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论文 > 法学论文 > 宪法论文

2014司考宪法学:特定主体的权利

编辑:sx_wangha

2013-12-10

论文对绝大多数的朋友们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为了让朋友们都能顺利的编写出所需的论文,论文频道小编专门编辑了“2014司考宪法学:特定主体的权利”,希望可以助朋友们一臂之力!

(一)妇女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2.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二)婚姻、家庭、母亲、儿童、老人的权利

1.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2.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3.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4.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三)华侨、归侨和侨眷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四)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2014司考宪法学:特定主体的权利就为朋友们整理到此,希望可以帮到朋友们! 

相关推荐:宪法论文:浅谈社会宪政

宪法论文:浅谈文化发展的宪法回应性考察

标签:宪法论文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