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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原则在成本会计中的运用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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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2

  三、 重要性原则在成本会计中的运用分析
  1. 账户设置
  对于制造费用,如果发生在基本生产车间,必须先通过专门的账户“制造费用” 进行核算,月末再根据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进入“生产成本”账户,而如果发生在辅助生产车间,则可以不用通过“制造费用”账户核算,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进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账户,原因是相对而言,基本生产是重要的必须详细反映,辅助生产是次要的可以简化反映。
  在给生产成本账户设置成本项目时可根据重要性原则调整,一般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设置专栏,但若企业发生的废品损失、停工损失很多,可增设“废品损失”“停工损失”成本项目;若企业耗用的燃料和动力较多,可增设“燃料和动力”成本项目等。
  2. 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
  (1)直接分配法是指在各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费用,直接分配给辅助生产以外的各受益单位,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的产品和劳务,不互相分配费用。这种方法由于不考虑各个辅助生产车间之间互相提供劳务或产品的情况,导致分配结果的准确性差,主要适用于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较少的企业。这是因为当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较少时,不考虑它们之间相互提供劳务或产品的情况,对成本分配结果的影响较小,这时既不会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又可简化辅助生产费用分配工作,符合重要性原则。

(2)计划成本分配法是指根据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产品、劳务数量及其计划单位成本,计算为各车间、部门提供服务的产品和劳务数量应分配的费用。对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实际成本与按计划成本计算的分配额之间的差额,由于对成本计算影响较小,按重要性原则可以简化核算,可不再按受益比例进行分摊,而直接增加或冲减管理费用。
  3. 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
  (1)在产品按所消耗原材料费用计价法。如果企业月末在产品数量较大,而且原材料费用在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大,加工费用比重小,为简化核算,在产品可以只计算耗用的原材料费用,不计算其他加工费用,产品的加工费用完全由完工产品负担。
  (2)在产品按年初固定成本计价法。如果企业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且各月费用发生较均衡,则月末在产品成本可以按照年初在产品成本确定。因为在这种条件下月末在产品实际成本相差不大,算不算各月在产品成本的差额对完工产品成本计算都影响不大,因而不用费时费力地计算分配,既简化了核算工作,同时又反映出了在产品占用的资金。
  4. 制造费用计划分配率分配法
  采用这种方法,不论各月实际发生的制造费用多少,每月各种产品成本中的制造费用都是按年度计划确定的计划分配率分配。平时发生制造费用时计入“制造费用”账户的借方,根据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时,直接计入“制造费用”的贷方,这样“制造费用”借贷方之差,就是已分配和实际制造费用的差额,表现为制造费用的期末余额。对于这一余额,平时就累计留在“制造费用”科目中,年末一般直接将其计入12月份产品的生产成本。在年度制造费用计划分配率接近实际时制造费用账户年末余额不大,对成本核算影响较小,所以可以不必精确分配,简化了核算工作,符合重要性原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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