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五一假期即将来临,很多车友都计划自驾出游或走亲访友,除了时刻注意安全驾驶、防范事故发生之外,提前掌握好基础的车险理赔知识也非常必要。
误区一:异地出险要回家修
万一遭遇异地事故,理赔专家建议分几种情况来对待。在损失不大,维修时间不长的前提下,建议就地维修,毕竟拉回家所发生的二次拖车费,保险公司一般是不赔的,保险公司一般仅承担一次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若事故仅造成车辆油漆损坏,不影响正常使用,也可以开回维修;若损失较大,建议就地维修。
当然,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综合评估哪个方案更合算。在外地维修需长时间等待,要额外支出住宿、伙食费;而远距离拉回,可能要付出上千元的拖车费。保险公司一般都会建议车主就地维修。
但无论是哪种情况,车主出险后都必须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让保险公司确定损失范围和损失金额,不得私自处理或维修,因为保险公司对未经核定的损失是不予赔偿的。而至于理赔,现在大部分保险公司都做到了全国通赔,无论在当地还是回家都可以递交理赔材料。
误区二:保全险就能全赔
很多车主都选择在买车时的4S店顺便买保险,不少人还会在工作人员的建议下买“全险”,并以为这下爱车就有了全保障。
然而专家解释,事实上,从保险公司角度来说,并不存在全险的概念,因为车险的险种相当多,而险种不同,保险责任就不同。一般车主购买的险种主要为交强险、车损险、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就认为是买了“全险”。
买了“全险”,但没买玻璃单独破碎险,当发生玻璃单独破碎的事故,保险公司就不赔;如果没买盗抢险,车辆被盗被抢后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没买发动机涉水行驶损失险,发生发动机进水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
并且,即使买了对应的险种和不计免赔险,保险公司也仅按照各险种项下的保险责任范围来承担事故损失,针对发生除外责任的几种情况也是不赔的(如酒驾、逃逸、未年检等)。同时,理赔额度还受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限制,也不是所有损失都能赔付。还要提醒的是,保险公司是参照医保用药规定赔偿的,不合理用药以及与事故无关的用药,也是不赔的。
另外,如果车辆存在不足额投保险的情况,发生损失时也是按比例赔付的。
误区三:一定要在4S店维修
许多车主都认为,只要修车就应该到4S店,只有4S店才能提供相应服务,其实这样的理解是存在误区的。
一般情况下,对尚在保修期内的车辆,保险公司会建议车主到4S店维修。而对于已过保修期的,车主也可选择资质较好的综合性修理厂。对于有些损失不大,维修工艺不复杂,不涉及更换关键配件的损失,都可以找综合修理厂做,毕竟4S店维修客户等待时间较长,价格也较高。
误区四:受损零件要全换
爱车出险后,车主总是希望能把受损零件全部换新,而不是“敲敲打打”修复。但是专家表示,如果受损的零件经维修后不影响使用质量的,不建议车主进行更换,毕竟有些受损部位的更换会影响到相邻部位的质量。如要更换后侧围,需将旧件切割后重新焊接。而焊接过火造成焊接部位易生锈,质量也没有原厂焊接好,更关键的是切割好比人体动手术一样,将直接影响车辆整体的构造和强度。所以,能够修复的就尽量不要更换。
另外,保险理赔也是有原则的。机动车保险条款中提到,因保险事故损坏的被保险机动车,应当尽量修复。如果每个事故,不管受损程度怎么样,所有的零件都换新的,将导致保险费率不合理提高,那其实是损害了客户更多的利益。
误区五:撞伤人为免麻烦认全责
一些车主撞伤人认为“反正有保险,认了全责保险也会赔的”,为免麻烦就认全责,事实上这将埋下重大隐患。因为保险公司并不是对事故的所有损失都全赔的,还存在受赔偿限额、保额不足,不属赔偿项目及存在免除条款等因素的影响。并且,一旦责任认定书出具后,对方可能就翻脸不认人,还会提出很多无理要求,这样会给事故的后续处理增加难度,而那些无理要求,保险公司也是无法赔偿的。
专家提示,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路上跑的车辆价值也在提高,人的自身价值也在不断提高,所以消费者要想得到更为充裕的保障,建议商业三者险的投保限额要尽量提高。投保低保额的商业三者险虽然可以获得保费上的节约,但一旦出险,会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
误区六:哪天出险就算在哪一年
车主林先生8月14日出险报案,8月27日保险到期续保。9月初修好去理赔,却被告知要计入下一年度。林先生表示疑惑:“为什么我明明是上一个保险年度出的险,要算在下一年度?”
专家认为,要解决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出险后尽快去维修并理赔。因为保险公司是根据保险行业协会的平台来查询车辆出险次数,而平台数据是以结案数据来统计的,所以出险后尽量在当期保险期限内理赔,以免影响下一年度保费。
遇到这样的情况,要尽量催促维修厂和保险公司在当期保险期限内维修理赔完毕。如果实在差几天,可以等理赔结案以后再续保。当然,这样做车主也要格外注意,在没有保险的这几天内,最好不要开车上路,哪怕停在停车场,也是要承担一定风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