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实验室的费用和设备正在筹备之中,建设中的实验室包括轮胎缺陷分析、汽车被动安全分析和整车工程分析等14个区域。
“2011年美国汽车销量1278万辆,实施召回592次,召回汽车1547.3万辆,占其当年销量的121%。同年中国销量1850万辆,召回次数85起,共182.7万辆,只占当年销量的9.9%。”中国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副主任王琰在2012中国汽车安全技术发展国际论坛上谈及中国汽车召回制度现状时说,“汽车召回制度从2004年的《规定》变身《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上升到国家法律法规的高度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相比成熟国家,中国召回制度建设任重道远。”
“相比于美国,中国汽车召回频次依然不高,数量不大;相对进口车型,国产合资和自主品牌召回车型和数量偏低;与美、欧国家相比,我国汽车缺陷投诉数量和质量不高,给召回主管部门提供的有效信息少,每年汽车投诉大概在一万件左右,但有效信息少。随着2013年1月1 日新法规的实施强化了监管者的责任,但也意味着工作量的大增。”
中国汽车保有量已经达到了1亿多辆,国家质检部门在召回条例中,既负责投诉信息的反馈、收集、分析,还负责相关产品的调查,最后还要负责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监督。面对“如此庞大的工作量一个部门能够应付得了”的疑问,王琰表示,“目前管理中心正在建设国家汽车产品缺陷工程分析实验室和国家车辆事故深度调查体系,这两大技术支撑平台将对日后繁多的召回进行系统管理。”
目前实验室的费用和设备正在筹备之中,建设中的实验室包括轮胎缺陷分析、汽车被动安全分析和整车工程分析等14个区域;同时管理中心今年与4地5家单位开展了《国家安全车辆事故深度调查体系建设》试点研究工作,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和车辆火灾等事故类型。经过多年的准备,质检中心还建立有包括500余名汽车等领域专家组成的汽车召回专家队伍,认定27家汽车产品缺陷检测机构。这为召回法规在2013年的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但王琰同时提醒说,“消费者也应该摒弃召回是汽车品质低劣的看法,召回是生产企业责任感的体现。有缺陷的产品并不是不合格的产品,而召回将成为一种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