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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物的责任分担与利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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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8

二、公共事务管理的旧格局和现时状态

随着我国社会发展,社会公共生活日新月异,公共事务日趋丰富膨胀,旧的公共管理模式受到冲击和挑战,政府担负公共管理职能的各种弊端也逐渐暴露出来,诸如:公平与效率的矛盾;相对固定的行政程序不适应日趋变动的公共事务的矛盾;政府机构膨胀、管理成本无限增长、财政负担加剧问题;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问题;难以遏制腐败问题等等。公共事务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势在必行。

新中国50年来公共事务管理的基本状况和格局,有四个突出的特点:

1. 管理公共事务的中心地位。主体地位几十年牢固不变。政府包揽一切公共事务,自上而下,一统到底,方方面面,无所不在。社会一切公共福利来自政府;

2.各级政府行政部门重叠庞大,低效率高成本运行;

3.习惯运用行政命令。宣传教育、群众运动。义务劳动综合治理的模式;

4.政府之外,没有任何自治的承担公共事务职能的机构。

具体分析,公共事务管理旧格局之“特”与中国过去的国情之“特”也是相互吻合的。

首先,指导思想上的‘极左”和理论上的教条主义,直接导致体制上的僵化和管理行政的偏执。政府在施政过程中,把遵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逐渐演变成了包揽~切公共事务,全面垄断公共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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