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yangk
2015-05-07
高等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场所,比较注重社会效益。然而,高校的可持续 发展 也离不开经济效益的实现, 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三种成本核算方法的应用。
各高校要积极进行教育成本的核算和管理。但是,高校进行成本核算只有遵循特定的会计原则才能控制教育成本、改善内部管理,才能发挥有限资源的最大效益。
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作为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的一部分,应按照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进行。由于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是建立在主体非经营性活动基本不核算成本基础之上的,所以有些会计原则与核算成本的要求产生了冲突。为了保证教育成本核算的质量,高等学校在遵循现行会计准则规定的大部分会计原则基础上,还须遵循以下会计原则:
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规定:“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对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从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高等学校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同时存在着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两种处理原则,对预算资金的收支处理按照收付实现制处理,对经营活动收入和支出的处理按权责发生制进行。那么什么是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呢?
根据 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主编的《会计》(2005)一书中对权责发生制的界定:“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权责发生制是依据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两个基本前提来正确划分不同会计期间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的归属,并运用一些诸如应收、应付、预提、待摊等项目来记录由此形成的资产和负债等会计要素。
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 计算 本期盈亏的会计处理基础。在现金收付的基础上,凡在本期实际以现款付出的费用,不论其是否在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均应作为本期应计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实际收到的现款收入,不论其是否属于本期均应作为本期应计的收入处理;反之,凡本期还没有以现款收到的收入和没有用现款支付的费用,即使它归属于本期,也不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编辑老师在此也特别为朋友们编辑整理了三种成本核算方法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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