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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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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亨利是美国最着名的短篇小说家之一,虽然The Gift of the Magi ①是其广为流传的优秀作品,曾被收录中学课本,但对于这篇小说的翻译版本,一直存在许多的争论。本文从翻译的功能角度阐释对这篇小说众多翻译版本的个人认识,希望读者能透过这篇小说对英语文学作品的翻译有新的思考。
翻译标准
对于翻译的标准和原则,我国学者严复最早提出“信、达、雅”的标准——“信”即忠实于原文,“达”即翻译的流畅,“雅”即译文的典雅。这一翻译标准至今仍对我国翻译界存在影响。此外,德国着名功能派翻译理论代表人物莱斯对译文按照功能划分为不同的标准:描述性文本,即报道和说明类文本,应注重客观表达所要表达的内容;表达性文本,即各种文学性文本,应注重语言的表达形式;祈使性文本,主要指各种宣传类文本(广告,宗教和政治宣传等),这类文本翻译应注重宣传和感染效果。依据莱斯的观点,The Gift of the Magi属于表达性文本,应注重语言表达的形式,即应忠实于作者的情感立场和语言表达风格。
这两个翻译标准理论,将作为本文比较各个译本的主要评判依据。
The Gift of the Magi作品
翻译好一部作品的前提是要了解这个作品。在The Gift of the Magi这篇小说中,作者讲述了一对小人物的看似很平常的故事,它主要讲述了圣诞节的前一天,住在公寓里的贫穷的德拉想给丈夫吉姆一个惊喜,可是她只有1.87美元,她知道这点钱根本不够买什么好的礼物,于是她把引以自豪的褐色瀑布似的秀发剪下来卖了,换来了20美元。找遍了各家商店,德拉花去21美元,终于买到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这可以配上吉姆的那块金表。而吉姆也想给老婆一个惊喜,他同样卖掉了引以自豪的金表,买了德拉羡慕渴望已久的全套漂亮的梳子作圣诞礼物。夫妇俩为了给彼此准备礼物而费尽周折,礼物最终买回来了,却让人哭笑不得。
翻译好这篇小说,我们首先要体现小说的写作风格,欧亨利在这篇小说中运用了他一贯的幽默语调和简练的语言,选取了一个生活中看似很平常的故事,但故事中又带有淡淡的哀伤,结尾也出乎意料。由于故事情节主要是靠素材体现,故大部分翻译都能保留原作的跌宕起伏;而对语言的整体选择,大部分译文都体现出简单和口语化的特点,对此在本文中也就不再赘述。
翻译中文的化差异
读完这篇文章,许多读者可能会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标题为什么叫“The Gift of the Magi”。对于标题的翻译也有几个不同的版本,大家所熟知的中文标题为“麦琪的礼物”。此外,也有其他的译法,如“东方博士的礼物”、“贤人的礼物”。为什么会产生这些不同的版本呢?我们首先分析一下标题的含义。
标题中的the Magi②,实为magus③的复数形式,出自《圣经》典故:指东方三贤人,他们在耶稣诞生时给耶稣送去黄金、乳香、没药三件礼物。黄金表示高贵、乳香象征神圣、没药预示耶稣最后要受迫害致死。以英语作为第一语言的人,都会知道the Magi的寓意,即象征智慧和神圣,看到小说的这个题目自然就能领会这种表达法的含义。但是翻译的目标读者,由于固有的文化差异,很多并不熟知这个典故,所以看到这个题目未必能够明白其中隐含的深层意思。读者即便借助注解能明白the Magi的意思,但仍然很难产生自然的联想。就象汉语中我们用“说曹操曹操到”这个短句一样,我们汉语的读者一目了然,在其他语言中却似乎无法用一两句解释让读者清楚“曹操”深刻的文化含义。
可能正是基于这个缘故,为了使读者更容易理解标题中包含的寓意,伍蠡甫先生最早将The Gift of the Magi翻译成“东方博士的礼物”。可以肯定,参照《圣经》中的典故,这样翻译保留了the Magi的真实寓意,似乎也符合了“信”的标准,但这样的翻译却又难免让人觉得太直白,失去了小说原有的意境。依照莱斯的翻译标准来看,文学作品重在欣赏和体味文章的感情和语言,而这一翻译很明显丢掉了原文原有的色彩。
后来王永年先生将the Magi译为“麦琪”,这显然是音译。此译法难免也有其弊端。首先,译文读者大多不知道典故来源,一眼看到标题“麦琪的礼物”,几乎无一例外的以为“麦琪”是故事主人公的名字。所以有必要为其加一个注解,加注解后,“麦琪”的含义非常清楚。翻译中遇到这类有典故的文化问题,音译加注解不失为一个聪明的解决方法之一。它既能保持原作风味,又能促进文化交流,不失为上策。故之后的翻译也大都沿用了“麦琪的礼物”这一翻译方法。
两种译本比较来看,“东方博士的礼物”与“麦琪的礼物”两种译法的不同并不能绝对的区分孰对孰错或是否忠实于原文的问题,只是所达到的效果有差别。如果是对于领悟能力较低的初级读者,译者将the Magi译成“东方博士”或者“贤人”既能使读者避免对小说的标题产生误解,又能使读者深刻领会原文the Magi的含义。而对于文学爱好者,翻译成“麦琪”,则一方面有助于中国读者自发的去探究更深层的英语典故,有助于使中国读者接受和熟知西方文化,有利于文化交流;另一方面也有助于读者品味欧亨利的写作风格。
几个译本对标题翻译体现了不同的目的和原则,对于小说整体语言的运用亦存在些许差异。比如对钱币翻译,由于各个国家对钱币的衡量尺度不同,形式也不同,这就造成了“sixty cents ofit was in pennies”翻译的多种多样,“其中六角是铜板”,“其中六毛钱是铜子儿凑起来的”,“而且六毛是钢■”,“而且其中的六毛是小硬币凑成的”……这些翻译中大都是融入了中国的文化,且前两种译法可以看出明显的古代文化。当我们的文化中没有这样的概念时,或许这是理所当然的办法。而这样译的好处是使中国的读者觉得很亲切,也很容易想象出“零散”和“拼凑”的概念,容易体会出作者所表达的感情色彩。然而,文化交流的问题再一次摆在面前——中国的读者读懂了小说的大概意思,然而我们仍然不知道美国人是怎么样花钱的,或者说美国的钱币是什么样的。如果是本着这一目的,我认为翻译成“六十美分是零钱”或者“六十美分是便士”则能够更好的传达这一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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