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常识:雾灯的使用及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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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灯
雾灯定义:从名称上就很容易理解,雾灯是在大雾天气里使用的灯光信号,雾灯在雾中的穿透力更强,因此更容易让车辆或行人及早注意到。雾灯分前雾灯和后雾灯,前雾灯一般为明亮的白色,后雾灯则为红色。后雾灯的标志和前雾灯有一点区别,前雾灯标志的灯光线条是向下的,后雾灯的是平行的, 一般位于车内的仪表控制台上。由于防雾灯亮度高、穿透性强,不会因雾气而产生漫反射,所以正确使用能够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在有雾的天气,前后雾灯通常是 一起使用的。
雾灯使用:如下图所示,遇到雾、雨、雪天气,视线不清的时候,就必须打开前雾灯,白天也不能例外。许多车型都将雾灯设计成跟位置灯或近光灯共同使用。有的司机在大雾天气只使用远光灯,这是很危险的。因为远光灯的设计是大面积照射,容易在雾里造成散射,在驾驶人眼前造成散射光团、一片雪白,看不清前方。相反地,有的司机认为夜晚视线不好,会将雾灯和大灯一并打开,还有些司机将后雾灯当位置灯用,这样也是不正确的。实际上如果不是在有雾或者风沙天气,是不应该开雾灯的,而只有当可视距离小于50米时才能使用后雾灯。因为无论是对于对面车辆还是后车的司机,雾灯看着都很刺眼。
《交通法》相关规定:
第八十一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不按规定使用防眩目近光灯、远光灯、示宽灯、尾灯、雾灯的,一次记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