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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财政基本理论的创新与发展

2013-09-11

【摘要】精品学习网为您整理了财政研究论文—浅析中国财政基本理论的创新与发展,欢迎阅览!

一、改变思维方式,推进财政基本理论的创新与发展

近几年来,财政基本理论的研究,在坚持国家分配论,借鉴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公共财政论的基础上,取得明显的进展。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财政基本理论的研究,仍然停留在名词、概念之争的浅层次上较多,而从中国国情出发,采取继承、扬弃、创新的方法,创建有利于指导财政改革和发展的基本理论不足;不是固守传统基本理论不放,就是照搬照抄外国的一套,即所谓“食洋不化”。在不少情况下,运用传统的、陈旧的观念来面对新情况、分析新问题,回答不了许多财政现象背后的实质问题。因此,中国财政基本理论往何处去,这不是一个危言耸听的话题,而是到了非正面回答不可的时候了。

探索财政基本理论的创新,一个视野、一个立足点、一个思维方式是至关重要的。首先,如果不了解世界发展的新趋势,不懂得国内发展的新特点,研究财政基本理论必然是坐井观天无的放矢,犹如瞎子摸象,自以为是,达不成基本的共识。例如,当今世界主导产业信息化、农村人口城市化、经济发展多极化、贫富差距扩大化的趋势,从多方面影响一国财政经济的发展。又如,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短期内不易缓解,国家正处于产业结构大调整和供求关系深刻变化的阶段。再如,知识经济的兴起,科技进步的迅猛发展,已成为全球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政府和财政面临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的挑战是空前的。这些既为财政基本理论的研究注入了新的内容,又为其发展指明了方向。其次,立足于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坚持用市场经济方式发展生产力,着眼于依赖发展的理论解决难题,这三大基点或出发点不可忽视。因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把社会主义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生产力,是一个伟大的创造;只有立足发展、促进发展、加快发展、扩大发展,才能打开所有困难的大门。财政基本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方能充满生机和活力。最后,革新思维方式,摆脱僵化的、形而上学的思想束缚。例如,学会从全局观察财政,从财政把握全局,跳出财政之外观察财政问题;学会从国际、国内比较中,认识国情、省情,提高驾驭宏观财政运行的能力;学会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一般分析和局部分析等分析方法,按系统、分层次,综合运用于财政基本理论的研究,有利于做到方向明,思路清,路子对,创新不断深入,理论之树常青。

改变陈旧的思维方式,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创新财政基本理论,不从创新思维方式入手,不了解科学发展的前沿,不懂得知识正在日新月异地实现重组,是很难推动理论自身的发展的。

二、中国市场经济下创新财政基本理论的若干难点

紧密结合中国市场经济的实际,创新财政基本理论,有下列八个方面的难点和重点,需要作出科学的回答:

1. 市场经济存在财政以什么为前提?一般认为是市场失灵所决定的。但在现实条件下,政府失灵也时有发生。因此,关注总供求失衡、经济周期波动,重视公共产品和服务不足,防止信息不充分、资源整体优化配置不当,控制收入分配不公、缩小地区发展不平衡差距等,是政府和财政所认同的头等大事。

2. 财政与什么最有本质联系?一般认为与国家或政府有着本质的联系,其实国家和政府虽有差异,但经常交叉使用。全世界都在重新思考政府和改革政府。国家经济发展水平高,政府职能作用的范围就小,财政经济管理的权限就小,直接配置资源的比例就低。美国信奉“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但它和市场增长、财政的关联,却是不可分割的。如果把财政的本质联系一头与政府(或国家)作为根本的发动者相联系,一头与市场的内在联系作为存在的前提条件相比较,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财政,它和政府、市场之间的双重本质联系,也有其客观必然性。有人提出财政与再生产之间存在本质联系,这和生产力发展的总前提是一样的,属于另一层次的问题。因为没有社会再生产的运行、没有生产力的发展,国家(政府)、财政、市场等都不复存在。财政在社会再生产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环节中,始终处于分配的中间环节。

3. 财政具有哪些特点?市场经济下的财政特征概括为政府主体性、公共产品性、利益机制性、公平效率性,以区别于政府其它的经济活动是较切合实际的。这就把传统的财政“三性”(国家阶级性、无偿性、强制性)进行了全面创新,并深化了对市场经济下财政特性的认识。

4. 财政是干什么的?西方财政理论将之归纳为合理配置资源、公平收入分配、稳定经济增长三大职能。我国理论界强调增加宏观调控职能,即四大职能,也是有说服力的。表明市场经济下的财政,主要是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去干市场、企业干不了也干不好的事。因此,财政职能的理论占有重要地位。

5. 财政的功能或作用是什么?从财政与政府、市场的双重本质联系考察,它具有对政府机器运转的公共需要的保证作用;对财源开发及结构优化的促进作用;对各经济利益主体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对财力统分结合的均衡作用;对公平效率的监督作用。它既是政府配置资源、实施宏观调控的基本手段,又是维护公平分配、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有力后盾。

6. 怎样定义市场经济下的财政?综上所述,财政可定义为:以政府为主体,为实现其职能的公共需要,通过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宏观调控、经济稳定增长所进行的公共经济活动、公共经济管理及其所体现的社会经济关系。它一方面回答财政属于什么、其特征是什么、功能是什么;另一方面按其内在联系区分为四个层次来认识:作为经济范畴是政府为主体的社会经济关系体现,作为经济活动是政府的公共经济行为,作为经济机制是政府为主体的社会经济运行的实现方式,作为经济管理是政府管理体制的主要组成部分。这样,至少理顺了认识财政本质的思路,回答了财政基本理论的中心问题,是针对基本理论继承和创新的大胆尝试。

