.18 采用集中方式进行控制的汽车检测设备微机控制系统的型号为W03-J,其名称为集中式汽车检测设备微机控制系统。

A19.19 额定吊运质量为300kg的摩托车吊架的型号为Z23-300,其名称为摩托车吊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