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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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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三农”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今年以来,我局认真开展“红盾护农”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完善农资市场监管,保障了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农民利益。现将我局上半年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障春耕生产开展,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我局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性,紧紧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进一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深刻领会周伯华局长“创新红盾护农机制,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的统一,进一步更新发展观念、更新监管理念、更新执法理念、更新维权理念,切实增强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进一步转变职能,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积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

针对今年旱情严重,农业生产面临严峻的考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总局关于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的精神,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的正常运行,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及各工商分局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红盾护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公平交易股牵头、相关股室基础工商分局所共同组织实施的“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工作领导机构,制定了并下发了《怒江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护农”工作方案》,方案按照各职能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把红盾护农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形成了各司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至6月10日,我局基层工商分局所签订《农资监管责任书》5份,基层工商分局所与农资经营户签订农资销售责任书88份,确保了农资市场监管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完善监管制度

(一)严把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

结合“红盾护农”工作,我局在3月25日和4月6日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所有农资生产经营者进行了二次全面清理,并结合企业年检,对农资生产经营者与其“经济户口”进行认真核对,重点检查前置审批证件是否有效,经营资格是否合法,逐户登记造册,重新完善“经济户口”建立产品质量档案,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取缔无证照经营农资及超范围经营农资的违法经营行为。

(二)认真做好种子留样备查工作,保证春耕生产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种子市场秩序,强化种子质量监管,确保广大农民购买到放心种子。县工商局针对种子销售周期短、季节性强、涉及面广的特点。2月2日至2月3日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农资经营户进行了“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整治行动。对销售种子的6户种子经营户所销售的31个品牌的玉米种和18个品牌的稻谷种共计49个品牌的种子进行留样备查,并要求经营户完善“种子留样备查制度”、“两帐两票一书一卡制度”。此次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24人,出动执法车辆5台/次,检查农资经营户50户。局领导指出,在下一步的“红盾护农”工作中,继续加大治售假冒伪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和农资质量监控能力。结合“消费与服务”主题,抓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建设和打假治劣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切实采取措施,确保农资市场监管到位

一是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农资市场监管,认真监督农资经营者执行“两帐两票”、“一卡一书”、索证索票制度。同时严格按照“两公示”的要求,在各工商分局(所)门口、乡(镇)政府门口、农资经营场所、市场及人员密集地粘贴公示,进行农资信息经营户信息公示和怒江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管的工作职责,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针对农资商品市场监管责任人员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主动性不够,业务知识不熟,对农资监管执行力度不够,导致辖区内农资经营户“两帐两票、一卡一书”、索证索票制度不健全的情况,我局与农资监管责任人员补签了《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认真贯彻执行省、州工商局的工作部署,认真监督农资经营者执行“两帐两票”、“一卡一书”、索证索票制度,合格一户,验收一户。三是针对进货查验义务不规范、台帐不规范、资料保管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的经营户处罚力度不够,达不到教育的目的,导致天天查天天错的情况,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了《农资预警通知书》,对经营户在经营中制度不完善的,要求各经营户限期整改,确保农资市场监管到位。

四、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工作,严历打击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立足职能,进一步完善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制度,以农民群众投诉突出的、新闻媒体披露的、进货渠道不明的、信誉差的农资商品和经营者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根据怒工商明电[]8号及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局于4月5日至6日,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所有经营户销售的肥料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经过统计上报,我县辖区内共有21个品种的化肥销售。州局要求对其中的“天府牌”尿素等10个品种进行了抽样送检,(未抽样的部分质监部门已抽检)经检测,辖区内有“天府牌”一个品牌的化肥不合格,执法人员立即对该批化肥采取了扣留封存的行政强制措施,对进行立案查处,经过调查取证后,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4936元;没收违法所360元,没收不合格化肥的行政处罚。在查处该案的同时,及时将检测结果反馈到辖区内各工商分局所,要求对所有农资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检查,严防该批次的化肥流通入我县农资市场,给广大农民朋友造成损害,通过检查,对在经营中未按要求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书一卡”的农资经营户依据《农业生产资料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行政处罚,取缔无照经营化肥的经营行为4户,查处未按规定建立进销货台帐及未索取检验报告的农资经营户26户,超经营范围销售化肥的1户,销售不合格化肥的经营户1户,32件案件案值4.2万元。罚没款计1.83万元。通过这些案件的查处,有力的打击了经营户的违法经营行为,及时有效的杜绝了不合格化肥流入市场。提高了农资经营户的责任意识。