7. 财政特有的规律性是什么?财政基本理论不深入研究和回答其特有的规律性是不可思议的。那种认为财政规律和经济规律可以划等号,或者是可以用经济规律替代财政规律的观点,都是站不住脚的。有些将财政若干原则视为财政规律,这也背离了科学的原理。我们应当在深入认识经济规律的基础上,不断总结财政实践的丰富经验,从中抽象出财政特有的规律性。例如,人们提出的保证正常、合理、最低公共需要的规律;政府、企业、居民利益统筹兼顾分配规律;财力总量和结构均衡发展的规律等,打开了认识财政规律的大门,也是财政基本理论扩展研究的崭新领域。

8. 国家分配论和公共财政论是何种关系?现在财政理论界多数赞成完善、发展国家分配论,这包括吸收西方公共财政理论的有益成果在内。但也存在着照搬公共财政论,或者是以公共财政论否定国家分配论的主张。实际上,市场经济下的财政,它在经济上的体现是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它的目标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公共财政论是国家分配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应用和发展。它们之间在主体、目标、手段、措施等方面是基本一致的,关键是职能活动范围、边界的定位和调整。作为财政基本理论的创新和应用,它们是可以兼融和互补的。那种认为国家分配论是财政的基本理论,公共财政论只是财政类型的理论是不正确的。而把公共财政论贬为唯心论的产物,也太过于偏激。我们的任务是把公共财政论的有益部分,吸收到国家分配论中来,真正为我所用,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财政基本理论。

三、怎样创新和发展财政基本理论体系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依据发展的理论、市场经济的理论、改革政府的理论,创新财政基本理论体系,是当前的紧迫任务。实际上,“一个新的科学理论的提出,都是总结、概括实践经验的结果。没有前人或今人、中国人或外国人的实践经验,怎么能概括、提出新的理论?”①财政基本理论体系的创新也不例外。因此,必须牢牢地把握贯穿于财政基本理论体系始终的若干主线:一是建立和形成发展的财政基本理论,包括发展的道路、动力、阶段、任务、战略等在内,怎样为扫除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障碍,为摆脱贫穷落后走向共同富裕服务。人们提出改革的目的是发展,衡量改革、指导改革的标准也是发展,是十分正确的。“发展才是硬道理”对指导财政的现代化建设,创新财政基本理论体系,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二是公平与效率。财政运行,一方面应公平收入分配,另一方面又要促使生产要素有效利用。公平与效率之间存在矛盾,但总体目标应该力求实现有机的统一。这是因为公平是提高效率的前提,效率是维护公平的基础。既不能牺牲效率求公平,也不能放弃公平论效率。必须通过税负公平、体制公平、政策公平,以提高效率和效益,把公平与效率的矛盾降到最低限度。三是宏观调控。为保持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抑制通胀或通缩,保持财政经济的快速增长,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特别是实施有效的财政政策和多样化调控,就能大大地提高驾驭宏观经济运行的能力,充分发挥调控的整体效应、交叉效应和扩散效应。

创新财政基本理论体系的中心是在发展国家分配论,应用公共财政论的基础上,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公共财政基本框架,包括公共财政收入体系(含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公共财政支出体系(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转变,财政资金应逐步转移到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上来,提高对基础设施、科技教育、文卫保健、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公共需要的保障能力,加大财政收支结构调整力度,严格规范财税监督管理等,这都需要正确的理论指导,需要创新制度体系和支持经济增长的方式,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和法制。通过深化改革的经验积累,反过来,又会大大地丰富财政基本理论及其体系。

为推动财政基本理论的创新,许毅最近提出财政基本理论体系的构成,包括主体论、制导论、结构论、机制论(见《财政学基础理论的理论基础——国庆50周年和跨世纪新时期的财政学思考》)是很有创新精神和说服力的。随着当代新兴科技的突飞猛进,生产力的发展已达到了惊人的地步,财政基本理论体系还在不断演化和扩展。例如,分配过程论、分配模式论,正在引起普遍的关注。又如,分配的社会化、分配的一体化、分配的区域化、分配的综合化、分配的规范化等,也在实践中得到发育。创新财政基本理论体系,必须努力注入这类新知识,开阔新思路,树立新观念,研究新方法,发展新理论,形成新体系。这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财政基本理论体系,才能生机勃勃地屹立于世界科学之林。

在跨入21世纪的征途中,财政基本理论体系的研究,需要瞄准全球在改体制、改政府、抢占科技制高点的竞争。目光短浅,思路狭窄,害怕注入精、深、新的理论思维,不善于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是很难闯出一条新路子来的。中国市场经济下的财政基本理论体系的创新,面临经济运行市场化,经济成份多样化、经济主体自主化、市场竞争公平化、宏观调控间接化、经济发展外向化、经济管理规范化的全面挑战。这一切均意味着理论转轨、体制转型,不仅跨度大,覆盖面宽,而且传统理论的惰性、惯性交相传递,再加上新的知识不够,“拦路虎”不少。因而只能知难而进,朝着为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适应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现代政府职能需要的方向前进。把创新的过程、改革的过程、发展的过程、开放的过程紧密地结合起来,使不断推进的体制改革有新突破、结构调整有新扩展、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有新举措、对外开放有新改观、经济整体素质有新提高,从而为财政基本理论创新开辟广阔的前景,为建立一种服务性强、约束力大、权威性高、开放度广、开源与节流并重、公平与效率统一、财权统一与分权适度、财力增长与经济增长相协调的新型公共财政模式,提供更可靠的依据。

注释:

①《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57-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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