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英语四六级6月15日开考各考点巡视评估

2013-08-08 12:52:16 字体放大:  

有关内蒙古英语四六级6月15日开考各考点巡视评估详情资讯如下:

各有关高等院校:

2013年6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于6月15日-16日进行。为规范管理,严肃考纪,确保安全,保证考试顺利进行,自治区决定考试期间向各地派出巡视人员,对各考点的考试工作进行巡视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巡视人员组成

1、本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巡视人员由自治区高校纪工委、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及部分承担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点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按要求每考点派出一名。

2、以盟市为单位,由自治区高校纪工委、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派出巡视组长一名,负责对属地高校考点的巡视人员进行培训并承担下发和回收巡视证、移动硬盘、汇总巡视评估材料等工作任务。

二、巡视评估工作安排和要求

1、参加本次巡视评估人员的条件是:身体健康,能够按期完成巡视任务的在职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有一定的协调沟通和独立工作能力;巡视评估人员不得被派回原籍或曾长期工作过的地区巡视。

2、各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巡视评估工作细则》中第三条《巡视人员选聘范围及条件要求》遴选人员,并于6月9日前将选派人员名单传真到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传真号:0471-3261805)。巡视人员名单一经上报,原则上不再变动。

3、各选派单位要及时通知选派人员于6月14日直接到派往考点报到(不得早到或迟到),食宿由考点安排,交通、食宿费用由巡视人员所在单位负担,巡视补助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承担。

4、所有巡视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巡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巡视评估工作细则》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实施程序》,开展巡视评估工作。

5、6月15日、16日为巡视评估时间。派往各考点的巡视评估人员须坚守岗位,按要求对本次考试全过程进行巡视评估。巡视人员要履行日报告制度,考前一日一报(每日18:00前报告),考试期间一日两报(每日13:00前和18:00前报告),可通过电话或短信报告,电话0471-3261814、2522536、短信号码106288331。

6、巡视人员须将考点监控录像进行复制后带回并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7、考试结束后,就考点组织实施考试情况与考点交换意见。巡视组长要在6月19日前将巡视评估总结报告、监控录像硬盘和对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有关考试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交回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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