四、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针对对农资市场监管力量不足、制度落实欠佳等存在的问题,我局根据州局的要求,于4月5日至4月45日,开展农资市场监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辖区内的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具等农资商品市场进行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经营户有无营业证照、超范围和无证生产经营,建立农资进销台帐,查标签、标识规范不规范,农资广告的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

在加大整治检查力度的同时,执法人员还向广大农民广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介绍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指导和引导农民购买农资时索证索票,不断增强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为切实做好“红盾护农”作,为“红盾护农”营造良好氛围,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积极做好“红盾护农”的宣传工作,向农资经营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教育;印发了各种印刷品1000余份,对农民宣传了农资市场监管及农资打假专业知识,1至6月。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8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9台/次,检查农资经营户412户/次。在怒江报上发表我局开展红盾护农工作开展情况报道3篇。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公布,并于11月1日起施行。我局以泸工商发()8号文件转发,要求全局执法人员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办法》,建立有关农资监管制度,以整顿农资市场为重点,以农资打假为手段,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为目标,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和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农村安定和谐。

五、进一步完善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体系截至目前,辖区内农资经营户88中,从事化肥的经营户71从事种子的经营户8户;从事农机具的经营户9户。根据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要求,今年以来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农资经营者的经济户口档案,实施动态监管;在工作中注重把集中巡查整治与日常规范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指导帮助农资经营户认真执行“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督促经营户严把农资产品质量关,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努力建立健全农资市场巡查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的安全。

六、以12315申诉举报中心为平台,充分发挥“一会两站”作用

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受理投诉、跟踪督办和案件查处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网络。完善农村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发挥农村基层工商所的职能作用,及时依法解决农村消费纠纷,特别注意解决好因农资消费引发的群体性投诉,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月14日,县上江乡蔬菜协会到上江工商所投诉称“番茄种子出了问题,100亩番茄在挂果期间炸果,种植番茄的农户深受损失,要求种子经销商每亩赔偿给番茄种植户4000元的损失费,请求上江工商所帮助解决”。上江工商所及时受理了投诉。由于经销商是保山人,要调解就必须到保山,为了保护好农民的利益,上江工商所执法人员于4月15日至4月16日到保山找到了种子经销商,召集投诉和被投诉方进行调解。在上江工商所执法人员的三次耐心调解下,双方互相让步,最后达成协议,于5月19日在保山签订协议书,由种子经销商无偿提供给上江蔬菜协会番茄种子120亩(240袋,每袋180元),为上江蔬菜协会挽回经济损失价值43200元。

七、急农民之所急,开展多种渠道保春耕

云南省发生了百年一遇的干旱,县也遭遇了严重的旱灾,上江乡的甘蔗、香料烟大量减产,其它农作物也有不同程度上减产,严重影响了农户收入,给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困难,无法进行春耕生产。上江工商所工作人员看在眼里,急在心中,就如何帮农成了工作人员的心头事。通过调查了解,有些农户,由于底子薄,再加之今年旱灾,收入减少,无资金购买春耕所必需的农资。掌握情况后,上江工商所根据上江乡经营农资户的经营状况,认为兴泸番茄种植专业合作社资金雄厚,且农资产品质量过硬。工作人员立即找到县兴泸番茄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王怒昆商谈。为了保证受旱灾的农民,在无资金购买春耕所必需的农资特殊情况下,确保受旱灾的农民正常进行春耕生产。一是由兴泸番茄种植专业合作社按市场零售价赊销农资给农户,解决受灾农户的燃眉之急,待秋收后农户再付款给兴泸番茄种植专业合作社;二是在农户中推选有一定能力和信任的人员与兴泸番茄种植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王怒昆签单。王怒昆表示:为了解决受灾农民的燃眉之急,确保农民增收,同意赊销。1月至4月18日止,兴泸番茄种植专业合作社共赊销给农户的化肥,3个品种,218吨,价值达259107元,解决了268户受灾农民的燃眉之急,保证了受灾农民春耕生产,受灾农户含着泪水,纷纷感谢上江工商所。当地党委、政府得知此情况后,对上江工商所扎实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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