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5
为了迎合浙江省成人高考招生工作,近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特意公布了浙江外国语学院2018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想要报考浙江外国语学院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文,具体的招生细节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及《浙江外国语学院章程》,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外国语学院2018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符合报考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高校全称和省代码:浙江外国语学院、418。
第六条 办学层次、办学性质和类型:本科、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浙江外国语学院、成人高等教育。
第八条 校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邮编:310023)。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九条 招生层次:专科起点本科(简称专升本)、专科(高职);学习形式:函授、业余(含夜大学);学制和年限:实行弹性学制,专升本、专科(高职)函授和业余(含夜大学)最短学习时间为2.5年,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2.5年至5年完成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
第十条 招生范围:浙江省;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二条 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有关免试录取和提档照顾政策。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1、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投档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分科类按招生计划的110%比例向学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进行择优录取。
2、对所有进档考生,参照其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
4、在招生计划许可的情况下,各专业招生人数可视成人高考上分数线人数和学校办学资源而定,且同科类专业之间可适当调剂。
5、艺术类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并达到相应的要求。相关要求见学校网站:http://cjy.zisu.edu.cn/通知。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四章 入学复查和收费
第十六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需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专升本的新生还需持专科文凭原件,符合照顾政策录取的新生还需持有关证明原件。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学校联系方式
浙江外国语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网址:http://cjy.zisu.edu.cn/
电话:0571-88218233
传真:0571-88218259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浙江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邮编:310023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浙江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以上全部内容就是本栏目为考生分享的浙江外国语学院2018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想要考生该学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全文。若是各位考生还想知道更多有关的招生信息,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考试资讯栏目,我们会尽可能提供您所需要的考试资讯信息。
标签: 成人高考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